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爱情容易使人成为笑柄-榛生
爱情容易使人成为笑柄
[一]
教室像一座小小的森林,没错,我这么想像——
桌子和椅子是树,窗帘是瀑布,地面上汪着的水是湖。黑板是悬崖,讲桌是小山。粉笔是枪膛里的子弹,老师是猎人。
大家是各种动物。野猪、兔子、鹿、狐狸、刺猬、羊。我穿条纹衣服,帽兜上的茸毛蓬松多情,我封自己为浣熊,森林里可爱的浣熊,侬本多情。
浣熊爱慕着王子。刘方舟王子,他是这座森林里唯一的人类。此刻,王子正昏昏欲睡,后脑勺那撮翘起的头发,在阳光里像一只金色的蒲公英。浣熊以手托腮,微张着嘴,痴痴地凝望着王子之背。她并不知道,猎人已经注意她很久了,嗖,一颗子弹无情地击向她的头部,她应声惨嚎起来。
因为嘴唇轮廓的扩张,因为力学上的巧合,白色的粉笔头儿在我鼻尖上一滑,顺势弹进了嘴里。“啊!啊!”
全体人先是一惊,继而纷纷从午梦中清醒,开始了响亮而持久的哄堂大笑。
本来是想用丢粉笔的方式暗示学生专心听讲的小老师,此时也慌了手脚,不知是该向我道歉还是跟着大家一起笑,她尴尬地站在那里。
这时,王子回过头来。
他露出了一个璀璨的笑容,他的牙齿白得刺目。
我傻在当地,粉笔头忘记吐出去。
那销魂的一眼,是千截难逢的一眼。王子有双漂亮的黑色眼睛,黑眼珠占据了眼睛的大部分面积,使他看人时总像是带着深深的感情——爱,或者仇恨。我早就观察过,他一般是不笑的,一旦笑了,那眼里就会闪着碎金,此刻,这些碎金全都归我。
受宠若惊之际,我咽下沉重的口水,粉笔头随之被吞进肚去。
怪不得古人说,最难消受美人恩。
美人恩,真是吃不了兜着走啊。
[二]
十年以后,坊间还在流传着关于我的那件丑事。他们讲得口沫横飞、眉飞色舞,丝毫不在乎我就坐在他们中间,闷闷地把一罐结了冰的可乐喝得哗啦哗啦作响。大河马回忆着我被送去医院洗胃的整个过程,“一路上她一直死死地拉着刘方舟的手,好大的力气哟。”老刺猬添油加醋:“她还把人家的手贴在脸上呢,她真是豁出去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我就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獾捏细了声音在复述,同时麋鹿请她住嘴:“她哪有那么文艺啊,她的原话是:‘我他妈的要死了,你和我好行不?’”
我当然也没忘记那天的情景。在单架上,我不顾老师和同学近在咫尺,居然就勇敢地向喜欢的人表白了。可是刘方舟,他沉默地冷下了脸,一点面子也不给地,他掰我的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我都听到我的骨节被掰得咯咯作响的声音。
从那以后,我成为了大家的笑柄。
河马、刺猬、獾和麋鹿,他们取笑我,经常拿这事涮我,我并不生气。我知道他们笑我但他们并不会真的瞧不起我,因为他们是我的朋友。可是还有一些人,他们不是朋友。他们是认真地在嘲笑我。比如我的政治老师。她很快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别的老师,她用一种轻蔑的语气说道:“高三一班的那个胖胖的张仙露,想和刘方舟谈恋爱呢!啧,小小年纪,思想真复杂啊。”
我思想复杂的事随着这些八婆的传扬,像细菌一样繁殖到很远。就连邻校都知道了我的事情。有一次我到17中去打球,投篮命中时,没有人叫好,反倒有一个尖细的嗓音喊出了“癞蛤蟆想吃天额肉”这句话。然后,这个声音带领着另一些声音始狂笑不止。看着他们在那儿抽搐、打滚、揉肚皮,我这只胖胖的癞蛤蟆放下了篮球,默默走开。
没错,我常常幻想这世界是一座巨大的森林。我本来是一只浣熊,但我却不知天高地厚地爱上了王子,我没得到王子的吻,于是自甘堕落成为一只癞蛤蟆。
[三]
干笑几声,我拾起麦,唱上一首《人来人往》。在KTV,我只会唱一首歌,那就是《人来人往》。
“爱若为了永不失去,谁勉强娱乐过谁。”
当年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如今已出落成二十郎当的青壮年。很多人谈上了正确的恋爱,很多人决定看破红尘。刘方舟在电视台做主持人,据说还是一个光棍。11月11日,我们举行盛大的独身同学十周年毕业庆典。看破红尘的我,听到刘方舟会来的消息以后,凡心回归,彻夜难眠,寂寞的芳心再次被飘渺的希望点燃。
当我把所有人都灌倒的以后,坐在尸横遍的昏暗空间里,我感到又苍凉又虚空。攒了一肚子话想扳回十年前的败局,结果却又适得其反。“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呜呜,一直没有变过,嗷嗷。”我拉起了刘方舟那双秀气的手,贴在自己的嘴上,啃了几口。他却醉得像头死猪。
这件事后来怎么又被传出去了呢?我的心开始发凉。看来,朋友也是不值得信赖的,我对他们吼道:“你们这些讨厌的人!你们这些叛徒!”我跟他们绝交了。“别啊,别啊,浣熊,我们不是故意的,我们爱你……”爱你大爷!冷战就这样单方面地开始了。我穷兵黩武,顽固不化,不再接他们的电话,不再出席他们的聚会,他们的博客我也不去留言了,当然,我自己的博客也关闭了。然而就在这种悲愤的心情底下,我却蓦然接到刘方舟的电话:“明天的节目好像观众比较少,你们一起来捧场好吗?”
我与仇人们重逢于电视台演播厅。有人搭讪:“呆会刘方舟要请观众上台,浣熊,你去吗?”还用你说!
让我再复习一遍心里那个小小的阴谋:一上台就抢过话筒,然后跟刘方舟说“我喜欢你”。这样,不管他答应不答应,绯闻肯定有了。据说不少明星都是因为绯闻而走到一起的,强扭的瓜有时候也甜。
这是访谈节目,请到的嘉宾是瑜珈教练,谈到兴起,刘方舟怂恿观众上台来体验:“哪位观众愿意试试这个瑜珈动作啊?”我刷地举手,急奔上台。你要我捧场我就认真捧,别说上台试瑜珈,就算钻火圈,飞叉子,吃毛毛虫,我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刘方舟没有选择我,他可能对我那条拉风的短裙子预感不祥。他点中了近处的一名女观众。我怎能认输?凭着篮球场上横冲直撞的速度,我赶在那女人上台前把她推到一边。成功上位。可是,很不幸,一登上台,我就滑倒了。
“我喜欢你很久了……”我声嘶力竭地喊道,声音因激动而劈裂——但没人注意这个。
2007年12月10号晚上10点半,祖国人民在大江南北奔走相告:有一个花痴在台上摔倒了,天呐,她走光啦,她的内裤是碎花的,还是草莓图案呐!
[四]
朋友们纷纷打来电话安慰我,有一些人安慰到一半就忍不住笑场了。“浣熊,你怎么可以,你,也太……”他们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笑得咳嗽起来。最后一个电话是闺蜜打的,这个自私的女生没好气地对我说:“下次遇见那种内裤也给我买上一打,你为什么不送我几条?你真小气,浣熊!”
我悲伤地坐在电话面前,我很想死。在死之前,请允许我吃上一筒我最爱的薯片。咔咔咔嚼着薯片,眼泪已在不知不觉中流下来,薯片被打湿了,咬起来像年糕了。
是的,从小到大,我都不是那种聪明的女生,我做事从来很直接,我学不会含而不露,我听不懂弦外之音,我不会藏头露尾,我更不能心口不一。我的直脾气和急性子,让我干下了太多的蠢事。我结交狐朋狗友,我爱上配不起的男生,在电视上摔倒走光,我沦为人们的笑柄。以前,我是一个班级的笑柄,后来我是一所学校的笑柄,再后来我是一个城市的笑柄。现在,随着省台卫视的直播,我成为全国、全世界的笑柄。
爱情容易让人成为笑柄。
该怎样过上不被人笑的日子?我想,这得从修改我的爱情观入手。
如果我不爱刘方舟——是不是就会少了很多麻烦?
我不敢这么想,只要一想到不能再爱他,我就会胃抽筋。放下薯片,我又打开新的薯片筒,对他的爱慕就像吃薯片的习惯,已经像钉子一样铆进了我的植物神经里去,不受大脑控制了。最开始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那是小学四年级的事吧。我们那天考数学,老师不在,监考的任务交给了优等生刘方舟。他在教室四处巡视,正在奋笔疾书的我,发现他巡视到我时停住了脚步。他在走开之前用手指了指我的试卷,说:“这一题,再看看。”
经他一说,我又细想了一番,换了一个选项。
这是一件小事,但这件小事在我的人生里却占据了三个第一次。
第一次考一百分,第一次作弊,第一次喜欢男生。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发现刘方舟跟别人的迥然不同。每当与他那黑中沁绿的眸子相遇,我浑身都会起一层均匀的鸡皮疙瘩。他的鹰勾鼻,他的大板牙,他的萌了胡茬的下巴和慢慢变得饱满的喉节,他带一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也许在别人看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对于我来说,那些是专属的——专属于他,而又仅供我来慧眼识珠的种种美好标志。
我不傻,我知道我不漂亮,我有点胖,我没有钱,我有点矮。我十四岁的时候开始长痘痘,一直到二十岁也没有好转的迹象。我最大的优点是开朗,最大的特长是能吃,我真的很怂。
但是,有一个优势我却一直引以为豪:我是世界上最爱刘方舟的人。这一点我可以保证,绝不会有差池。
我们一起升上初中、一起进了高中。从我吞了粉笔的那个下午以后,刘方舟开始躲我。高考结束的暑假,我找到刘方舟。我把他逼到楼下的死角,追问他为何对我如此冷漠。刘方舟慌了手脚,接着,他给了我这样一个可笑的理由:“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没有打疫苗,我可能很快就死掉的。”他是为了不伤害我才没有说出“我不喜欢你”这个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句子,于是,在他的优点里,我又默默给他加上了“善良”这一项。
“别哭了。”他安慰着哀嚎的我,然后顺势快速地走掉。
狂犬病的潜伏期是两年。黄耀明唱道:“让我将真相透露如同病发。”17岁,我在阳台上默默地抽烟,连抽了5根七星,头晕目眩,开始呕吐。刘方舟撒了谎,十年后他非但没死,他的健康还很阔绰,简直可以分一半到那些老弱病残身上去。
我却病了,爱情是一种自找的病,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病。
[五]
很多事情,你做了并不会有什么错,也不会被国家判刑,但却会成为人们的笑柄。
现在,我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重看《BJ单身日记I》以及《BJ单身日记II》。故事里,丑而胖的BJ却好命地遇见英俊富有的达西先生,退一步也还有休.格兰特在旁作伴。可现实生活里会有这种美妙的事情发生吗?现实生活里,演BJ的蕾妮.齐薇格,她并不胖,也并不丑,她实际上是个很性感的美女,她还得了奥斯卡奖,她还在海滩举行浪漫的婚礼。她当然能遇见她的达西先生。
我打开弃置已久的手机,朋友们的短信一条一条跳出来。
“浣熊,你不要生气了,我们错了。”
“浣熊,我们想你,出来玩吧。”
“其实,我一直想说,你很有勇气,我羡慕你。”
“勇敢地去爱一个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的,你做到了,你是好样的。”
“我曾经也想学你那样。”
这是人们的心里话吗?早几年你们干吗去了?我哭笑不得地把这些短信存好,未来,他们要再取笑我,我就把这些证据拿给他们看。现在,我郑重地擦擦手机屏幕,然后按下刘方舟的电话号码,我将做最后一次的努力:浣熊向王子最后一次求爱,如果王子拒绝,那么浣熊就从此改邪归正,一洗前科,重新做人。
电话接通了。
“刘方舟,你好。”我彬彬有礼地说,声音透着清醒与知性:“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如果你给我机会和你在一起,你会生活得很幸福,我会尽我一切努力让你过得幸福。”
刘方舟沉默了一会,居然说:“好啊。”
我尖叫着吻了一下手机,喜洋洋地挂了电话,我的脸红红的在烧,我的手在发抖……然后,我慢慢蹲下来,抱住自己的膝盖,把自己蜷成一个球,我开始无声地哭起来。事实上,“刘方舟,你好”这句说话以后,我说的并不是那番慷慨激昂的告白,相反,我用嘻皮笑脸取代了一往情深,用玩笑代替了实话。“喂,今儿晚上大家一起唱K,去不去啊?我再也不和你闹啦,以前都是吓你的啦!原谅我行不哥们?”
刘方舟沉默了一会,说:“好啊。”
从那天起,朋友们都认为我是金盆洗手了。他们或许会为我的放弃而惋惜,但更多的人支持我的决定。浣熊又成为那个普通的浣熊,不再是大家取笑的对象了,不会再遗臭万年了,我,安全了。
没有哪个女生愿意成为人们的笑柄。
有时候,为了不成为笑柄,一些懦弱的女生只好放弃了她们的爱情。
2楼
网购的时候,店家MM聊起这个很文艺的名字,却原来是个作家
榛生
百科名片
榛生,女,小说作者,本名孙丽,长头发,单眼皮,沉静,低调。出生于北方城市,大学毕业后移居武汉。 善写小说,著有《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姜花那么凉》、《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风格清新纯净,感人于无形,深受FANS追随喜爱。
中文名: 榛生
别名: 孙丽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3楼
简介
榛生,真名孙丽,时尚期刊界当红纯美派小说作家,《新蕾·STORY100》知名写手, 曾出版过小说集《寻找一双1992年的臂弯》、《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爱的模范书》、《小半生》、《巴西木醉了》和散文集《姜花那么凉》。现任《知音女孩故事读本》的编辑部主任,《女报时尚》的主笔小姐。
编辑本段个人风格
时尚期刊界当红纯美派小说作家,《新蕾·STORY100》知名写手,善写校园爱情小说。其纯净感人、自然清新的文字风格和浓浓的女生气质,颇受20岁左右年轻女孩读者群的喜爱和支持。 喜欢收集香水,棉布,房间的图片。护肤品。恋慕温柔的事物,与世无争的小动物,DIY上网,吃草莓与芭乐。陈绮贞的歌,秋天黄昏海棠色夕阳,以及好用的笔。
编辑本段作品介绍
《爱的模范书》
收录了榛生近年来在各时尚期刊里发表的短篇小说近30篇,浓缩了青春校园中纯美的情感故事,描绘最初爱的模样,以及刻骨铭心的心灵悸动。榛生笔下的情感故事,总是充满了浪漫、阳光与执著的元素,用清新温暖的笔触教你如何好好去爱,珍惜爱,懂得爱。 漫友文化继续采用小说家+漫画家的运作模式,特邀知名漫画家阿梗为《爱的模范书》精美配图,并随书附赠阿梗精美超值礼品。精美插图+纯美文字的清新风格,让你品尝寻找幸福的滋味。 书中还收录了榛生精美手工作品,私房情怀小札,尽现独特女性气质。
《姜花那么凉》
是榛生的散文集,文字清新悠扬,带着些苍凉.
