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借貴利賭輸錢提速13倍ZT
借貴利賭輸錢提速13倍
(澳門日報) 澳門理工 王五一
如果把賭場看作是一個陷阱,那麼,賭博高利貸則是在陷阱底部再加一個更深的陷阱,使落入者如墮無底深淵。
八成賭收來於百家樂
賭博:輸必然,贏偶然;博彩經濟學的道理千條萬緖,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賭場優勢。“賭場優勢”(House Advantage),又叫“賭客劣勢”(Player Disadvantage),是指賭場在理論上或概率意義上從每一筆下注額中贏去部分的比例,所以又叫“理論殺數”(Theoretical Win)或“期望殺數”(Expected Win)。在博彩經濟學中,賭場優勢就是賭場遊戲的實際價格,即賭客付給賭場的價格,它是賭場收入的唯一源泉,是賭場百戰不殆的根本秘密。
但,這不是欺詐,賭客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劣勢下同概率博戰的,只是由於每個賭客都以為上蒼在幫助自己做幸運兒,人類生活中才有了這樣一個“理性”群體。不同遊戲的賭場優勢是不同的,如有的老虎機的賭場優勢可高達20%,輪盤賭的賭場優勢是5%左右,“百家樂”的賭場優勢則是1%多一點。
“百家樂”(Baccarat)是世界上迄今所見所有的賭博遊戲中最“便宜”的遊戲,即是賭場優勢或賭客劣勢最小的遊戲。這個事實或許可以解釋為甚麼這種遊戲成為華人賭客的最愛,因而成為澳門賭場中最為流行的賭博遊戲。澳門賭業百分之八十的收入來自這種遊戲。
“百家樂”是一種以撲克牌為遊戲工具的賭檯遊戲。賭檯上有“莊”(banker)、“閑”(player)“和”(tie)三個區域供賭客下注。賭客下注後,賭場莊荷人員隨機地從“牌靴”中抽取分配給莊與閑各兩至三張牌,每方手中牌的點數之和的尾數(如,兩張牌的點數各為8和9,兩個數加起來是17,則尾數為7)最接近9者為勝。雙方尾數相同者為和。
輸者,其下注的籌碼便當然地為賭場所收去;贏者,原則上是按一賠一的比例由賭場付給賭客。只是由於押“莊”者的賭客劣勢略低於押“閑”者,作為平衡措施,當押莊者贏時,賭場不是按一賠一的比例,卻是按一賠0.95的比例。押“和”者贏時,賭場則是按一賠八的比例付給賭客。
下面,分別是這三種下注選擇的賭客劣勢:
押“莊”,贏的可能性是45.85974%,其賭客劣勢由下面的算式得出,是1.0579%,(0.4585974×0.95)+(0.4462466×-1)=-1.0579%;
押“閑”,贏的可能性是44.62466%,其賭客劣勢由下面算式得出,是1.235%,(0.4462466×1)+(0.4585974×-1)=-1.235%。
押“和”,贏的可能性是9.5156%,賭客劣勢是14.3596%,(0.095156×8)+(1-0.095156)×-1=-14.3596%。
賭客劣勢的存在決定了:在賭場賭博,輸是必然的,贏是偶然的。
不用一句鐘輸掉十萬
借貴利:輸錢速度提高13倍。假定一位賭客是用自己的錢賭博,並且為計算方便計,又假定他全是押“閑”,那麼,他每下一次注,賭場在理論上就會贏去他的下注額的1.235%。如果他一次押1,000元,則賭場在理論上會從他的這次下注中贏去1,000×1.235%=12.35元。
如果他每次都是押一千元,則1,000÷12.35=80.97;這位賭客需要押80.97次才能輸掉1,000元。根據“百家樂”賭檯的經驗資料,以一分鐘押一輪計,則這差不多需要1.3小時的時間。要輸掉十萬元錢,理論上需要130個小時。如果他平均一天賭十三個小時,需要十天才能把十萬元輸進去。
如果這位賭客不是用自己的錢賭,是用從“大耳窿”那裏借來的錢賭,那麼,我們來看一下他輸的速度以及贏的可能。
假定這位賭客從“大耳窿”手中借了十萬元。按照澳門現在賭博高利貸“市場”的標準借貸條件,“大耳窿”會從這十萬元錢中先扣掉10%作為“底息”;然後,從賭客的每一筆下注額中,無論輸贏,再抽取15%的“利息”。假定這位賭客還是一千一千地押,他實際上已經變成了八百五元押。
