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向一个乞丐致敬(转贴)
前不久,在重庆中山二路的一座人行天桥上,一个男人碰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乞丐。他蹲在一边,面前放着装满零钱的口盅,身边靠着一个四五岁摸样的男孩。与其他乞丐不同的是,他用他唯一的手拿着一本书,在教儿子识字。
男人蹲下问:“老乡,请问从哪儿来?”“麻城”“湖北麻城么?”“是的。”“那是大别山的麻城。”
乞丐的眼睛亮了,因为在这城市,从没有人正眼看过他,现在却有人对他的家乡怀有一份感情。
于是他们开始交谈。乞丐告诉男人,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不幸的是他在两年前的一次工伤事故中断了一条胳膊,不久,妻子便抛下他和儿子,至今下落不明。他和儿子每月只有能靠村里的经济金维持生活。听人说妻子去了云南,他便带着儿子找到云南,又有人说他在四川见过她,他又直下四川,最后父子两一路行乞来行重庆。
一个断臂人,一个被妻子抛弃的男人,一个沦落天涯的乞丐,竟然会教儿子认字读书,看得出,他对生活的希望并没有泯灭。
感动之余,男人掏出一百元百额的人民币递给他。出乎意料的是,乞丐竟然摇手拒绝。当他的儿子本能地伸出手要接这钱时,他用惟一的手将孩子拽回去。他对男人说:“大哥,我不能要你这钱!”
男人十分惊讶——乞丐不要钱?
乞丐解释说:“我不能要这么大面额的钱,只能要这样的。”说着他指了指面前的口盅,只见里面装的都是2元以下的零钱。男人明白了,乞丐的意思是,乞丐就只能拿乞丐的钱,多了就逾越了乞丐的“本分”。
听了乞丐这句话,男人不由得感慨万千。试问当今世上,有多少人明白什么钱自己该拿,什么钱自己不该拿呢?是什么样的人,做了什么样的事,拿到什么样的报酬;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这本是天经地义在情在理的事,这些规则也就是做人的“本分”。可惜现代许多人信奉巧取豪夺,漠视做人的原则。即使他们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男人想,他们的人格是比不上这位天桥上的断臂乞丐的。
想到此,男人不禁对这位乞丐肃然起敬,觉得瘦弱的他竟然是那么高大。不为别的,只为他能恪守这份乞丐的“本分”!
发表于:2005-07-29 16:05只看该作者
3楼
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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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5-07-30 00:41只看该作者
5楼
。。
做汇一败涂地,做人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