《小半生》
这些女生,这些清楚骄傲的女生——她们的寂寞,骨气,伤痕与梦想;她们的看透,凉薄,智慧和悲伤。她们的心,像明矾,投进往事的水里,慢慢沉淀出了那些昨日模样,那些过往,惆怅,和也许一辈子再也不会去的地方。 用小半生的时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玩了一场自尊心与抵抗力的游戏。她爱上他时,他懵懂不知;当他爱上她时,她却心灰如死。年华经不起蹉跎,感情也是。
《巴西木醉了》
是当红纯美派掌门人榛生再推“榛式纯情”力作。《巴西木醉了》是大女生小女生必读之情感手札,诚邀气质型漫画家阿梗再度联手打造情画阅读,有一种爱情会使人想到灭亡,与所爱的人一起灭亡。然而,更多的爱情只是让人学会即使没有了对方也要好好活下去。爱的极致应该是,让人知道生命的重要和宝贵,然后,好好的活下去。
《私酿》
是榛生《私酿》长篇倾力结集奉献,结束网络四年苦寻,一朝尽数发布!她铺陈文字之盛宴,珍珠作腐土,黄金如废铁,她笑谈情深之不寿,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榛生,用文字刺绣的女生,看她一枝魔力笔尖,如何架构情爱浮屠梦,铺展华语锦灰堆。 她说:“因为慢,这本书里的小说,每一篇我都写了很久。坐在椅前,面对电脑,独个儿发疯发了四年。”
编辑本段个人语录
1.“每一个十七岁少女的心里都会装上一个不怎么好的男人,十年后,女孩们纷纷长大,她们所嫁的往往不是心中所爱,而是适合结婚的人。”
2.“他许给我快乐,我不能不快乐;他不能许给我爱情,我便独自收留我的爱情。” ——《淡出》
3.“世间事,皆有均匀尺码,你在别人那里短少的,一定会在另一个人那里得到加长,神是公平的。” ——《妖娆十章》
4.女人一生里会遇到很多次爱情,有的爱情只能供人想念,有的却是可以吃下肚去。 你珍爱前者,你更需要后者。 ——《可还记得木樨肉的下午》
5.我忽然发现 你的脸并没有那么完美 并没有那么亲密 也并没有那么熟悉 为一张陌生的脸 我这样做 值得不值得? 我忽然有一点恨你 是的 我没法不恨你 我那么爱你 可是你不爱我 ——《小仙女笔记》
6.想念如此盛大,如此充沛,却又不费吹灰之力.比爱要安全许多倍.所以,光有想念就够了.
喜欢好象凉薄之恋,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那样带着淡淡哀伤的,也喜欢替你喂猫那样语调轻松可爱的。
“许多的玫瑰像星星。在夜晚,玫瑰的颜色已经被黑暗遮盖,但是玫瑰的芳香却丝丝入扣。就像,在所有寒冷贫穷的日子,爱情的颜色已经被生活的艰难遮盖,但爱情的芳香却永存我们心底。” ——《翠微路37号的冬天》
7.我正哭着,鼻孔里忽然冒出一个大大的鼻涕泡泡来…… ——《两颗大白菜的温暖》
8. 我极尽想念之能事,我可以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黑伞、傻瓜、以及蒙特利尔的菠菜汤》
9.我相信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他们是孤单的物种,也许一辈子也遇不到自己的真爱,这很悲哀,却不是消沉的借口. ——《茫茫人海,我们孤单重逢》
发表于:2010-12-28 15:08只看该作者
4楼
:050: 唱游姐姐,你终于出现了。。。。
Cast a cold Eye,On Life,on Death.Horseman,pass by!
发表于:2010-12-29 05:50只看该作者
5楼



now or never。。。
发表于:2010-12-29 11:37只看该作者
6楼



cuando ya no tienes nada que perder,,,,,entonces empiezas a tener.....
7楼
且行且想,边走边唱,欢迎光临天籁屋!
8楼
人参和醋不相逢
[一]
名叫毛裘的这个女孩,起初是养老院的厨子。这也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她在养老院认识了很多老年人。房美媛和苏豪杰这两个年过80的老人给她印象深刻,因为房美媛一直保持着做刺绣的习惯,并且绣得相当好,而苏豪杰喜欢用小刀削捡来的树枝,这精巧的手艺使他制作出了一把有龙和凤的镂花手杖,有一天,苏豪杰把这柄手杖送给了房美媛。毛裘记得他们,是因为她猜他们一定在相爱。
两个月后,毛裘被炒,因为养老院的管理者觉得她做菜放油太多。他们的理由非常充分:老年人应该少吃油,这一点你不是不知道。但是毛裘想,对于这些也许只剩下五年、三年活头的老人来说,香喷喷油过多的菜和干巴巴没油水的菜,到底哪个更不道德?毛裘认为,当然是后者。
就这样,带着左臂炸鱼的烫伤,毛裘失业了。她怀揣着结算后的薪水,决定对自己好一点,去买个电磁炉。这样,她就可以在那个没厨房的公寓里做饭了。这天是星期一,早上十点,商场很空旷。电器部在五楼,毛裘坐电梯上去。她一进电梯就把所有楼层的按纽都按亮了。
毛裘有三个强迫症:
只要是独自进电梯,她就会按亮全部的按钮。
睡觉前,她必须绕床顺时针走三圈。
吃什么都要沾点儿醋。
[二]
毛裘的电磁炉在此后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秋天很快过去,冬天来了。有了电磁炉煮小火锅,就饿不死80年代出生的小青年了。毛裘又找到了一份替人顶贴的活儿。就是在一个网站的论坛里,死顶某人的贴子,直到把他顶红。毛裘有49个ID,每天换着舌灿莲花,挖空心思极尽吹捧之能事。工钱在每天的下午会神秘地打进毛裘的卡里,那是说出来都让人颜面扫地的小数字,而且无法从取款机取出,除非取款机能一次十元地吐钞。毛裘每天去银行,在门口的叫号机上按一下,它吐出一张标明顺序的小纸。毛裘拿着它找个椅子坐好,开始等待,有时候等五分钟,有时候要等上足足一小时,才取出她的小零钱。那家银行的每一个出纳都认识她,他们背地里叫她:五十块小姐。
不要瞧不起五十块,有时候,五十块也很禁花。银行出来,毛裘就去菜市场,哼着my little airport的那首歌,“结果我与你去了足球场, 然后再逛白田商场, 顺道看了一些明星相, 但愿你没高修养”。白田商场不是商场,是香港的一个菜市场。毛裘想,香港人就是厉害啊,连菜场都叫得这么洋气!
在菜市场,毛裘买一顿火锅所需要的食材。她还要给自己剩七块钱,买两听蓝带啤酒。这样完事以后,她背着她的购物袋回到家里,摘菜,洗菜,切菜,忙得不亦乐乎。毛裘最喜欢一天中的这个时刻,窗外下着湿湿的冬雨,房间里电磁炉上的水嘟嘟冒泡,她觉得温暖又快乐。
然后,忽然有一天,在拆一棵莲花白拆到第六片菜叶子的时候,电话响了。
毛裘的前男友在电话里说,他想她了。
他就来到了毛裘家里,盘腿坐在地板上,分享了毛裘的火锅和蓝带啤酒。他笑嘻嘻地诉说着分手后的种种故事,最后豪气地说:“明儿个我把她也带来!大家认识一下,做个朋友嘛!”
毛裘低着头,无法面对这个人一厢情愿的厚颜无耻,她只是一味地往自己的碗里倒着醋。男生又继续说:“你还是那么爱吃醋,呵呵,呵呵,呵呵呵。”
然后毛裘就把他的帽子、手套、围脖和鞋子一起扔到楼下去了。
[三]
林夕说他写的最悲伤的一句歌词是:原来一直很快乐,只我一人没发觉。
——原来我其实一直都很快乐,全世界都认定我是快乐的,但是这件事,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居然从不知道。
毛裘把歌词听错了,她听成是:原来一直很快乐,只我一人没法过。
她听错的歌词还有很多,执意把张信哲的《爱如潮水》成听“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排队”。把张惠妹的《听海》听成,“我就这一颗心,整夜都闭不了眼睛。”像一个人拍着胸脯啪啪响,跟甩了她的那个人表白——我就这一颗心,爱要不要吧!有种赴死般的一了百了。其实原来的歌词不过是形容一个动作:“我揪着一颗心,整夜都闭不了眼睛”。
如果这些听错的歌词都是潜意识里自己的心态写照,那么毛裘承认,它们揭示的就是她的孤单。
冬天的雨太不像话了,下得这样春情勃发。在单身宅女的小狗窝,毛裘要被自己的眼泪淹死了。这一天,她没有出门,将就着昨天的剩菜剩饭对付了一顿。她不知道,就在这一天,银行来了一位新的职员。他是从附近的小镇调到城市里来的,为此他努力了整整三年,花了很大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对待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虽然他已经是一位大叔了,但他还是像个新鲜人一样拘谨又小心地笑着,对顾客彬彬有礼,他还不认识五十块小姐。
毛裘在24小时以后与大叔相遇。“小姐,您取50元是吗?”“是的。”“好的。这里是50元,请收好,再见。”
他的口音里透着小镇的侉腔,让毛裘觉得很可笑。但是他给了她五张崭新的10元钞票,新得几乎可以用舌头舔,连续的号码,脆响的纸张,像小时候的压岁钱,毛裘又觉得很温暖很温暖。
从那以后,大叔每次都给毛裘崭新的小钞票。他偶尔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小贩找给他的钱如果是新的,他就知道,那个不快乐的女生她来过了,买走了十元钱的茄子。
[四]
毛裘第一次跟大叔在银行以外的地方打招呼,是下雪那天,黄昏的马路上。她看到他从便利店出来,提着泡面、榨菜、火腿肠。她心想他对自己可真不好啊,就用这三样东西把自己打发了。等他走过来时,毛裘就对他说:“我请你到我家吃火锅好不好?”大叔愣住了,他以成年人的思维方式迅速想了想,觉得不妥,但拒绝这个小女生似乎又很残忍,于是他就说:“不行啊,我得回家,我有一只狗……它还没吃东西。”
毛裘坚持,她并且说,她非常欢迎他把狗也带来。大叔看着毛裘真诚又可怜的神情,他心软了,点头答应了。那天他迟到了两小时,因为这种大雪天宠物店都早早关门,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在路上捡到一只流浪狗,给它洗干净带出来时,天已黑透。在毛裘的餐桌边,他谎称这狗名叫豆豆,年龄2岁,爱吃骨头。他还亲昵地抱着狗让毛裘拍了一张照片。他心里在想,以后,可再不能乱撒这种谎了。
毛裘火锅的内容还不赖,有牛肉,有虾饺、还有丸子、蟹柳、火腿、茼蒿、藕片、土豆……火锅里还放了几根便宜的人参,祛寒。毛裘问大叔需要什么调料,大叔说:“光醋就好!”毛裘于是给他倒了满满一碟醋。
大叔吃得很开心,也愿意和毛裘劈劈情操。他说,他这个人没有什么优点,就是顾家,过几年,他要在城市里买房子,然后找个女人结婚了,好好过日子。毛裘不知道为什么很感动,一个这么老的大叔,都不放弃对生活的向往呢,所以,自己应该更加积极一点才对啊。火锅一再地加水,味道变淡了。大叔搛起一根小人参吃掉。“不要吃,人参很苦的哎!”毛裘说。
“是啊,人生很苦的。”大叔说,“但回味是甜的,不信,你试试。”
[五]
睡觉之前,毛裘绕着床顺时针走三圈,顺便检查床边的地板上有没有遗落什么小东西。她忽然想,如果有一天她和一个男人结婚了,强迫症是不是就会自愈?因为,总不好意思在另一个人面前履行这种神神怪怪的仪式啊。那么,该和谁结婚呢,毛裘的选择面很狭小,但却很诚心。她觉得大叔不错。
在雪晴了的下午,毛裘从银行回来,今天的大叔给她印象特别好。黑制服,白衬衫,蓝色工作牌,土豆一样的大面颊,乡村式的红扑扑的笑容。毛裘在回来的路上给大叔发了短信:“我们以后还能再一起吃火锅吗?”大叔没有及时回短信,天又下起雪来,像一种很细很重的沙子,很快把城市掩埋。
毛裘在家里一个人同时喝两听蓝带啤酒,她的酒量从来都很逊。喝高兴了,她唱歌,“我就这一颗心,整夜都闭不了眼睛……”她爬上床,早早睡下了。她决定从今天起改掉强迫症,所以没有绕床三圈。其实所有的强迫症都是因为没有安全感:一个人坐电梯时,把每一层都按亮,便于随时逃生。吃醋呢,则是因为醋可以解毒,预防高血压和动脉硬化、利尿、抗癌,总之,醋一到,百病消。
这一天,毛裘不知道,下午的时候,三个歹徒让银行里的所有人都趴下不许动。所有人都顺从地装死了,只有大叔悄悄掏出手机。在110报警和毛裘的电话之间,他做了个短暂的选择,最后他给毛裘回了短信:人生何处不相逢。
因为紧张,他把这句短信打成了:人参和醋不相逢。
然后,枪响了。
毛裘在第二天清晨醒过来时才看到那条短信,同时她发现自己的助听器一直呆在床底下。回电话给大叔,大叔的手机却再也打不通了。毛裘想,以后不论喝多少酒,都还是要绕床走上三圈。
春天来的时候,毛裘接到苏豪杰和房美媛寄来的卡片。他们结婚了。
且行且想,边走边唱,欢迎光临天籁屋!
9楼
我如今已长到爱我时你的年纪
[普鲁士蓝翠鸟]
1997年5月25号下午,大概是6点左右,你穿一件普鲁士蓝T恤,胸前的图案是我画的丙烯——一只蹲踞在树枝上的巨大翠鸟。当然,看得出你试图把它狠狠地洗掉,但丙烯这玩意的固着力是相当强的,翠鸟还在,只是变了形,像一只鹅。你穿着鹅T恤,一条没牌子的便宜仔裤,鬼头鬼脑地来到我面前。那天你开着你哥哥的摩托车来和我分手。你对我说:“就这样吧,再见再见!”
