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2-05-14 12:23只看该作者
42楼
不敢相信,一个男人,可以因为债务杀死自己。男人,接受死于意外,接受死于对手,不能接受死于自己。
如果不能改变自己,就杀死自己,这世界几人能活。
偶也有亏损,被LP骂的狗血淋头,偶也曾N次的把干掉自己列为选择项,但偶不能执行它,因为偶要见证孩子的整个成长阶段。
被骂又怎样,被侮辱又怎样,自己瞧不起自己又怎样。把自己放低点,还不行就放再低点,即使别人飞奔而偶能做到的只是爬行,偶就爬行。
即使到老死也不能拿回失去的所有又怎样,偶坚持去拿回、坚持去做。10年做不到怎样,偶就20年,20年做不到怎样,偶就30年、50年。50年还不行,偶就锻炼身体,争取活的更长一些。第51年,偶死掉了,偶会在死前,回顾这一生,失败已不能注解偶做的一切,那是一个伟大的过往。
偶们没有偷,没有抢,没有诈骗,偶们选择合法的手段去谋取财务的自由,谋求个性的解放,家庭的幸福。
做到所有那一些,就没有失败。被尊敬的资格并不仅仅属于胜利者。
要看重的是,该陪孩子的时候是否陪伴孩子,那种错过真正让人后悔一生。
家庭需要你的时候,你是否放下鼠标,做你该做的一切。给他们你的陪伴,那比金钱更重要。
有多少人持错误的观点,他们奋斗,拼命挣钱,然后花钱给孩子请保姆、请奶妈、请家教,给孩子良好的教育,名校名车。最后却发现,孩子更亲近的是保姆、是奶妈,而不是珠光宝气,富贵美丽的妈妈。
这是为什么,一点一滴的小爱,累积起来是巨大的大爱,强大到亿万的金钱都买不回。
一点一滴的缺失,累积起来是一个巨大的亏空,大到你拿整个世界都补不来。
在孩子最需要的过程里,不要缺席。
一点一滴的付出,你会骄傲的发现,不需要什么金钱的支持,你的爱已经让你的孩子幸福满满。
你有权利杀死你自己,你没权利让一个孩子失去爸爸。
你有权利杀死你自己,你没权利让两个老人失去儿子。
你说要告诫他人,不要重蹈覆辙。告诉你,没人需要你这样告诫,当这个帖子沉下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忘了你,几天几个月之后,没人记得发生过这种事。它会迅速的湮没,绝对比陈冠希事件忘得快。
忘了你的文字吧。洗洗去睡,明天起床,会发现什么都没改变,既没更好一些,也没更坏一些,但你可以更坚强一些。
坚强,是属于胜利者共有的品质,如果你还有一点对胜利的渴望,就先从拥有这个品质开始吧。
[ 本帖最后由 波段 于 2012-5-14 20:35 编辑 ]
发表于:2012-05-14 12:29只看该作者
45楼
沙發,板凳都給美女搶了,這充分說明了什麼呢?:040: :044:
直來曲中取,横来直手标,马来马争先,桥来桥上去, 肘来肘上消。
发表于:2012-05-14 12:29只看该作者
46楼
这个我研究过了,保险公司有条款的,自杀的不赔。:013:
发表于:2012-05-14 12:30只看该作者
47楼
别这样,逃避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去掉贪心,慢慢来,你会发现外汇还是可以赚钱的
发表于:2012-05-14 12:30只看该作者
48楼
请楼主百度一下自杀的痛苦,
很多自杀方法一般人认为没多大痛苦,科学证明是极其痛苦和狼狈丢脸的
比如吃安眠药,其实人是没有睡着的,五脏六腑轮流痛很久才死。。。
比如上吊,尸体是痉挛导致小鸡鸡硬着翘起来。。有拉屎拉尿。。你家人看见了,,丢脸不。。呵呵
请详细看看各种自杀方法的痛苦吧。
还有人死而复活的人回忆,说自己的灵魂就像掉到一个又黑又冷的无底洞里。。。极其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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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32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2012-05-14 12:32只看该作者
5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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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35只看该作者
51楼
蝼蚁尚且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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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37只看该作者
52楼
看到冰少把签名都脱下来,送给你,站在刺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被感动了。
所以我要说:楼主,像个爷们一样站直了,扛起来,没有过不去的槛,你行的。
万一,非走这条路不可。到了那边跟家驹和迈克尔帮我带个好,告诉他们我很欣赏他们。
发表于:2012-05-14 12:39只看该作者
5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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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40只看该作者
54楼
再回一帖哦.
如果楼主不是玩笑,建议楼主去一次医院,问问那些得了CANCER 的人,看着他们的眼神和表情,问问他们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
发表于:2012-05-14 12:42只看该作者
5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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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49只看该作者
56楼
楼主,爆仓后心情低落很正常,觉得自己没有活下去的价值也很正常。只能说你现在不适合外汇。
关掉电脑,去找份工作,北上广,就是去饭店当服务员都有一两千的工资,脑子零点用不了几年就把债务还完了。就是去工地搬砖头一月也不少钱吧?放不下自尊?死都不怕那你的尊严真的为0
没有过不去的槛,作为一个父母健在的男人,自杀是及其可耻的选择,你难道指望你白发苍苍的爹妈给你送终,然后晚年凄凉的死去?好歹生你养你几十年,这也太不负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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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50只看该作者
57楼
母亲节才过完啊:048: :048: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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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5-14 12:52只看该作者
59楼
早死早投胎,何必苦苦留恋,可惜了你父母一片痴心,辛苦把你养大就为了今天白发人送黑发人,如此不孝之人快点死了吧,省的亲人痛苦朋友遭罪,死了就一了百了了,什么外汇亲情花花世界,都见鬼去吧,早死是死晚死也是死,横竖是一死,一咬牙一跺脚快点去死了吧,不孝不仁不义不忠之徒,早点死了吧,你最好去找个死刑犯偷偷兑换死的也有价值点,真为你的父母家人朋友不值,为这个世界不值,怎么出了摊上你这么个不忠不义不孝之人,真是到了八百辈子的霉了,你一伸腿了事把痛苦留给了亲人,实在说不下去了也为了为了你这蠢蛋之人发贴耽误时间不值阿
任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那管娇梅万朵但摘一支怜.
发表于:2012-05-14 12:54只看该作者
60楼
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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