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下杨良的“赌场法则”
:) 火神之光 /文
看了杨良在《比大多数人好一点》一书中所提到的“上好理念”和“赌场法则”,自认为它们可以与“彼德原理”、“墨菲定律”、“木桶原理”等大师级的定律相媲美,并且还与“二八法则”、“蓝海战略”、“长尾理论”等并行不悖。
这里仅就杨良的“赌场法则”做些分析。对于杨良的“赌场法则”,如果没有一定的“参悟”能力或足够多的人生历练,一般人恐怕是难以理解的。这里先简单引述一下杨良的“赌场法则”的原理(更详细的见《比大多数人好一点》原著):
“除非人们可以断定大转盘的指针有可能永远指向单或双,否则他的这个困惑是不辩自明的(下注次数可以无限,而下注又没有上限)。这点已经被我(还有我的同事/客户/朋友)屡试屡中。而该人的第二个思路是会出问题的,也是违背我的傻瓜规则的,因为如果一个人将把所有赢得的收益加上本金一起加大基本下注额,则除非你带有无尽的本钱,否则在一次几率很小的时刻,你将输掉一切。实际上这个想法刚好中了赌场背后的哲学,人们有可能赢钱,但如果人们不断加大下注以期无限制赢下去的话,则最后的输家总是参赌的人们。”
杨良能够每每取得赌场的赢局,在于他有一种知足之心,并不是以“最好”要求自己,他参与赌场,实际上是以一种“不赔”,“小赚”的心态来参与的,所以每每都能有所收益。而抱持这种心态,心理上的压力也不会太大,所以又能娱乐其间。
如果以追求最大胜率,追求最大的心态去赌,“除非你带有无尽的本钱,否则在一次几率很小的时刻,你将输掉一切。”那将意味着——你从此永远失去了重新“翻盘”的机会。
实际上,用“保险原理”可以更好地解说杨良的“赌场法则”。这里,我们首先要提一个问题:为什么参赌被禁止,而投保会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
最大的原因恐怕在于:参赌可能使人赔得倾家荡产,而投保则可以使倾家荡产的人重获生机。虽然在两种情形中,倾家荡产出现的概率都极其微小,但我们看到参赌与投保的作用是正好相反的。
大多数的赌徒干的事与投保的人干的事的意义截然相反,这是最大的区别。
在极端的情形中,在赌场中的大多数赌徒是孤注一致,输得倾家荡产,从而永远失去了重新“翻盘”的机会;而在保险中,每个投保的人是以少量的钱财去投保,以使自己失去的家产得到足够或全部补偿,从而获得了重新“翻盘”的机会。
这就是同一件事的两端。你到底是选择去做赌徒,还是做一次保险投资,反应了两种不同的心态。前者是我们应该努力避免的,而后者则是我们应该提倡的,它有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的打造。
每个人都能经历得起小赔小亏,并且有“翻盘”的机会,但追求“最好”的赌徒心理,却使得他们永远失去了这种可能。所以,即使是在赌场中,做“上好”也要比做“最好”更经得起考验。做“上好”的意义在于,只要你能把握住每一次的微小的概率,你必定能够有小赢,即便失去偶然一次机会,你还能“翻盘”赢回来。体现到现实生活中,只要你有屡败屡战的机会,你肯定有成功之日,但如果你连这种机会都没有了,那你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做到“上好”,每次都有小的斩获,就能积小成多,渐次达到美好的境地,而很少会出现“倾家荡产”的情形,这种心态肯定要胜过“最好”。赌场中最怕贪心,现实生活中也最怕贪大求多。但在现代社会,更多的人恰是抱着一种追求“最好”、“最强”、“最高”的赌徒心态上阵的,许多本来已经达到“上好”的家庭因此“倾家荡产”,我们的社会也由此变得不和谐。
所以,对于那些大起大落发“横财”的人,我们更应该理性地去看待,不要人云亦云,随了这个社会的大流。其实大起者毕竟是少数,那些大落者恰恰是多数。
反过来看现实中的我们,我们能容许小亏,但很多人争取的却是永远不会有“翻盘”机会的“大亏”,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状。
也许有人会说,我愿意做那一个“上好”的人,除非有绝对的把握,我才会把“最好”当成我的目标,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我预测到那种失去“翻盘”的机会不会出现——但那终将只是一种猜测。根据“墨菲定律”,有概率会发生的事情,最后是肯定要发生的,也就是说,那些孤注一掷的赌徒,最终一定会在某一次极为微小的赔率中输得一无所有,这就是大多数赌徒的最终结局。
我们的成功励志学,提倡得更多的就是追求“最好”、“最强”、“最高”,追求一种大起大落,终有一天,那些言听于成功励志学大师追崇“最好”、“最强”、“最高”的“赌徒”们,定会在一夜之间输得“倾家荡产”,变得一无所有——从而永久地失去“翻盘”的机会。
发表于:2008-07-15 06:38只看该作者
2楼
让思想 行为 情绪 相互一致,从而使生活成为一种愉悦的过程。
发表于:2008-07-15 06:45只看该作者
3楼
“你到底是选择去做赌徒,还是做一次保险投资,反应了两种不同的心态。前者是我们应该努力避免的,而后者则是我们应该提倡的,”
阳光总会在风雨后,照在心里那片天空
发表于:2008-07-15 07:14只看该作者
4楼
讲的不错。收藏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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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7-15 07:37只看该作者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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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07-21 05:19只看该作者
6楼
不错了,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