谁先说再见谁就占上风吗?这样看来你确实应该得意。你跨上摩托车,动作相当潇洒,在傍晚葡萄酒一样紫的霞光里,蓝色的你像是一道闪电,一路风驰电掣而去。
我站在原地,想想还是哭了。唉,我们分手了。
其实分手也没什么了不起,使我耿耿于怀的却是那天下午最末的一件小事。
那天你跨上摩托车的动作固然很是拉风,可你不知道,你牛仔裤的屁股裂开了一道口子。你一路露着你鲜红的内裤,从城市东边横穿到西边,像杠着一道三角形伤口的红瓤儿西瓜,一路上会有多少人尝到你红色内裤的甜蜜啊!我的妈呀!
这就是我今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它甚至大过和你分手本身。
我应该在你发动引擎时告诉你:喂,裤子破啦!
哪怕你没听到也好。
可我当时,恶作剧地捂住了嘴吧。噤声。
[凉薄女神大狠人]
此后我们就再也不联系,谁怕谁。
其实我不是不和你联系,我是忘记了你的电话号码。1997年我还没有手机,所有的电话号码都是写在一只绿色的200页的通讯本上。而在和你分手后我就再也没找到过它,它可能被放在和你住过的房间里了,也可能放在我爸妈家找不到了,或是去吃大排档时给弄丢了。于是那之后我使劲儿攒钱想买一只手机,如果有一只手机的话:一,用自家电话拨手机,总会听到它的铃声将它找到。二,2000多块啊,那么贵的东西,我想我总会懂得了珍惜。
我曾设想过很多次买了手机后第一个通知谁。最后我决定先告诉你哥,你哥是一个男八婆,他一定会屁颠屁颠地转告你:“许明悦有手机啦,她的号码是……”
其实,你哥这人挺好的。他为什么好?就是因为他一直对我和你的恋爱持支持态度。只可惜他说服不了你,你不怕他,你在你们家是大拿,他人微言轻,他力不从心。
那么,就算了吧,我们还是势不两立好了。
柠檬黄色的骨气和紫色的尊严让我不去联系你,但是我粉红色的心可不听我的话,闷骚极了,像每年五月楼下草丛里必然长出的透明蜗牛,一有空就探头探脑,沿路游走,非要把你追随。
但表面看去,我是一个何其冷静的智者!爱情的凉薄女神!大狠人!
现在我已经有了手机,一只,一只,又一只,我总是不停地丢手机。好在手机总是在降价,买起来也没那么心疼了。
此刻我又找不到我的手机了,我对住我家白色的电话想拔一个电话给自己,可是,我竟然忘记了我自己的手机号码!
而在翻找手机的过程中,我找到了那只绿颜色的通讯本。
[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
在那通讯本上不仅记录着你过去的电话号码,还有一些我写的字,比如:“今天要给廖嘉伟买牙刷,两听啤酒,一包烟,还要买一瓶芥末。”
那会儿我们已经好上了,好上的原因很简单:你说你爱我。
你有多爱我呢?你爱到我买的牙刷直掉毛你也坚持着刷了,两听啤酒你没舍得喝都留给我洗头发用了,一包烟抽来抽去是为了替我吐烟圈。而淡绿的芥末,是我在和你吵架时独吞的,吃一口芥末,眼泪就哗哗地流出来,而不必坐在地板上干嚎,你爱我,你不嫌我的眼泪是假的。你说没关系,假的也爱。
而我爱不爱你呢?耶稣举目看着门徒说: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我举目看着你,我不是耶稣但我告诉你:自从你出现,我这个寂寞的人便有福了。
那是1997年1月,离我们分手还有四个多月。是个大气磅礴的冬天,动不动就下雪,楼上水管结了冰,我们住的房间断水了。
真艰难啊,但太幸福了,我抱着你,我那小小的初生的爱情能活多久?那会儿我可没多想。1月,我过完18岁生日。我属羊。
你26岁,你属猪。
你开着摩托车带我去你们公司旁边的公共浴池洗澡,一路上你哼着歌儿:“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送给咱亲人解放军……”
[长岛冰茶和便当盒里的一百颗青豆]
你比我大8岁,咱们俩多少有点代沟。
你8岁时我才出生,你大学了我还没上中学。你毕业工作三四年了,我才终于熬到了可以独自去酒吧的年纪。18岁,我和男同学在酒吧点了一杯长岛冰茶和一杯可乐,长岛冰茶不是茶,是一种酒,结果没一会儿我就醉倒了。
我那喝可乐的男同学没想到居然抬不动我,最后他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酒吧。有一个外国人凑过来,“小姐,小姐,你没事吧?”他拍着我的脸,卷舌音过份了些,显得特恶心。他越凑越近,他不知道危险也就此来临。
那天是你把我救了,你动手把那老外打了。你像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老外脸上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酒吧变成彩帛铺。
后来你被警察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里我天天去警署看你。你变成囚犯都那么英俊,你越不刮胡子越帅,你说:“小孩,不要再来了,不需要上课吗?”
“我不是小孩啦!我已经读大二啦!我们下午总没课!”
老在警署门口遇见的那个大白胖子是你哥,他给你送饭。我想了想,也给你送饭。我拼了小命和你哥比,我一定要在便当大赛中获胜!我要让你知道我便当做得好,我对你有意思!
后来才知道,你每天还是吃你哥做的便当,而我做的便当你全给你哥吃了。
就从那以后我们好上了。你说:如果有一个女孩费了整个中午的时间只为把便当上的青豆拼出心型图案,并且害怕坐车颠簸把心型弄走形,只好选择长达半小时的步行的话,那么吃她便当的人就应该爱她。
“可是吃我便当的人是你哥啊!”
“我没让他吃豆子啊,那都归我了,一百多颗豆!”
“可你怎么知道我是步行来的?”
“我哥告诉我的啊!”
你哥可真八啊!但我感谢他,他吃掉我再多的便当我也不恨他。
[狐狸精滚出来,小箭猪竖着刺]
3个月后你变心了,其实应该说:真正适合你的女孩出现了。
你们俩鬼鬼祟祟地约会,自以为聪明地躲过我。可我在长窗内看到了你们,清凉的月夜,空气像尸体口内的含蝉那么凉,她却穿件欠扁的吊带裙,没到季节衣服就穿那么少,再良家的女孩也成了不三不四的风骚妹,简直触犯众怒。人们都看她,我替你害臊,找一个这么爱现的女人!
后来我一个人跑去和她单挑。我比她矮,但我却比她强悍,我是个猛人!我指着她的鼻子警告她:“喂,该死的,你给我记住,请你不要抢别人男朋友,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
她被我吓得呜呜大哭,揉着眼睛,睫毛掉了好几根。
她点头算是答应我。但是她却是一个食言的人,当天下午你就知道了这件事。你揪住我的衣领子,三毫米距离逼视我,问我为什么伤害她。
我伤害她?
“是她伤害我!”
“我警告你,不要再去找她!”
“你背叛了我!”
“没错,我们分手!”
我们分手分了两个月,我像一只小箭猪,竖着我满身的刺,四处滚动,寻找那个拆散我们的死女人,我要刺死她!结果我刺了一身的野果也刺不到她,这些野果包括:三两枚伤心果,四五颗悔恨果,七八个流泪果,还有一颗最大的无花果。
我们的爱情有花无果,我嚎叫着在房间里摔东西,我叉着腰在她学校寝室的窗下大声骂:林姗姗,你这个狐狸精,你给我滚出来!
我知道我成了一个泼妇。我知道我丢尽了你的脸。
[廖嘉伟的女友买了一篮茄子黄瓜]
在我的想像里,骨气这东西是鲜亮的柠檬黄,而尊严是华丽的紫色。但在那个夜晚我所有的一切都是暗淡的灰和白。我拉着脸,灰着心,瞪着你。我从来没有恳求过你不要和我分手,但我心里多想这么说上一句啊!
你看着我,扑哧,你笑了。
我想你大概是回心转意了,我纸一样白的小脸儿上就涌起了一点桃红。可是你却告诉我:“不要傻了,我们不能这样勉强。”
呀,你气死我了!既然你这么狠心,我也不会轻易放你走!我咆哮着去踢你,我抱住你,用牙齿扯你的衣服。我打算和你一起从五楼的阳台跳下去。我用头顶你,把你逼到阳台栏杆那里,我要和你一了百了。
当然我失败了,你一把把我推开,你用的力气不大,但我还是摔倒了。那天我的头磕在窗台的锐角上,窗台上还有个花盆,又重重地补砸了我一记。我脑袋流了血,我晕啦。
后来在医院里我握着你温凉的大手,口里像念经一样念叨着“廖嘉伟你不要走廖嘉伟你不要走”。你微笑说你不走。我终于放心睡去。但第二天早上坐在我床边的就是我们班叽叽喳喳的同学了。她们说:“廖嘉伟走啦,他有什么好啊。”
他有什么好?他纵然没有一样好,但他可是廖嘉伟,这就是他最大的好。第三天我头上绑着绷带去堵你和你女朋友,结果我堵着的却是你哥。你哥说:“请你原谅他吧,请你原谅他吧。”
“不行,要么你让他来亲自和我分手。”
“好吧,不过我要告诉你……他和那个女孩已经在一起了,对不起。”
居然是你哥在向我说对不起,我看着这大白胖子刷刷刷掉眼泪。那天下午,我绑着满头白色的绷带站在街角,看你快速地来,说了声分手,又快速地走。我看着你仔裤破了露出红色的内裤。我噤声没有告诉你。你活该丢人现眼!谁让你和我分手!
然后我一个人来到我们最初相识的酒吧,我坐在那里喝了一杯长岛冰茶,两杯长岛冰茶,三杯长岛冰茶,四杯长岛冰茶。一切变得远远的、缓缓的,所有的不快乐都沉下去,浮上来的是原谅他吧,原谅他吧,你哥那老实人说的这句白白胖胖的话。
出了酒吧,我摇摇晃晃地在路上走。路过我们曾住过的地方,冤家路窄,我又看到你了!和你女朋友手拉手,买了很多菜正上楼。我明白了,原来那么急,是急着去买菜啊。
你女友珍珠白的裙子配着一篮茄子黄瓜,还真好看。
我看着看着,流了一鼻子大红大紫的血。
[我已经长到你和我谈恋爱时的年纪]
现在我偶尔会想起1997年的你,想起短短5个月里你给我的忧伤。我像一只透明的脆壳蜗牛,吸附在了1997年的草梗里,吸食着那里仅存的回忆养料。我想念你。
如今,8年已经过去,我已经长到你和我谈恋爱时的年纪。我26岁了。原谅我从没去上海看望你,因为行动实在不方便。我现在在北京,住在我爸妈家里,有一份兼职的工作,收入不多不少,生活得挺好。
如今,我坐在轮椅里写下我和你的故事,你看到要是惊讶了,那可真没劲!我讨厌你一惊一诈的。我只是不能再行走,但我别的可还是照旧。你放心,我一切都好,还长胖了,我安于现状,自食其力,并且觉得幸福。
是三年前出现的症状。其实,在1997年那个沉闷的春天晚上我们最后打的那一架之后,我就有点不对头了。大概你出手太重了,或是那窗台的锐角太尖,而那浅黄色花盆砸得又太准,我的头被撞破出血,我晕倒……这还只是皮外伤。那天之后,我独自去酒吧喝得了四大杯长岛冰茶,酩酊大醉,再回去医院时,很多事情就已经晚了。
那以后,大概是有一些淤血积在了脑内的血管里,记性变差,时常头晕,鼻子出血,总是摔跤。大学的后两年,我只好肄业回家了。爸妈再三询问我怎么回事,我嘴硬一直也没说。我很怕说了以后他们去找你的茬,那样,你的日子会多了麻烦,我可不想你过得不舒坦。后来我慢慢地调养,竟然好了一些。三年前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以为一切可以重新开始,可有一天为了上班赶地铁,我飞跑在路上,小半个马拉松以后,我忽然栽倒,从那天起,我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在这个星球上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每一天都有很多很多的变化,我并不觉得我有多倒霉,没准哪天我又会活蹦乱跳也说不定。不过,就算什么都在变,在这个星球上还有一件事是恒定不变的,那就是——时间的流逝。8年过去了,我如今已长到你爱我时的年纪,我26岁了。8年里每回想到你,我心里其实都挺平静。真的。我想,这种平静就是爱情带给我的力量,我真的有力量,因为我爱你。
唉,换个话题,别太沉重。告诉你,我特喜欢1997年的冬天,那冬天真好,大气磅礴,动不动就下雪,你用摩托车载着我,唱着:“正月里来是新春,赶上了猪羊出了门,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送给那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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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青春有时候是残酷的,因为太容易没头没脑一根筋,而且油盐不进不听劝~
所以亦舒感慨:爱情,多少任性假汝之名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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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巴西木醉了
[最近我经常在楼顶喝啤酒
看满天的星星
有时一片漆黑,有时月亮很大
下面的人好像再也不会苏醒]
最近我看了一部悲惨的韩国电影名字叫做《我脑海里的橡皮擦》,讲的是一个女孩忽然得了阿氏痴呆症。这种病就像一只橡皮擦,会把脑海里的记忆一点点地擦去,最后什么也记不起来,什么也不再认识,包括她正深深爱恋着的男人。
看完这部电影我大哭了一场,或许它触动了我哪根柔软的神经。嘉应,最近我经常在深夜的楼顶喝啤酒,就着满天清苦的星光,有时候喝得烂醉。喝醉了我就趴在邻居种的巴西木旁边唉声叹气,巴西木硕大的叶片遮蔽住了我的忧愁,这十层公寓危楼高百尺,我伸手大概可以摘一枚星星,包在宽厚的植物叶片里送给你。
你会接受吗?还是会皱起你的眉头,警告我当心不要摔下去?
