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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圣
注册时间2002-07-22
 证监会监管部主任:解决股权分置条件越来越成熟 
楼主发表于:2004-07-26 02:37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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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日前指出,当前市场各方对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认知程度越来越深化,看法也越来越趋于统一,这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可以说,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他同时表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作为一项改革,一定是在既有的条件下,以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   谢庚是在日前召开的"股权分置与资本市场制度风险座谈会"上作此番表述的。他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市场各方已强烈感受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与时机而言,必要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在于各方面思想认识的统一。   谢庚认为,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主要表现在市场各方的认识越来越深入,看法也越来越趋于统一。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其次是关于利益机制的处理。刚开始提的"国有股减持",是要通过市场为社保基金筹资。但由于没有顾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条路没能走下去;后来有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一定要给流通股股东补偿,但如果只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考虑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利益,就会走向利益机制处理的另一个极端,难以在这个问题上统一各方认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只有兼顾市场各方的利益,才能确立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思路,可以说人们对利益调整点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因为在既有利益格局下处理利益机制问题,不是一个"让利"或"补偿"的概念,而是一个"利益机制的平衡"概念。   关于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谢庚说,有人总结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认为,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增量改革,即只有收益增加的,没有人收益减少,社会的总体福利是增加的,这在经济学理论中称作为"帕累托改进"。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仍然存在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都可从增量收益中获益的"帕累托改进"状态,市场各方都应为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寻求"帕累托改进"效应作出努力;如果不存在这种理想状态,那必定要从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寻求多数人在改革中受益的解决思路。   谢庚同时强调,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思路上,一定要充分考虑各主体的利益,单方面考虑任何一方的利益都会引起震荡。当然也应看到,改革就是要改变原有的边界条件,意味着会打破原来的平衡,来寻求一种新的平衡。但无论如何,需要明确的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项改革,而不是一场革命,它一定是在既有的条件下,以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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