随着阿里巴巴回香港上市,也带火了一个与新股相关的概念,即绿鞋机制。不少投资者刚接触这个概念时,左思右想都无法理解出这个绿鞋机制是什么意思,鞋子是绿色的代表了什么?今天麟龙投顾将与绿鞋机制相关的内容整理如下。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由于超额配售选择权源于1963年美国一家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股票发行期间,因此超额配售选择权俗称“绿鞋”。
麟龙投顾指出,这是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个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在2006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举例来说,A公司想要上市发行股票,计划以1元的价格发行100万股,而主承销商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115万股的股票,然后主承销商分别与A公司和投资者签署一个月的协议。我们都知道,股票在上市后无非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新股大涨,这时主承销商可以要求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按照协议要求A公司多发行15万股票,并且是之前的发行价格,这样主承销商可以获得承销费用,投资者赚到了差价,上市公司融了更多钱。
二是新股破发,而根据与投资者签署的协议,投资者先缴纳15万股票的费用,但是一个月后才交付股票,如果一个月后股票破发,主承销商可以放弃行权,用已经收到的15万元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这样市场多了一个买盘力量,投资者、主承销商、A公司再次实现三赢。
麟龙投顾指出,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让主承销商在不动用自有资金的情况下,平衡市场对该股票的供求关系,从而稳定市价。一般来说,超额配售选择权会在市场氛围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