我知道我这个样子很不好,嘉应,我知道。可现在酒精也已不再有能力麻醉我,酒精不是橡皮擦,它没办法把你从我的脑海里擦去。我还是很想你——我是那么想你,那么想你,贺嘉应。
天气好的时候我也会在顶楼晾晾被子,踢到我喝空了的一只两只锡罐,在上午的太阳和大风里,它们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并不比云雀或百龄的声音逊色。我的情绪稍稍振作,想着下午还要赶去工作室交稿,马上健步如飞下了楼,看啊,嘉应,我这把老身子骨还是很经摔耐打的吧,虽然昨天晚上喝醉了,头很疼,我还是跑得比谁都快。
下楼时不小心撞在铁门上,额头青了好大一块。
[你就是卡在我胸腔里的一块玉
你就是我的心脏
吐出你,我就死去]
工作室的同事一致认定我家藏有一个喜欢毒打女友的男人。指着我的额头问:“怎么回事?家庭暴力?”这可怎么解释!我甚至都想跟他们说对不起。是的对不起,是我没事撞自己玩,让他们白操了这么多心。
担惊受怕的人里面,有一个叫做牛志卓的,三年以后,他成了我的男朋友。嘉应,实话说他对我比你对我好,他会在我喝醉时背我上楼,在我呕吐时轻轻拍我后背,不嫌弃我,也不抱怨什么,只是特别怕我吐不出来把自己憋死。据说邓丽君是因为醉酒后呕吐物阻在气管窒息而死,而当时她的法国男友保罗并没有陪在她身旁。
事后报纸上的新闻写道:“保罗脸上无哀伤。”
那时我才知道,大明星原来也会有这样凄凉的收梢,这种凄凉,是一场厚葬无法弥补的。幸好我只是个普通人,我还有牛志卓,我喝醉了他会陪在我身边,拍着我后背,说:“想吐就吐吧。”看来我还是很幸福的。
忽然想起和你第一次喝酒。那天,英语四级成绩公布。全班就我们俩没过。在大家同情的眼光中,我们很自然地凑到了一起。我说:“喂,借酒浇愁去吧!”你转过头来,笑了,那时候我才发现你有双多么多情的眼睛啊,就像里面养着好多尾小金鱼似的。你说:“没过也不用这么兴高采烈吧!再说,男生没过情有可原,你,女孩家家的,好可耻的吧!”
你马上把我给得罪了,但又有本事把我逗笑。你接着说:“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有缘啊有缘,同学,古人云,英语四级,都素浮云!” 恩,古人又云,臭味相投,从来都是爱情最好的理由。
没错那时候我就喜欢喝酒,我并不觉得一个女孩喝酒有什么不好。难道女孩们只能喝可乐?其实早在那之前的两年,我就经常在高三下午的自习课逃学回家,回到我家的军区大院,爬上二楼,从我爸的旧书架上找本书,夹在腋下,同时一手端碟花生米,一手提着瓶白干,走到榕树下的石桌旁,坐好,一边咂酒、吃花生米,一边看书。
有要好的女同学来找我,看到我那个样子吓了一跳。问我:“你居然喝酒了?”
其实我知道,她们惊讶的不是我喝酒,而是我怎么会用这种又土又大叔的方式喝酒。我没法解释。
嘉应,大概是从十七岁起,我就是一个老气横秋的人了,我这个老气横秋的人时常感到一种老气横秋的寂寞,我没法解释,请不要问我。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一个人寂寞是因为:一,没有朋友,二,没有爱人,三,没有事业。现在我倒是三样都凑齐了,可是我跟寂寞作战的理由却并不仅仅是如上这三种。还有一些什么,我讲不清楚,那是属于心灵世界最里层的东西,是不能用语言来叙述的。至于当年,那个穿着白色校衫的我,大概更没办法向世界解释一个人十七岁时的寂寞。
还好后来遇见嘉应你,你倒从来没有惊讶过我的喝酒。那天我们两个四级败类在校外的学友餐厅大吃大喝,以至于老板娘很担心我们会借酒乱性,一个劲儿劝我住她家,把你赶走。其实那天我们都没喝醉,但是谢过老板娘的好意后,我们从此改变了仅仅是同班同学的人生关系。
我们回来的时候是在文科楼前操场左边第二个单杠下站着,然后你就说:“你怎么这么笨啊你怎么这么笨啊!四级都过不了的女生,谁还会要你啊!”
隔了一会儿你忽然小声嘀咕:“那就是我吧,都一起喝过酒了。”
现在我总是梦到大学那会儿的事。但是我从来没有梦到过这美妙的一幕。你大概是不能体会我当时的欢喜的。其实,我等那一天也等了一年了。一年前,我们才入校,你们男生帮女生打扫寝室,吭哧吭哧拖地的是刘祈军,把窗玻璃不小心弄碎的是赵哲铒。站在我的上铺,装作手里有把吉它,大唱Metallica什么也不干的是你。
那会我就爱上了这个不三不四、不务正业的你。
[草坪上玩耍的孩子五颜六色
我再也不能成为
他们的一员]
大四的冬天我们在一间小阁楼里住,每天从旧饼干盒里拿十块钱,买晚餐所需要的菜。楼下的房东在吃火锅,香气猛烈地窜上来,鸡肉、鱼、海鲜。我们,萝卜白菜豆腐,也是火锅。
你一边吃火锅一边跟我讲了一件小时候的事。你说你五岁那年,爸妈第一次带你去动物园看熊猫,看完以后,你特别想有一件熊猫那样的衣服,这个愿望当然是被扼杀了。后来你得到一只熊猫公仔,走到哪里都拖着它。重重的公仔,五岁的你使劲地拖着、拖着,不肯放手。虽然不喜欢它,但是没有熊猫外套,有一只公仔也是好的。你说:“所以千万不要羡慕小孩,小孩其实是很可怜的,想要什么也得不到。”
你之所以忽然说到这个,是因为那一年我们的处境确实是想要什么也得不到。我们想要工作,可是工作好难找;我们想要房子,可是房子太贵了;我们想要钱,可是钱——除非我们去走私熊猫。
毕业了,我们反而像两个小孩,一无所有,一片空白。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有点后悔没在大学时学点诸如裁剪缝纫之类的技能,以备失业之需,你后来到一家网吧做网管,那么老了,还做网管,被十一二岁的小朋友呼来喝去,“掉线啦”“死机啦”“帮忙叫外卖啦”,你都得干。
但是那一年我们没有仳离,为什么后来生活变好了我们反而分开了呢。可见社会学家的论点是正确的,他们说中国的夫妻能一起受苦,却不能一起分享成功的幸福。外国的夫妻则正相反。
外国人我管不着,但外国人却管着我。后来我这个差生居然靠一口乱七八糟的英语找到了一份外企工作,老板是个金毛瑞典人。他让我加班加班加班,他说你们中国人好奇怪,都没有私人牙医,这充满优越感的语气一下子把我激怒了,周末我就把我的两颗虎牙给拔了。
小气的嘉应啊,两颗虎牙真的那么重要吗?
你说:当然不重要,但是,我告诉你赵茜玟,你浑身上下最招我喜欢的就是这俩虎牙!
你生气,不再理我。
我真的不知道你最喜欢那两颗呲着的虎牙。
我一直以为是下巴,锁骨,小腿,脚,或者我的无名指。
[有时候我喜欢看你睡觉的样子
看你睡觉的样子又会突然觉得恐惧
当深夜酒醒,明月照临
那不是你,那是我自己
未来的尸体]
后来那网吧倒闭了,你又失业了。你只好闷在家里帮人做网站,收入微薄。可你对我好,每天我回来,你总是已经把饭做好,我说你不学无术,你从来恼。我说你没用,你也只是瞪瞪我,笑一笑。你把你赚到的钱给我买草莓,冬天的草莓好贵啊,我说不要再买了,可是你宁可抽劣质的红双喜也一大袋子一大袋子地给我买鲜美的草莓,你说:“我的钱不多,但你想要的,我都愿意给你买。”那个时候你宽厚如同我的佛,可我却因为你一再的仁慈和好欺负而口出狠词,没心没肺:“我怎么舍得花你这一点点的钱!”
你只好讪讪地,像是在安慰我也是在安慰自己:“等我慢慢找工作嘛。”
其实,我不是真心要刺伤你,当深夜你睡去,我偶然醒来,看到你的脸我会觉得安心。你给了我这种安心,可是安心又让我觉得恐怖,我怕我们以后的日子就是这样了,一眼望得到头,像是展眼而至的秋,我们收获了对方,吃掉了对方,然后仇深似海。
我真怕那样。
所以我又开始喝酒了。外国人要我加班,加完班他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Good girl!”他历来都这么叫我,我不知道工作能力挺差的我哪根筋对了他的胃口,但我知道若是答应和他喝酒就是在打扰一只暂时温顺的大兽,但那会儿我挺想试试,我知道在我那容量不算大的心里,你已变得乏味了——我每天回到家,开了灯,房间里的任何事物都不能让我惊喜,包括你。
所以你走了,走之前,你磨好一只小刀。外国人送我回家的时候,你把刀刺进他厚厚的肚皮,像滑进一块牛油那样容易。
你被警察抓住的时候,我请求外国人不要起诉你。当他终于答应,并以我必须辞职为条件时,我一百个愿意。他说要扣下我当月全部的薪水,我也一百个同意。
他又提出另外一个条件。
我站在下午空空无人的办公室,想了想,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其实我很自私。
外国人说:如果你同我上床,我就放了你的男朋友,Good girl。
[如此这般的天气适合写信
给一个不知道地址也许根本
还没出生的人]
其实那天我一直在看你。
看你走出关了你一年的监狱铁门。你还穿着一年前的旧衣服。你头发被剃得那么难看,身体微偻,好像足足老了十岁。你在门口徘徊了一下——我们的家在左边,火车站的方向在右边。我轻轻地在身后喊一声:“嘉应!”
你听到了吗?你一定听到了。
那时候,天空很静,鸟雀无声,也没有风吹过。
你一定听到了。可是你顿了一下,没有回头,然后就一直向右走去。
现在听说你过得很好,结了婚,开了自己的店,并且有了小孩。这是我在网上的同学录里,找了无数个可能知道你近况的人问来的。不知道你的小孩是否喜欢熊猫,是否也要求有一件熊猫那样的外套。我希望他能拥有,我希望他幸福,如同我希望你幸福一样。
牛志卓说他会在年底之前带我去看一幢房子,86平米。趁着房价还没涨得很厉害,我们必须去买。那儿,将是我的家,我最终老去的地方。我也会有一个孩子,我想他会喜欢熊猫,我会在他五岁的时候送他一件熊猫那样的外套。
在到达我的归宿之地以前,我想尽情地想你一次,贺嘉应,家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在家里,我就不可以再这样放肆地想你了,我要控制自己,不喝太多酒,努力工作,不为外界任何诱惑所左右,不再抱着天顶上的巴西木发狂,渐渐忘记你。
嘉应,当我们分离后,我承认,我一直非常想念你,直到如今。
且行且想,边走边唱,欢迎光临天籁屋!
13楼
替你喂猫
[直播时你又错句连篇,
说错一句罚二十,
今晚你有五百多块人民币变成了废纸。]
一百块三件的便宜T恤,大红,大绿,大紫。你穿紫的。搭配脸上猫挠的发炎伤口,贴以水玉OK绷,你就是潮人一条,型男一粒,本城人气大主播,女生们性幻想的对象。
今晚直播时你又错句连篇,按你们台的规定,说错一句罚二十,我给你数着,今晚你有五百多块人民币变成了废纸。五百块!买T恤可以买15件!够我的店整个夏天卖!你真不是一般的败家啊王心泽,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节目一完接到你的电话:“喂,帮我买个西瓜吧,冰箱里那个吃完了!”
“扣那么多钱还有脸吃西瓜啊!”
“经期到了嘛,发挥失常在所难免……西瓜,西瓜滋补一下。”
[每当你脸色不好时你总是会说:
灯光,灯光的原因。
其实是前晚做了药渣。]
我和你的猫一起去买西瓜,我拍拍这个,敲敲那个,猫则抱住个西瓜耳鬓厮磨,全不顾大庭广众,白日昭昭。它和你一样,什么场合都放得开,这种类型的人才适合混演艺圈!啪,一个蜜吻,再来五道爪印。猫温柔起来不亚于你,玩起SM来更不逊色。我走过去挡住这只伤风败俗的猫,卖西瓜的东北人可不答应了。“猫把瓜糟践了,这个你咋说也得买!”好吧,好吧,就这个。拉紧猫链子,防止它乱跑,我可从不辱骂它半句,毕竟不是自家孩子,我对它相敬如宾。它生活在你这样一个主人身边已经挺受罪了:错一到十句,回来哼小曲,带它到宠物店桑拿、摆阔;错十到二十句,一切奖赏都没有,还让它给你按摩、踩背。错二十句以上,踢它,左右抽巴掌,对它咆哮:“给老子滚!你怎么不去死啊!”
这是一只命运悲惨但性格倔强的小母猫,偶尔它跟你赌狠,真的会寻死。它寻死的方向是沿十二楼外墙的下水管飞檐走壁,但只要一路过十一楼看到温暖灯光就会回心转意,踩住阳台植物,尾巴竖起作平衡器,踢开纱窗门就来到我的家里。然后它坐在客厅里语无论次地喵呜着,身体瑟瑟发抖,如果是人的话,说的一定是:我再也不和王心泽过了!
可天一亮猫又会回到十二楼去,睡在你的床上,温柔望住你的脸,好贱。没错,你就是这么有异性缘,哪怕一只母猫也难逃电网。前天我拎着三件T恤在电梯间遇见你,你只用两句话就拐走了当中一件,我非但没觉得吃亏,还足足美了半天之久。你的第一句是:美人又进货啊?你总是有品味,买什么都错不了!第二句是:这件紫的太漂亮啦,不如借我录节目吧,顺便给你做个广告。
紫T恤在演播室发蓝,像你脸色一样,看来你又得罪了灯光师,这次他把你照成了蓝精灵。每当你脸色不好时你总是会说:灯光,灯光的原因!其实是前晚做了药渣。知道那个笑话吧,宫女一个个面如菜色生着大病,御医治不好,皇帝就生气了,昭告天下,寻找灵药,后来有个聪明人就说了个偏方,一夜之间,宫女们就又都活蹦乱跳了,次日清早人们看到宫门里走出几个蔫巴巴的男人,就问这都谁啊怎么都变成这样啦,聪明人就说:这就是药渣啦!