現在,這位賭客每押一千元在理論上輸掉的是160.5元(150+850×1.235%=160.5),而不是12.35元,他的“賭客劣勢”變成了16%而不是1.235%。他只需要押6.23次就輸掉一千元(1,000÷160.5=6.23)。
用高利貸賭博,輸錢的速度是自費賭博的13倍(80.97÷6.23=13)。要把這十萬元全輸進去,他需要押560.7次(100,000-10,000)÷1,000×6.23=560.7次;仍按一分鐘押一輪計,則不需10個小時就把十萬元輸了進去。
這說的是一千一千地押。如果是一萬一萬地押(這個假設更符合賭博高利貸“市場”的實際),則不需一個小時這十萬元就進去了。
玩百家樂難起死回生
如果這位賭客兼“債仔”聰明,選用的戰略是把借來的錢一下子押上,並且贏了(要知道,即使是這樣的最佳戰略,輸的可能性也比贏的可能性大)。如果他不是實行這個最佳戰略,而是如幾乎所有的賭客兼“債仔”實際做的那樣,零打碎敲,那麼,他有多大的可能性贏呢?
假定這位賭客是一千一千地押,那麼,他押第一千時,贏的可能性是44.62466%;也就是說,他有44.62466%的可能性贏來1,000×(1-15%)=850元;而此時,他手頭上的錢數是100,000-10,000-1,000×15%+850=90,700元。
上式中,100,000是本錢,10,000是底息,1,000×15%是第一個一千的下注抽息,850是剛剛從賭檯上贏來的錢。
90,700元,要還上債,還差著將近一萬塊錢哪!何況這位債仔所求的不僅是還上“大耳窿”的債,而是要用“大耳窿”的錢翻回自己借錢之前輸掉的“老本”。因此他當然不會贏一把700元就罷休,而是會繼續賭下去。
與老虎機或彩票那樣可能會有奇蹟(拉爆了或中頭奬)不同,“百家樂”是一種基本上“50:50”的遊戲,它的賠率基本是一賠一。這就決定了,這樣一千一千地押下去,每一輪,他都會在理論上輸掉1.235%,沒有哪一輪的輸贏結果在實際上會具有起死回生的決定性意義。
賭場乃貴利生財工具
為了進一步說明這個道理,讓我們假定這位債仔借了錢後立刻後悔,想把錢退給“大耳窿”不幹了,也不想翻本了。這已為時已晩,因為,一萬塊錢的底息已經抽掉,債仔手裏現在只有九萬塊錢。他只好上檯去賭,想至少把那一萬底息贏回來,然後洗手。
那麼,他如果一千一千地押,需要連續贏多少次才能把“大耳窿”剛剛抽去的一萬底息補上把債還上呢?我們已經知道,押1,000實際上是押850;贏了,贏850;抵消掉剛剛被抽掉的150元的下注抽息,實際淨贏700。
這位債仔必須連贏15手(10,000÷700=14.3)才能把一萬塊錢底息找回來。連贏15手的可能性是44.62466%的15次方。
連贏15次的可能性是零。如果不能連贏15次,即使能奇蹟性地連贏八次也無濟於事(何況連贏八次的可能性已經趨於零了),其間只要有輸的回合揷進來,就一定會陷入“輸—贏—輸—贏”的輪迴,最終的結果一定是等待“概率”這個大法官來進行最後的審判,審判的結果只有一個:輸光。
在人們的印像中,當一位債仔被“大耳窿”“陪著”上檯賭博並把錢輸光時,他是把錢輸給了賭場。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賭場在這整個交易中基本上不過是“大耳窿”做生意的道具而已。
发表于:2010-12-09 18:00只看该作者
2楼
学院派赌徒~~:09: :09: :09:
cuando ya no tienes nada que perder,,,,,entonces empiezas a tener.....
发表于:2010-12-10 22:07只看该作者
3楼
你自己算的?
[ 本帖最后由 与狼为伍 于 2010-12-11 06:11 编辑 ]
为何盈利的系统,藏在那么简单的地方。
发表于:2010-12-11 06:31只看该作者
4楼
够职业的了
在这条路上寻找一个能理解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