[补这些洞就像补弹孔,
当某些情感的流弹穿过我那软弱的心脏。]
在这幢公寓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脸上就有痘痘,这不可能是灯光照出来的吧。可是你上节目时皮肤光滑得水蜜桃似的,后来我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遮瑕膏。你浴室放着一大瓶。遮瑕膏涂在脸上,你肤如凝脂,观众小妹妹又羡慕你又爱你,恨不得一口咬死你。我想遮瑕膏这玩意应该被评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的另一个用处是可以补墙。
你家墙上被猫挠坏的地方,我都用遮瑕膏补过。补这些洞就像补弹孔,当某些情感的流弹穿过我那软弱的心脏、单薄的肺、或者瓷器般脆弱的肝,疼啊!我就用拼命干体力活来发散注意力。我没什么大学问,也不是个文化人,比起看书、听音乐、写诗、作画来,DIY点什么更能让我心情平静。我举着一罐子遮瑕膏,把你的墙补得香气四溢。打几个喷嚏,千疮百孔的我的内在,受到微弱振动。
我庆幸我体内如此酥糟多孔,因而,才能百毒不存。嫉妒、不安、焦虑、吃醋、失落、遗憾,来了就哗啦啦流走,排毒系统超常优良,造就我成了如今这个好邻居、好朋友、偶尔客串的好厨子、好医生、好玩伴。
东北产的小西瓜籽圆圆的,吐到地上会长出嫩芽,它们不是转基因水果,它们有繁殖能力,是健全的生物。
[小母猫时年一岁两个月,
姹紫嫣红开遍,却付与断井颓垣,
闷骚得柔肠百结。]
女孩们以为你这样一个明星肯定是开香车,住别墅,买条内裤也要去香港,动不动就会说:刚从加利福尼亚回来,太晒了受不了!实际上你也吃康师傅方便面,用一次性筷子,爱逛屈臣士和家乐福,街头小铺子买香烟,偷偷踢别人家的狗,占小便宜。你搬来那天房间里没拖把,下楼管我借。你彬彬有礼地说:“请问能不能把你的拖把借我用一下?”我想必是被这初次的相遇吓破了胆,愣了半天,居然就答非所问地嚷起来:“你是王心泽!”你就很有面子地笑笑,以为接下来我会要你签名,或者送你鲜花。但我只是说:“你比电视上丑啊!”你脸红了,只好顽强地幽默着:“不就是借你拖把用一下吗……不想借明说,干吗这么伤害我,哼!”
你还拖把时就顺便借洗衣粉,猫也跟着来窜门。三花玳瑁猫,十有八九是母的,果然不假。小母猫时年一岁两个月,姹紫嫣红开遍,却付与断井颓垣,闷骚得柔肠百结。半夜它唱着忧伤小调,扰动整个大厦人马不安。春情涌动的春天,随着猫叫,左邻右舍的床也开始响。咚,你的一只拖鞋砸过去,喵,另一只拖鞋砸过去。家庭暴力啊,我在楼下腹诽:不能养猫就不要养嘛。后来知道你是用洗衣粉给猫洗澡,怪不得它毛发脱落像个斑秃患者!无良的主人!再之后,你就给它买了个猫脖套,拴住它,不让它乱跑,渴望自由的小猫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囚徒,天天在你家客厅抠墙。再再之后,猫不叫了,原来你开始给它嗑药。小剂量安定片,可以让猫昏昏欲睡,反正死不了。
猫不叫,你家有女人叫。这么有钱不懂买拖把和洗衣粉也罢了,居然也不知道买张好床。深夜你的老床终于折断,那女人大概是伤了腿骨,会不会从此瘫痪?送医院急救那晚,门镜里看着你们狼狈进电梯的样子,我忍笑忍得好辛苦,差点没被自己吸进的气流呛死。你再借拖把时我就谴责道:“洗干净再还我,上面的长头发真恶心。”你哼哼哈哈点头而去,我叫住你:“长头发别投马桶里,容易堵,你家堵了整个楼都会堵。另外,家具市场三楼在打折,买新床还送床上用品。”
你感激地笑,又羞愧地笑,又狰狞地冷笑,关门时候就变得尖酸,及时丢给我一句:“是啦,欧巴桑。”笑得特别顽劣,十七岁时你一定就是这个怪样。
[你撒娇撒出全世界人民的鸡皮疙瘩,
扫扫能堆八座金字塔。]
欧巴桑我,咬着香烟发狠地盯着电视屏幕,心想台前这么光鲜一个人,私生活怎么就这么不检点。我去跟朋友八了你几卦,说:“你们知道吗,王心泽私下可乱啦!”结果你猜怎么着,你的FANS们说:“乱?正常啊,不乱才变态呢。”
这样一来我就无语地回了家,默默地觉得被她们说服了。正常健康的男性就像正常健康的猫一样,有性欲为什么要压抑呢?喜欢女人又有什么错呢?人家喜欢女人,喜欢几个,怎么喜欢法,又关我屁事呢?所以当你节目上的女搭档也最终来到你家,深夜没走,并且传来的声音像是你把她活活剖膛剥皮了一样时,我没有鄙视你,我只是鄙视她,比起骨折那位,她的大惊小怪也显得太没见过世面了。我拿拖把捅捅天花板,声音停止了。
那个女主播第二天戴个大墨镜离去,晚上你们在电视上眉目传情。三天后女伴换成直发九头身小辣妹,再三天,细长眼睛日本娃娃脸,第四天,大波浪蛇发姐姐。第五天你发高烧,纵欲过度没有好下场,可是紧要关头一个女人也捞不到,王心泽让我告诉你,你蠢就蠢在这里!没出息地敲墙,我当没听到。把猫脖子上贴纸条:“救命”。推猫往楼下跳,猫差点摔死,你这个畜牲啊。
有求于我时我是美女,用不着我时我是欧巴桑。“美女,我想喝姜汤。”你撒娇撒出全世界人民的鸡皮疙瘩,扫扫能堆八座金字塔。早喝姜,吃偏方,晚喝姜,吃砒霜,我不给你做。你抱住猫,孤儿寡母似地哭了,说:“我们这么久的朋友了,我们……”
那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袭人也说了一句“我们”——“好妹妹,原是我们的不是。”晴雯冷笑几声:“我倒不知‘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
晴雯说得多好啊,晴雯是我的偶像。
“我们”。
这个简单的人称代词是个糖衣炮弹,无端拉近了你和我之间的距离,“我们”一出口,我们就是一伙的了,我想撇清也很难了。姜汤帮你熬好,趁了你的心,喝出了你满头大汗,歪在被窝里舒服地哼哼着:“我们明天一起去超市吧,想买好多东西,好多东西。”
家居生活里,你变成很普通的男人,普通得像一些女人爱的小宠物,乖乖的,毛茸茸的。
[你瘦了,
爱情把你消耗得皮包骨,
眉目越来越清楚]
一起逛超市的时候真像一对情侣呢。有人拿手机拍下我们的背影,传到网上去,标题叫做:王心泽的绯闻女友是平胸。嘿,如今平胸也能出名吗?我在那贴子下灌水。你凑过来,看着我,深情地问:“说真的,你光穿游泳裤去游泳是不是也可以的?”
看我生气了,又改口奉承道:“大胸显得笨笨的,小小的才知性嘛。”
其实,大波并不流行了,酥胸娇小,是人家挪威王子选妃的标准呢。
出差前你委托我照顾猫,钥匙甩给我人就走了。你走后我给猫重新调整了饮食结构,以小鱼和牛奶为主,像嘉顿猫粮那种让猫得胆结实的垃圾食品,就去喂他们美国的本土猫吧。
我把你的房间也整理一遍,女人的长头发,用过的小雨伞,成堆的色情杂志都统统扫走,替换我店里出品的棉布床单,玻璃花瓶,一束白色波斯菊。你的房间焕然一新,令我很有成就感,再补补墙,洗洗猫,我没什么大智慧只有家居生活的小聪明,拿着DC拍下这美丽房间,跟猫一起,来张合影。咔擦!
十天后你出差回来,我的晚饭正上桌。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出电梯不上十二楼,直接十一楼我家门口擂门。熟门熟路找到属于你的椅子,大花碗,水杯,筷子。盛一大碗饭,拍拍结实,再填一勺,倒啤酒,一筷子夹走最大一条鱼,水果盘子拉到自己面前。你说:“以后啊,我买房子要买两层,下面一层给你住。”
这种有口无心的话最伤人。好嘛,我住你楼下,替你做家务,给你看门,替你喂猫,我是你的仆人吗?虽然我爱做家务喜欢窝在家里,虽然我没工作反正也是混日子,但那得是我自愿!自愿你懂吗?女人自愿起来她才快活,不自愿,它就是个缩小的橄榄,无味的,干瘪的,觉得自己亏了本的,充满怨恨的。吃完了饭我在沙发上按计算器,算账,显得我也可以很忙,自尊心在这时呈现异常的明黄色,我忽然想让你走,愤怒是明度极高的灰色。走远点,回你自己房子里去,别出来讨人厌。可你不走,像是知道得罪我了,抱着猫坐在我旁边讪讪的:“哇,这个月赚这么多!”
我本月净赚三千二百九十元,去掉你的西瓜,猫粮,布置房间,一餐晚饭,是两千七百九十元。“还我钱!”手伸出来。
你甩给我大钱包,爱拿多少拿多少。你总有一种类似于洒脱不羁,不同于装腔作势,介于欠扁与招人喜欢之间的仪态。
本不想要了,那些钱。都是“我们”了,要了显得挺认生的。可是接下来你忽然就告诉我你在上海爱上了一个姑娘,一往情深一蹶不振,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会因为和异性说一句话而手心出汗,嘴唇肿了似的粘在一起,两颗肾一上一下压跷跷板,帕金森症患者似的浑身发抖。本来自判爱无能了这下又恢复健全,你在惊喜之余变成十七岁少年,维特烦恼上了。和她靠近一点点,看到她手臂上细细汗毛,会情不自禁有生理反应。你说:就像是……兽性大发了。
好吧,那么我就正大光明拿走该拿的五百块钱,就等于……拿走你的二十五句错误台词。如果说错的话都可以以二十块一句的价格买回来,我想赎回我那天晚上冲动说过的一切言辞。我要先买回那句:“你敢肯定她适合你吗”,再买回那句“真正爱你的人你却不在乎”,最后哪怕双倍价格我也要赎回最丢脸的那句“那个人就是我。”
你被女生追也不是头一次了,有什么好害怕的。但是接下来整整一个星期你都没来找我,你在躲我!这么一想我肝肠寸断,甚至开始计划搬家。搬走了,我再也不和你联系,就像是我死了,死了的人你没必要躲她,也没必要看不起她,也没必要同情或羞辱她了,那样不了了之该多好。可是事情最后是以一周后你主动的上门而结束的,没事人一样,你走上前来朗声对我说:“我上周去上海了,才回来,给你带了个新花瓶。”半句不提此前的尴尬,好样的。于是我配合你,装作我也失忆了,抱住花瓶:“谢啦,您老有了心。”
关上门我难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好疼。我知道你一定是忘了我曾对你说过的那些话,是真的忘了,或者当时就完全没听到,没领会,没放心上。我是你的小CASE一项,小玩意一只,小节目一个,和你那惊天动地的大爱情比起来,我太业余了,太额外了,太附属了。
你瘦了,爱情把你消耗得皮包骨,眉目越来越清楚。
[蚌合上它坚硬的壳,
内里柔软的所在,璀璨的珠珂,晶耀的宝贝,
不再给世人看见]
他们拍到你和她幽会的照片。
她是个尤物,大美人。高贵秀丽完玉无瑕,生活在天堂里最好,下凡来祸害世人干嘛!没事又长那么漂亮,还想别人活吗?像个红嘴金丝鸟,娇生惯养长大的那种,戴的小耳钉也得两万多块吧?
怎么就没有匪徒抢她东西呢?答案:因为她高贵却低调,俗气的坏人看不出她满身价值连城。
那是从出生就培养的穿衣打扮的学问,并且用一生时间去修习钻研。鹑衣百结不是穿破烂,是自成风格;白球鞋?不是没钱买鞋,是穿够了大牌了,帆布陶治一下情操。一看面部表情就知道她很容易就生气了就哭了就不讲理了,富家千金们惯有的脸色。但是男人就是爱这口啊,你爱她爱成废柴一根,你哪还是原来那条社会栋梁啊!没出息,替你害臊,丢脸!
新闻周刊里每个狗仔队的报道我都字斟句酌地拜读过,分析的结果是:她明明对你就是垂顾!你看不出来吗?“记者抓拍到当日该女与王心泽拍拖场景,该女开车,王心泽坐副驾驶,王一直有微笑,该女则表情肃穆……”正常情况,两个人好上了,应该是她小鸟依人,你硬汉一点替她担当一切,让她成为你的藤蔓植物,结果,反过来了嘿!
这就是怜悯,有钱人对非有钱人的驾驭,暗藏的歧视。老爸有上亿家产的女孩,玩弄个把小主持还不是易如反掌?看人家心情好坏罢了。可你,你这个大傻子竟然真的爱上她了,把心交出来,热乎乎砰砰直跳,她爱怎么捏都行,往里面吐唾沫也是清洁的,踩一脚,跳得更欢。
最后你要卷铺盖去上海。“猫你带走吗?”“带啊。”你对猫有情有义,却忘了对我说过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承诺。临走时你说谢谢,我说不客气,回归到相识的最初那么朴素的问答。你说有空来上海玩吧,我说常回来看看吧。就这样简单地话别了,没有笑,没有泪,没有不舍得。
行李什么的都捆扎在车上,你的小甲壳虫开走了。没有搬来新住客之前,我还拥十二楼A你房间的钥匙。黄昏时分,我在你的阳台上站着,看远远的天际线,紫色的黄昏,purple,再紫一点,violet black,手中的烟,water blue,阳台地面的灰尘,carbon black。
电视上传来你的声音,“这一首歌,要送给我在武汉的好朋友,谢谢她多年来对我的照顾——我要说,我爱你。恩,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如果您想点歌,请发送短信到95558……”VJ们总是喜欢说这种假模假式的好话,同时抛出深情的眼神和坑人的广告,盯住镜头,两秒的停顿,结束。
你说你爱我,是作为一个明星对一个观众的爱,明星们总说:我爱你!我爱你们!你们在哪里?!左边的朋友在哪里?!右边的朋友在哪里?!树上的朋友在哪里?!大声豪气地吆喝着。我清楚那意思,绝不会误解。爱就是“爱”这个字本身,一点引申一点比喻意都没有。对着电视机笑笑,我这个受到“爱”的祝福的观众就在你住过的房间里,把那首周杰伦听完。
唉,有完没完啊你!总是周杰伦。
在空去的房间里,《发如雪》的旋律耳熟能详,想像着你曾经的位置,猫曾经的位置,我曾经的位置。铜镜映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在这个房间里,如果把我们在不同的时刻所在的位置错叠在一起,就形成了你和我一起躺在床上当中是小猫的欢乐天伦图。
换一个姿势的话,我们的影子就拥抱在了一起。
一家三口,爸,妈,猫女儿。
我想这辈子我是不可能再说第二遍同样的话给你了,我也不会将它说给任何别的男人。二十七岁傻一次,三十七岁难道还会傻吗?当然不了。
你偶尔会在喝醉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喂,怪想你的,你想我吗?”
我坚决地说:“不想,忙死了。”
蚌合上它坚硬的壳,内里柔软的所在,璀璨的珠珂,晶耀的宝贝,不再给世人看见。
我知道你住在上海漕溪路的宜家旁边,我在上个星期去了那里。原因是“忽然想看看你生活的街道”。在你的公寓旁徘徊几分钟后,我却毅然选择去逛宜家,并且告诫自己,宜家比你更有意义。然而我的手机放在左边口袋里,一跳一跳,像心脏增生出来,成为累赘的体外器官。
你永远不知道,你在我手机里的名字叫:爱情。很矫情是吗?你是我的爱情。而我不想再遇见我的爱情。我绝交了我的爱情。删去了我的爱情。阻绝了我的爱情。
疯狂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后,我像个农村人一样扛着它们从宜家出来,坐上出租车,要去机场了。出租车重新路过你的公寓,红色窗帘那间是吗?有鸟笼的那间是吗?晾着男女内衣的那间是吗?回过头,我看到一溜四只猫并排坐在路边晒太阳,为首的那只猫,三花玳瑁,柔肠百结,曾经的名字叫阿宝。
它如今已然变成一只纯正的野猫,獠牙长长了,毛倒戕着,尾巴挑衅地拍打着地面,眼神不再驯服。另外三只,个头都很小,相信是她的孩子。
你不要你的猫了,而它,在被你遗弃后,却顺利完成了作为一只猫的生命里那些必经的美味或苦涩。猫自己知道,在你离开以后,它遇见了什么。
坐上返回武汉的飞机,在办托运时不小心有一只玻璃花瓶碰碎了,落在地上,折射出非常刺眼的光芒,就像是人们在初次恋爱时,眼泪的透明度。我是个不适合养花瓶的人,因为我讨厌眼泪,并且花瓶那么易碎。我或许适合养只猫,一只皮实的猫,百折不挠的猫,无法摧毁的猫。
于是你的猫,我把它带走了。
从此它会去武汉吃香喝辣,高枕无忧。
它会福禄双全,寿比南山。
14楼
白马于深夜抵达
[我想我们的传奇已经结束了]
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关于我和梁非的报道,那时,我已经回到长沙家中。爸妈为了迎接我回来,特意去红星美凯龙订了一套新家具。我坐在充满甲醛气味的房间里吃饭,家常的饭菜味道真好,吃饱时我想,我们的传奇大概已经结束了。
报纸上是这么写的:“木偶剧团宿舍3栋丢失的那两个孩子,4年后在四川阿坝草原的马场被发现。两人当时正在喂马,看上去与任何牧民无异。经记者再三询问,他们才说出多年离家不归的原因,原来并无任何人指使,而是为了他们所说的‘爱情’。本报不鼓励年轻人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
[我把那女老师狠狠推倒了]
1997年,我给自己买了双高跟鞋,穿着它在筒子楼长长的走廊上走,鞋子的脆响震动衰朽的事物,楼道里的老太太在暗中骂我。在那些无声的脏话里,年轻因为它的为所欲为而被深深地嘲讽着。
所有跷课的下午都是如此度过,即使再空虚,我也不愿去补习班。我厌烦补习班里那些对话。“你差几分?”“12分。”“哟,差这么多!”“你差得少你不也没考上吗?”
在那个彼此抬杠,又同时被外人看不起的集体里,人人面目冷漠,甚至略带狰狞,只有一张脸孔略为温和熟悉,他是我的邻居梁非。他喜欢在课本里藏住小说,看得津津有味,我问他是什么小说,他又会一脸善意地对我说你还是不要看,好好学习吧。课间操的时候,梁非被老师拧住耳朵当着全校人的面训:“你为什么没穿校服?你们这些补习生为什么从来不守纪律?”老师一再戮着梁非的额头,少年的尊严就那样被践踏了。物伤其类,我闭上眼睛。课间操进行到跳跃运动,几百人一起跳起,落下,再跳起,操场上扬起淡淡的烟尘……我终于向右走去,一直走到那女老师面前,然后,我把她狠狠地推倒了。
后来我爸爸被叫到学校“教育”了一番。回来的时候他喝了点酒,便掏出抽屉里的道具手枪。爸爸对我说:“如果你是个男孩,我早就毙了你了。”
“你是我的亲生父亲吗?”我记得,当时的我是这样冷冷地反问我爸爸的。爸爸沉默了一秒,什么也没说,然后,一只滚烫的汤盆兜头砸来,我浑身淋满菠菜汤汁,就像爸爸剧团里的破木偶,爸爸说:“你给我滚!”。
当天夜里,我一个人骑车到湘江边,找到电话亭,打通梁非家的电话。我说:“梁非,如果明天上午我家没人,你就在门口地垫下找备用钥匙,我家衣柜里有一些现钱,你带出来,我再也不想回家了。”
梁非在第二天早上和我会合,手里还拿着一碗杨裕兴店里的鸡丝面。“我没拿你们家的钱,只给你带了些换洗的衣服,我把我爸爸的钱包偷出来了,他好像昨天刚发了工资。”那个清早,太阳升起,江水是金色的。我们在大风里数钱,梁非被他爸打得青肿不堪的嘴巴,每笑一下就会吱哇乱叫。
[那些属于少女的小隐私被轻轻地打扰了]
只要能离开长沙,去哪里都好。梁非说他有个姑妈在成都,不如去找姑妈。于是硬座火车载上我们,向西行去。
在拥挤肮脏的火车上,我身边的男孩枕着我的肩沉沉睡去。被他爸揍过的眼睛、鼻子,看上去又悲伤又滑稽,又有那么一点动人。梁非并不知道,是我先喜欢上他的——就在那一天,我无意间打开他替我装好的那只行李包,发现那里面不仅有毛衣和外套,甚至还有袜子和胸罩,有一些什么击中了我,那些属于少女的小隐私被轻轻地打扰了,从此,少女依恋上这个人打扰她的人了——我的爱情真的只有如此简单的起因。
钱是在什么时候丢的,我们根本不知道。下了火车,梁非爸爸的仿鳄鱼皮钱包就不见了。我们傻在火车站,连给姑妈打电话的钱也没有了。姑妈家的电话号码有一个数字记不清,只能从0试到9,这就需要10枚硬币。我们只好管那些面目和善的人要钱。
我说:“梁非,我走不动了。”梁非说:“那我背你吧。”
他背着我,一边走一边对路人说:给我一元硬币好吗?我们越来越像两个乞丐。在提督街旁边有一条巷子,卖5毛钱一串麻辣烫,香气扑鼻。一天没吃东西的我们咽着口水,而手里有5枚微温的硬币。我们把心一横,买!10串麻辣烫在深冬的夜里冒着热气,两个孩子吃着吃着就忘记了忧愁。而这时成都下雪了,雪花落在我的脸上,睫毛上,梁非忽然说:“我发现你长得很奇怪啊。”
“奇怪?”
“对啊,你不觉得你像土拔鼠吗?眼睛那么圆。”
“呸,去死!”
[让人心满意足的阿坝深谷]
吃过了麻辣烫,我们只好去火车站过夜了。一路上互相打气说:明天一定有办法的!
路过第12根电线杆的时候,梁非停住了。抬头,一个小广告贴在高处:本马场常年招收徒工,食宿免费……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来到广告所说的办公室,穿中山装的老头坐在里面,询问我们年龄性别婚否政治面貌。梁非对我使了个眼色,我马上改口,把“17岁”收在一个尾音上,改成:“其实我已经22啦,失业好几年啦!”老头点头,那你们在这里签个字,一会车来了就去马场。
我们以为马场就在城市的公园里,可小卡车却足足开了8个小时,当中还停车接了一头刚从兽医那儿治好病的小马。然而我们一点也不担忧,也许年轻的唯一好处就是无知和乐观,我们坐在卡车车斗里,和马共处,讲着笑话,欣赏小马那些不悦的表情,逗它打响鼻。一路上,山水越来越干净,花朵的越来越单纯,天也越来越蓝了。
马场所在地属于四川阿坝州,正是川藏交界处。翻过鹧鸪山,就是海拔3000多米的草原,最适合放牧马匹。场长镶了一嘴金牙,识破了我们的年龄,立马减低了一半工资,但他是这么解释的:我们的马场经营得不太好,没有旅游团上门赚不到钱!要是有旅游团来,钱我会还给你们的!
那会儿,我们不觉得钱有什么好,只要有一个地方可以不上学,不考试,不挨骂,我们就心满意足了。这种想法和马场里几个徒工不谋而合,他们也不觉得钱有什么好,他们也说:只要有一个地方让我们放马,我们就心满意足啦!
泽玛是个藏族女子,比我大3岁。她硬是觉得我手腕上那串塑料珠子比她胸前的松石项链漂亮,非要和我换。交换了首饰后,她就把我当妹妹了。她要我留起长发,给我穿她的皮袍。“阿戛,你教我唱任贤齐嘛。”阿戛,是藏人对女孩子的通称。泽玛很聪明,骑着马从我们面前经过的时候,1997年大热的那首《心太软》已经改成了藏歌。
[他越来越像个草原汉子了]
马场唯一不方便的是洗澡。不是没有浴室,而是根本没人用它。他们要是脏狠了,宁可跑到几里外的海子洗个够,才不稀罕这种半自动莲蓬头。可是,每天我抬完马草,扫过马厩,满身是汗回到宿舍的时候,都很想洗个热水澡。然而,该怎么把一大桶水弄到头顶上的水箱里,这是个让女人绝望的问题。
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水箱总是满的——梁非只在深夜提水,他怕人说他讨好女孩,撒了个质量不太过关的谎的:“我自己要洗澡嘛,阿戛是顺便捡便宜!”
这个嘴硬的家伙从小在城市长大,并不会干那些粗重的体力活。水从井里汲上来,打翻,再重来,他是如何慢慢学会、掌握并且熟练的,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男孩练出了强壮的肱二头肌,是让女人注视后会心跳加快的那种漂亮。
他越来越像个草原汉子了。
草原汉子后来给我看了他书包里的玩意。除了两三件衣服,剩下的都是书。或许我们真不是考大学那块料,但是这不妨碍我们热爱王小波、卡尔维诺和博尔赫斯。在松木围成的简易浴室,我洗澡,梁非在外面高声朗诵《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这家伙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我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
我穿好衣服走出浴室,泽玛的洗发水总有股马奶的腥味儿,但这不妨碍面前的男生把眼睛睁大,变亮。我知道月光下的自己很好看,可他的赞美真蹩脚,“唉,你真是只特立独行的猪啊!”想想他又改口了:“还是像土拔鼠比较好。”
[那嘴唇没什么好脾气]
我喜欢那匹和我们坐过一辆卡车的小白马,给它取名叫流星。我宠流星,把自己的苹果省下喂它。马儿低垂了脖颈,任由我抱住它的头用面颊厮磨。藏人男孩扎西和他的朋友经过,有人喊道:“阿戛,你好漂亮啊!嫁给我们扎西吧!”
那已经是半年以后了,我穿着泽玛的皮袍,跨上白马,甩着鞭子去追他们。风在耳际与发丝间穿过。我超过了他们,他们认输了,我像女神一样站在他们面前,洋洋得意,他们却又倒戈了。他们把我抬起来,抛得老高,接住,再抛。
我知道,在这纵情欢乐的一刻,一定有一双眼睛在远处盯着我,那眼睛的主人或许只是装作给马梳毛或者添豆饼,但眼睛没有离开我的周身。那眼光里,有爱慕,有醋意,也有担忧,还有点轻微的自卑。于是我回到眼睛主人的身边去,看着他,直把他看得想躲,最后恼羞成怒。“去疯啊你!不要命啦!摔下来怎么办!”
他因为被爸爸毒打而落下的伤疤在嘴角,每说一句话,那小小的疤就变成不同的形状。第一对尝试接吻的远古人类一定是因为好奇对方嘴唇的滋味吧,我看着他的嘴唇说:“梁非,你喜欢我吗?”
这嘴唇没什么好脾气:“哼!喜欢!”
我吻在嘴角那小小的伤疤上。
[我们的1460天]
一个人如果最多可以活80岁,就是29200天。而29200天里真正快乐的日子又有几天呢?除去老年孤单寂寞的日子,幼年懵懂无知的日子,除去烦恼的日子,忧愁的日子,快乐的日子会有几天呢?
我一生里最快乐的日子有1460天,正好4年。在这些日子里,我和我喜欢的男孩隐居在山谷,白天工作,晚上围着炉子看王小波。我们不需要报纸、广播,信号不好也不看电视。没有人找到我们,我们也不想被找到。那是一种纯粹的原始的幸福,也许只有很幸运的人才能享受到,我以为可以那样到永远。
可它还是结束了。4年以后,马场来了第一队外地游客,一共9人,他们给自己起了个怪名叫驴友,他们亢奋地赞美着马场,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回头一定要告诉朋友。
我和梁非面面相觑,心中略过一丝不祥。
当中有一个女人是记者,她听出我们的长沙口音,就跟我聊起天来。聊着聊着,她拿出了采访本,录音笔,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她亢奋地说:真巧,我负责报社真情倾诉栏目,你们的故事太适合不过了。
我们求她,不要把我们的故事报道出去。
她飞速敲打键盘,没一会儿,就把文档保存好了,这时她却变了脸色:“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父母?他们在为你们担心!你们对得起他们吗?”
父母们是在两个星期以后来到阿坝的,两个妈妈泣不成声。最后,我妈妈跪下了,对我号啕:“妈求你了,妈已经老了,不能没有你啊。”
离开马场那天,流星窜出马厩,一路上跟着我们的车不肯回去。直到泽玛追上来,狠狠地抽了它一顿,它才一步一回头地离去。那些鞭子,每一下都像抽在我的心上。
[会骑马算不算驾照]
2001年的长沙对我来说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地方,我不再认识它了。它快速,热辣,火爆,激情,电视台就有十几家,满街都是记者,处处都在挖掘真情题材,起码有5家电视台要“做”我这件事,我只好把大门紧锁。补习班的同学大多已大学毕业,有的在做白领,他们请我们去酒吧,灯红酒绿让我们吃不消,非常的不安。
梁非的爸爸去求他的朋友给梁非一个工作,那人答应让梁非做司机。问梁非:“有没有驾照啊?”
“会骑马算不算驾照?”
这些不看王小波,不喜欢尼采,不知道卡尔维诺是谁的人,在嘲笑梁非土气、无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满地打滚。梁非离开了酒席,对我说:“我想回马场去,你和我一起回去吗?”
我猛烈地点头。
可是,我妈妈已经学精明了,她的天罗地网布置得严密。我们在机场被捉个正着。梁非刚过安检,我的大腿就被妈妈抱住,妈妈一边哭一边对梁非破口大骂:“你拐我女儿!你丧尽天良!”
梁非愣住了。他站直了,然后,他慢慢地、深深地给我妈鞠了一躬,他说:“阿姨,对不起,我和丁韶真从现在起结束了。”
[白马在深夜的月光下]
2004年,我24岁,被爸妈逼着相亲。
我非常痛苦,每次相亲回来都不想说话,可妈妈总来挑衅,找茬吵架。我说不过她时,她觉得我不成器;我说赢了她,她又觉得我是气她,是狡辩。
妈妈说:“你饶了我吧,我受不了你这样闹,我老了!”
我想说:“我也老了,我没有和陌生人相爱的能力了。”
妈妈或许后悔接我回来,所以她不再担心我走。可我一想到梁非在机场那深深一躬,那是代表绝裂的仪式吗?我十分伤痛,也许和他的尊严相比,我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每天都乖乖去上那个无聊的班,到点回家,楼道里的老太太们开始喜欢我了,夸我是个好妹妹,一个人学好了也许老天都会感动——所以,在2004年,我莫名其妙接到了梁非的电话。
分别3年后,他打电话给我了。
他说得很简洁:“再等我一年,好吗?”
但是我说:“不好。”
让我这个补习生复习一下小时候的知识吧:发现镭的是居里夫人,发现重力的是牛顿,发现质能守衡定律的是爱因斯坦,发现星星运动的是张衡,发现美洲大陆的是哥伦布——发现我长得像一只土拔鼠的人是梁非,发现梁非是值得用一生去爱的人,是我,丁韶真。
飞机在第二天清早起飞,降落在成都是中午,我到达阿坝是深夜。
那一夜的月光很美,极轻极柔的牙象白,纯粹而清冽。点缀着四处飞行的萤火虫的嫩金色光点,我仿佛嗅到一种费列罗金莎巧克力的甜味。
而我们的马场沐浴在这奇妙的月光里,像一座自由的宫殿,它真是美极了。一群旅游者正围着篝火唱歌跳舞,音乐在空谷回响,即使不成章法,却也如同天籁。这里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清了,它得到了它应有的繁盛。泽玛眼尖,第一个看到我。这个容易兴奋的女人跑过来,死死拉住我的手,一股脑告诉了我3年来发生的事:金牙老板因为苛待员工加上经营不善被推翻了,大家拥戴了梁非。新老板懂做生意爱护环境人又好,马场变好了太多。十几头小马都是后来新买的,新马厩和宾馆也是后来修的,浴室已经装上太阳能热水器我们都不去海子洗澡了,连马们都一律爱用莲蓬头!
“那流星呢?它在哪儿?”
泽玛没回答,只是松开我的手,示意我回头。
象牙色的月光下,篝火温热,人声忽然静了。
一个高大的男人牵着一匹雪白的马向我走来,他的神情里有极力克制的激动,长大成人后的疲惫,以及那些大概是被思念沉淀而成的深情。他安静地笑着,以至于他那有疤的嘴角就在轻轻发抖。
他说:“一年都不能等吗?”
我说:“一年都等不及了。”
野苜蓿散发淡淡的香气,像雨。夏天的夜晚真短,天就要亮起来了。
且行且想,边走边唱,欢迎光临天籁屋!
15楼
百分之八十的你
[他的手像你的手]
我后来在旅途中所遇见的人,和你都有点像。
他们也都脆弱、心软、敏感、自尊。他们也长得好看。
他们也都真诚,善良、直接、简洁。喜欢我的,就说出了一生的承诺。
当我穿着夏天的衣裳,露出了手臂,他们也都询问我左臂皮肤上这枚蓝绿色的印记是什么。然而我已经没有兴趣让他们猜了——
“是胎记。”我对其中一位说。我和他是在去三亚的飞机上认识的。他是27A,我是27B。很多时候,人类的缘份就是波音737飞机上两个相邻的座位吧。外面的阳光暗下去,飞机颠簸,空中小姐告诉乘客不要慌乱——很多时候,人类的缘份就是一场有惊无险的云层摩擦吧。
飞机飞稳后,那个人的手还一直扶着我的肩膀。我并不觉得被冒犯,相反,我对他笑了,那感觉很好。他的手像你的手,有力,硬,暖,干净,是一双得体的手。
我和他闲聊起来。在他的言谈举止、相貌表情以及穿衣服的方式里,我找到了一些零散的你。这件事让我对他充满了感激,谢谢他提供了关于你的片枝末节。我想那天我应该也不错,因为一个小时后,他对我感兴趣了:“你的胳膊撞青了?很淘气吗?”
[他的样子像你的样子]
我半生潦倒,一事无成,所学皆是一些精致的淘气。他说得没错。在我爱淘气,也淘得气的年纪里,我认识了你,那个时候我们总是在玩“猜胳膊”的游戏。
我臂上这枚印记,沿静脉上行,距离心脏有大约50厘米,是明亮的蓝绿色。每年它的直径都会增长几毫米。初生时只有芝麻大小,上学后,它长成豌豆的形状,认识你的那年,它有一枚钮扣那么大了。
你说:
“是纹身失败了。”
“是被蓝精灵咬了一口?”
“是绿色的守宫砂!”
“是昨天晚餐的芥末洗不掉喽,哈哈。”
“是掰掉一只畸肢留下的疤么。”
“是前世的孟婆汤烫的。”
……
是我不够矜持,不懂得怎样用女性的低回婉转吸引男子。我总是如此苍白、简易。抬抬左边的胳膊,我对那个人说:“是胎记。”
他的好奇心被终结,讪讪地,咳嗽一下。他这个样子也像你,不机灵,不流畅,不圆融的你。“电话号码告诉我吧。”我对他说,我知道我很冒昧,但是冒昧最节省时间。
他老老实实给了我号码,我记录在手机上。我没有问他的名字。
他叫什么,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
[不论哪里的海,都依旧叫做海]
下了飞机以后我找到那家叫做南中国的宾馆,门前有一口种满九重葛的漂亮花坛,花坛边上是一只水笼头,给泳客冲洗拖鞋用的。十米外,是漠蓝色的大海,卖珍珠的姑娘走过来,开始向我兜售,她嚼着槟榔的牙齿是红色的,而淡水在我们脚边小蛇一样流走。
两年前,是在这间旅馆,615房间有一面朝南的小窗。清早,我晾的背心和裙子还没干透,而我的眼泪已经把旅馆的被单浸毁。我坐在那窗子上,两脚悬出建筑之外,扶着窗栏,一边哭,一边学你的样子抽着烟。第一口不要吸进去,因为香烟的添加剂会沉积在此,从第二口起深深吸进肺里,慢慢随呼气吐出来。烟带着人的热量,变成明度极高的淡蓝色,我相信灵魂就是那种颜色,灵魂也就只有那么轻。
“那么,尊严是华丽的紫。”我自言自语,“忧伤是明黄,带一些暗褐色的纹理,像寿斑;离别,是浅浅的蓟色;而失去,是灰色,陈年瓷器的灰色与黯白。”
天快亮了,远处的大海奋力娩出了太阳。它像个逆子,很快就抛弃了母体远去。那早上,我接到远在北方的家人的电话,妈妈刚从菜场回来,兴奋的妈妈说,这一季的螃蟹很肥,回来吃吧。渤海湾的海产品品种单一:螃蟹、带鱼、小黄鱼。而全世界的海都是连在一起的,全世界的海里,都有螃蟹、带鱼、小黄鱼。这些食物在哪里都吃得到,就像我不论从哪一片海游下去,只要我不死,我就可以游到我想到达的那片水域,它依旧叫做海。
两年前,我是这样执着地淘着气,要沿着大海寻找你。
[他走路的样子也像你]
而两年后我又来到这间宾馆,宾馆已经重新装修过了。窗框都漆了新油漆,一楼铺了人造毛的地毯,成群的老外遛来遛去,甚至还有狗。我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等着前面一队老年旅行团的人check in,这一小点空白的时间里,我给飞机上结识的那人打了电话。
他很快就接听,他说他愿意和我见面。
我相信他跟你一样,是个好人。他没有恶意,也没怪癖,很简单。高兴了就是高兴了,答应了就是答应了,不会再改,也不会掩饰。我在旅馆的房间里洗澡,换上裙子,裙子后背有碎布拼出的一只胖胖的降落伞,这是我喜欢的装束。
他来了,远远地下了出租车,走路的样子也像你。我百感交集地眯起了眼睛,盯住他看。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一个成年男人对女人的喜爱之情,那喜爱透明无瑕,我受之略有愧意。
[他的动作皆让我想起你]
他不介意推掉由他同伴请客的聚餐,跟我一起走了很远。最后我们回到宾馆外面的排档坐下了,叫了一些吃的喝的。不外如此,男与女的交往,先是说些天气很好你是哪里人什么星座,然后交换自己的兴趣爱好,更近一步,讲些听来的笑话。当笑话讲完,就可以互相表白了,表白成功后,开放的人去上床,不然就可以谈婚论嫁。总之,在感到厌倦之前,把这些事都办好,结婚就是“此店休整,关门大吉”。
和这个人在一起,我还是很愉快的。他会照顾人,一直拿牙签帮我挑海螺里的肉,细心周到,从无拂逆,帮我要冰冻的椰子以及吸管,递纸巾给我,酒泼了,他马上叫排档的小妹来擦,自己却没有动手。他是个君子。他的这些动作皆让我想起你,那样一个完美无缺的你。
“是独自来三亚吗?”
“是的”。
“是来游玩吗?”
“是的”。
“喜欢这里吗?”
“是的”。
他说:“你像一台电报机,只说‘是的’。”
我回过神来:“那么你像杂志上的心理测试。”
我或许真的需要做一个心理测试,测一下我的偏执究竟是因为你,还是因为我自己。如果我的偏执是因为你,那我应该在两年前就死去。两年前的清早,抽完了一根烟,我站起来,在六楼的窗台上保持了一分钟的平衡,听到人在远处喊:“危险!”我还觉得他们是喊别人。我笑一笑就跳了下去。
可是我却没有死。
如果我的偏执不是为你,而是为了我自己,那我就应该一直把这个游戏玩下去,可我为什么还会有死的渴望?死不是代表结束吗?
两年前南中国旅馆那位住客的伤情是摔断了四根肋骨,严重脑震荡,并且有一只眼睛的视网膜震落了。辗转经过许多家医院,这只眼睛才算保住。左一个右一个的手术之后,我感到我已经残破不全。这样子的我,就算找到你,也不一定有勇气站在你面前,对你说一声“久违了”。是三楼支出的窗框勾住了我的衣服,片刻的缓冲后,衣服撕裂,我又继续向下坠落。
我在那不到三秒的时间里,看到了很多事物。天光云影,速度与灰尘,甚至一些死去的灵魂。然而,虽千万人,吾往矣,我并不怕。人们的尖叫在十米开外,我,在我之内。十米开外,是生者的世界,十米内,我只有我。
获救后我把那条黄裙子补了起来,后背撕裂的地方用碎花布拼出一只降落伞。我需要有一只小小的降落伞,小小的降落伞,长在我的后背,像我的翅膀。
[他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像你的一个]
肋骨的伤口渗血,止疼药打多了,我就有了瘾。见到医生就央求再打一针。医生说:“没有了没有了,今天的已经打过了。”
“那么明天的,可不可以先打给我?”
我这样寅吃卯粮地哀求着止疼药,终于,那些“明天”都被我用光了。我来到了一无所有的今天。两年后,伤口已愈合,想起止疼药注入肌肉的感觉,相当疲累,时常想吐。两年后,我和一个陌生男人坐在这宾馆门外的沙滩上喝着小酒,听着撩人的小调,讲起从前那起事故。我没有说那事故的主角就是我,而他却叹气了。他深情地看着我,一言不发却让我知道他在问:这是你吧?
就要开始爱了吗?
你信吗?他真的很像你,他是我认识的那么多像你的人里,最像你的一个,因而他最令我满意。他有一种特质,就是他身上别的特征都相当普通,成为很好的背景色,而他像你的部分却高调而突出,仿佛是为了模仿你,才降生在这世上。
我爱他。
我问他:“你在哪个城市?”他回答:“北京。”我说:“那你等着我好吗我回头就去北京找你。”他伸出手来摸摸我的头,动作像一个温柔的大神。“你喝醉了。”他说,“但是我会在北京等你。”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不要紧,要紧的是他在这爱里加了怜惜。
真要命,他跟我一见钟情了。
因为你的缘故,我也决定追随他。
我知道他爱我会比我爱他多那么一点点,真对不起。
返观我这么多年每一次的醉酒,我都要说一些胡话。很多人不相信那些胡话,一如酒醒后的我自己,除了你。所以我说他像你,我是有根据的。你看他说着话就拿出了纸和笔,画了一张地图给我。他标注:这是国图,这是双安,这是北外,这是我家。一张字纸已代表足够的诚意,而他还给了我钥匙。不需要更多的证据了,人活一辈子,如果需要去相信一些什么,那么我相信他的爱情。
就这样,在我失去了你很久以后,在另一个人身上,我找到了大约百分之八十的你,把它们珍重收起。
那天晚上我真的喝醉了,坐在海边,把包倒过来,哗啦啦,里面的东西都倾覆在沙滩上,钱包,钥匙,房卡,口红,墨镜,还有一张屈臣氏的燕窝面膜。
我坐在深夜的大海边,脸上盖一张惨白的面膜,像鬼。
我亡魂未失,而青春尽逝。
[再勇敢地长时间地想你一次]
我一直睡到第二天傍晚,醒来后订了一张去北京的机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开始玩儿。驾摩托艇,拖伞,还有沙滩排球,游泳。这城市是给人消遣散心的,我不能辜负了它。在游泳的时候我想起了你,这是长久以来,我第一次勇敢地长时间地想你。想起你,连脚边那些亮紫的水母来蜇我,我都感觉不到疼。我想起你坐在黄昏的房间里,一边剥一只绿色的柚子,一边淡淡地跟我说起分手这件事。淡淡的柚子的清香,淡淡的你30岁时候的脸,像梦一样。
我说:“别走。”
可你走了,柚子撕开放在桌上,你并没有吃。
如果我当时说“好吧,再见”,你是不是反而会留下来?留下来和我一起吃完那只蜜柚。
说“别走”的是渴望得到保护的幼稚的小孩,说“再见”的是成年有理智的女子。也许你当时是这样认为。
你不需要小女孩,你需要成年的有理智的女子。
可是1992年不会重来了,我没法证明,当年14岁的我,不是幼稚的小女孩,我有成人所具备的一切:身体,感情,灵魂。如果你需要,我甚至可以为你怀孕生子;如果你允许,我会一直爱着你。可是没有人相信我。
你凭一时冲动带我离开家乡的小城,以为我们可以不受打扰地在一起一辈子。
可是道德感在你耳边嗡嗡嗡,是永远不肯飞走的金苍蝇。犯罪感是细脚蚊子。自责是巨大的跳蚤。
路上的人们说:这是一对父女。你听一次,脸白一次。
如此苍凉又遥远,你30岁时候的脸。
于是你带着我一直逃,逃世俗的冷眼,逃拮据的生活,也逃开你自己。最后我们来到海南,在地图上看,它是一个大岛。你很满意。你对我说,岛的意义很好,代表隔绝,太多的联络对我没有意义。
我拿着你帮我做的假的身份证找到了工作,春光咖啡厂的小女工,穿着蓝制服,每天在厂房里筛选咖啡豆。然而,下班途中我遇到几个人,他们要我说出你的电话号码,然后他们把我绑起来,塞进一辆汽车里。
他们给你打电话:你女儿在我们手里。
他们让我跟你讲话。
我说:亲爱的你不要来,他们不会伤害我的。
恶人们笑了,“你为什么不叫爸爸?啊?你怎么不哭呢?”
“他不是我爸爸,他是我爱人!”
你来的时候,那些人也没有怎么为难我们,就是抢走手头上的钱物而己。但是那天回来的路上你没有拉着我的手,到了家里以后,你看到桌上我前一天买的柚子,剥着它,就跟我说你要走了。
那几个人只是问了你一句话:你为什么要和一个小孩在一起?
[我已满足,我起码遇见了百分之八十的你]
你是在海边不见的,那我沿着大海找你,是不是就可以找到你?中国所有的沿海城市我几乎都去过了。大连,烟台,青岛,上海,宁波,福州,厦门。最后一站是三亚,这一年,我已经29岁。
这一片海里,还是没有你。
但是我满足了,因为我起码遇见了,百分之八十的你。
我很想很想很想对你说一句:我想你了。
[我决定就这么爱他了]
在从三亚飞往北京的飞机上,我跟人吵了一架。有人拿了一张一模一样的机票,坐在我的座位上,就是不肯起来。航空公司居然也会出现这种低级的错误,我叫来空姐。最后却是空姐说服了我,让我坐她的工作位,来到北京。
我来到北京,找到那个人,他正一心一意地等着我。他和你真像,让我多么喜悦。我住在他家里,和他生活在一起。每天,他去上班,我做家务,或是去街头闲逛。我知道双安商场正北那儿是海淀区民政局,里面有两个中年人给人登记结婚,有时候这两个人会吃新人送她们的喜糖,我也决定结婚时买那种红纸盒装的阿尔卑斯奶糖,要送她们好多盒。
两个月后,我和那个人来到海淀区民政局。就在那一天,我忽然发现我臂上的胎记不见了。那已经成长镍币大小的蓝绿色胎记,没了。我的左臂失去了特点,沦为一只平凡的左臂。
那个人问我:“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我的胎记。”
他对我说:“别找了,它已经丢失了。”
“你怎么知道呢?”
他叹了口气,但还是好平静好幸福地笑着,拉我坐在走廊的木椅子上。那天的阳光很充沛,他指指地面,说:“你看。”
我看到,阳光下,他的影子的旁边,没有我的影子。
活人有影子,死去的灵魂没有影子。
[在光里,他笑得可真像你,我的你]
而我是什么时候死去的呢?
“明明不会游泳,为什么还要下水呢?”他的眼泪在眼睛里转啊转,他抱紧了我。
而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呢?
是不离不弃,海枯石烂,粉身碎骨,至死不渝。是不断地付出却不求任何回报,是一直努力直到她能够感觉到,是一见钟情从此不再受到任何诱惑,是明知道她病了残了也难悔初衷,是她冷漠甚至背叛仍痴心不改?
都还不够。
是,就算她死去了,变成一只鬼,或者一缕魂魄,也当她是活着一样,爱着她。
那天,我拿着一枝红色的笔,在“丈夫”一栏里,要写那个人的名字。
可是,他叫什么名字?
“我叫荀悦,荀子的荀,喜悦的悦。”他拉住我的手。
我笑了。
“荀悦,你好,你愿意和我生活在一起吗?”
“我很愿意。”
在阳光下,荀悦笑得可真像你。那一排整齐的牙齿,那动人的眼睛,那浓眉毛,那清苦的天真的意味,那个百分之八十的你。
16楼
翠微路37号的冬天
[蓝袜子]
在翠微路,有许多卖杂货的小店铺。翠微路33号是一间棉布店,34号买指甲油,35号卖文具,36号则是一间袜子店。
店很狭小,老板很胖,当老板坐在店铺里的时候,最多就只能容纳一位顾客进出。而当老板坐在店铺外面的时候,就可以有两位顾客同时进去了。
袜店老板总是有点儿寂寞,因为来买袜子的人实在不多。
可是,在这个晴朗的冬天,当他独个儿坐在店铺外面晒太阳时,有两个顾客走进了他的小店。
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各自选了一双袜子。
女孩要的是铁蓝色,上面缀着雪花和松树的图案,男孩子要的是深蓝色。
他们付了钱走了,他们手拉手,走进翠微路37号的大门。咚咚咚,木楼梯发出欢快的叫声,他们上楼去了。
整条翠微路只有37号不是店铺,这是一幢五层高的楼房,里面有很多房间,大部分是用来出租的。
[晚餐]
圣诞节来了。袜店老板很想在他的玻璃窗上涂几个英文字,可是他不懂英语。这个时候他看到了那个女孩,对,买蓝袜子的女孩。女孩挽着一个大布袋,正从37号的大门里走出来。袜店老板向她招招手,她就跑过来了。她的头发像海藻一样轻快地摇晃着。
“Merry X’mas!”女孩在玻璃上写好了这几个字,还画了个大大的感叹号。然后她把泡沫喷枪还给老板,很有礼貌地说,“请问菜场是向左拐吗?”
老板点点头,女孩就大步走了。
回来的时候,女孩的大布袋里有了一块牛肉,一大把菠菜,很多碧绿的碗豆,还有七八朵松软的香菇。女孩走路有点内八字脚,但却很好看,尤其当她踢着石子时。
傍晚,她认认真真地剥豆子,摘菠菜,一直到男孩回来。
[小炉子]
翠微路37号这间小房子里,在圣诞节的夜晚亮着温暖的灯光。男孩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空的油漆桶,还有两块小蛋糕,而这时女孩的菠菜和碗豆刚刚洗好,他们的晚餐开始了。
桌子太小,有一些盘子不得不放在厨房里,女孩每去端一次盘子,就会问:“先生,还要添一些牛肉吗?”或者“先生,要不要加一点啤酒呢?”
男孩会说:“喂,小姐,火开大一点可以吗?”
他们傻笑。吃得真甜美。
这一年,他们刚从大学毕业,男孩刚找到工作,还在试用期,女孩没有考上研究生,她还打算再考一次。
他们的全部收入,是男孩每个月一千块的工资,加上女孩偶尔的稿费,有时候是一百块,有时候是两百块。
但他们过得很快乐。圣诞节的深夜,他们穿着新买的袜子在楼下拎蜂窝煤,一人拎一个。他们把蜂窝煤放在油漆桶里,这个油漆桶是男孩在午休时请公司里的工人师付帮他改制的小炉子。
他拍拍手说:“有了炉子,我们就不冷了。”
那天晚上,小炉子烧得旺旺的,整个房间暖得只能穿衬衫。
[窗帘]
有一天,女孩收到了一笔稿费,整整两百块!她高兴地去邮局把钱取了,在回来的路上,她心情很好,就沿着翠微路逛了逛。
她当然没有买很多东西,在袜店里,她只徘徊了一分钟就走了,她说她不需要再买袜子了,因为她已经有一双蓝色的袜子了。于是袜店老板看到她走进了33号的棉布店,这次她却停留了很久,出来时,她手里拿着一块红底印着白色小熊的棉布,和一块葱绿底印着紫条条的棉布。
这样,在那天下午,女孩一边练习英语听力,一边裁剪她的棉布。她用红布和绿布做了两扇窗帘,剩下的布,她给自己做了一条大围裙。
男孩回来的时候,穿着大围裙的女孩指给他看新窗帘,女孩说:有了窗帘,我们亲热的时候就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
男孩说:“红配绿,真俗。”
她反驳:“大俗,就是大雅。”
男孩便抱住了女孩,亲吻她,然后轻轻地说:“应该给你买件新衣服了,你看,你好久都没有新衣服了。”
女孩指指自己的大围裙:“喏,我身上的可是香奈儿,别的我还看不上呢。”
[香奈儿]
周末的时候,小房子里来了许多客人。男孩和女孩破例地买了一只鸡。
在杀鸡的时候女孩留下了一些鸡的羽毛。她挑选的都是红颜色的羽毛。她把这些红羽毛小心地放在围裙口袋里,然后转身去和朋友们聊天。她的朋友和她讲衣服,香水,鞋子。朋友说,前些天有人去香港给我带了一瓶香奈儿的香水,我给你喷喷。
朋友从提包里拿出香水,在女孩的耳朵后面喷了两下,于是,满屋子都是香奈儿5号的气味,大家都捏住鼻子,香死了。
知道吗,有的香水比黄金还贵呐!朋友又说。
女孩没有香水,但是她看过书上关于香奈儿的报道。女孩就说:比起香水,我更向往香奈儿的衣服,因为香奈儿的衣服坚持六到八片剪裁,不同于一般只用一到两片做后背,香奈儿的名言是,只有精细的背部剪裁才能使着衣者展现出风范。
她小小的虚荣心啊,就像浮云掠过落光叶子的树梢,停留了那么一会儿,一小会儿。
女孩得意地一笑了:朋友们,火锅可以开动啦!
那天晚上大家吃过火锅还不想走,有一些人就留下来。男人们睡在地板上,女人们睡在床上。深夜里房间很暖,女孩开了一扇小窗,看到房间里的热气一点点注入外面霜白色的空气中,她心想,唉,多么可惜,这些热气啊。
[寂寞]
后来男孩问女孩:你啥时候知道什么六片裁剪八片裁剪的?
女孩就笑了,拿出一张英文报纸。“这叫做没吃过最靓猪腩肉,总见过最靓麦兜跑。”
男孩就去上班了。他上班以后,女孩继续看报纸上关于香奈儿的故事,女孩望着镜中的自己,叹一口气。
华年流过,就像水龙头里的水啊。
女孩买菜时总会经过翠微路的小店,很多的袜子,透明瓶子里的糖,纸箱里鲜黄嫩红的水果,彩笔和本子,化妆品……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高兴起来,虽然就连这些便宜的东西她也没有足够的余钱去买,但是毕竟她可以看到它们呀,能看到它们,她已经觉得很好很好了。
然而,她却不常看到男孩了。从什么时候起,男孩总是很晚回来,有时候甚至就不回来,只在晚上发一个短信给她。女孩开始一个人吃晚饭,有时候她觉得委屈了,就趴在窗帘后轻轻地哭。
但她从来没有告诉男孩她哭过,她总是说:今天你又回来晚了,应该罚站的,但是我饶过你了。
[红雪人]
冬天终于过去了,翠微路上许多人家开始大扫除。2楼的阳台上探出一只小小的鸡毛帚,这是女孩用那些红羽毛做的。她把墙上一冬的灰尘都扫去,把卫生间的水池用牙膏刷得白白的,又把窗帘洗干净。
等她做完这一切的时候,她开始等待,可她的男孩又没有回来。
她不知道,其实奇怪的事情总是时有发生,就像,熟悉转瞬成了陌生,亲切忽然成了疏离。
她开始收拾她的东西了,眼泪随时落在所有她经过的地方。
忽然,在抽屉里,她看到一张小纸条。
“亲爱的,今天晚上我们去约会吧,有一个请求,你要穿一件红色的衣服,好吗?”
女孩破涕为笑了,她迅速回忆她所有红色的衣服,除了那件大围裙,她还真没有红色的衣服呀。她慌乱地想,怎么办呢,于是她把窗帘上那半边红色剪下来,用半个小时的时间,给自己做了一件很有个性的大外套。
她就这样出门了,翠微路上所有的人都来看她,其实她的红衣服一点都不难看,她像个披着红袍子的雪人。
[衣橱]
那天他们一起去吃了必胜客,吃了很多披萨和蜗牛,然后看了一场电影。真奢侈,女孩说。于是他们决定步行回家。在回去的路上他们路过一个小花圃,啊,玫瑰!
许多的玫瑰,像星星。在夜晚,玫瑰的颜色已经被黑暗遮盖,但是玫瑰的芳香却丝丝入扣。
就像,在所有寒冷贫穷的日子,爱情的颜色已经被生活的艰难遮盖,但爱情的芳香却永存我们心底。
男孩替女孩偷了两枝玫瑰,他们一路小跑,一路大笑。
上楼梯的时候,男孩走在女孩身后,对她说:“拿好玫瑰,闭上眼睛,直到我说睁开,你才可以睁开,好不好?”
女孩同意了。
然后,她觉得自己被男孩背了起来,然后,她听到木楼梯的咚咚声,然后是开锁的声音,他替她脱下鞋子,换上拖鞋,她觉得自己的大红袍被脱下来了,然后,男孩说,睁开眼睛吧。
女孩睁开眼睛,她看到破旧的衣橱门被打开了,一件红色的大衣就在里面。
它好像已经放在里面很久了,上面蒙了一小层细细的灰尘。
大衣的标签上写着:CHANEL。
“你怎么没在出门前看看咱家的衣橱呢?”男孩说。
[眼泪啊]
“衣服哪来的?”
“管那么多干吗?”
“哼,抢的吗?钱从哪儿来的?”
“啊,钱!”男孩哆嗦了,指了指对面的银行,“你看见了没,有一天,我头戴丝袜,手拿手枪,然后……你得替我保密啊亲爱的。”
女孩笑了,她一边笑,一边轻轻地抱住男孩的腰,眼泪就从她的眼睛里流到了他们的玫瑰上。
她说:“亲爱的,老实交待吧,你一共加了多少次班?”
17楼
转完了~
且行且想,边走边唱,欢迎光临天籁屋!
发表于:2011-01-05 18:18只看该作者
18楼
;P ;P ;P ;P 唱游姐姐很粉的说。。。
cuando ya no tienes nada que perder,,,,,entonces empiezas a tener.....
发表于:2011-01-05 18:18只看该作者
19楼
喜欢这样温暖安静的文字
等一下空了就慢慢看



cuando ya no tienes nada que perder,,,,,entonces empiezas a tener.....
发表于:2011-01-09 09:08只看该作者
20楼
武汉亦舒体
做个记号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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