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5-09-15 10:30只看该作者
2楼
沪打击外汇保证金交易 擅自参与不受法律保护
http://ala.online.sh.cn 2005-09-15 15:11:26
“以小博大、赚取高收益”,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往往打着这样的旗号来吸引投资者,而一些市民盲目听信,结果损失惨重。昨天,人行上海分行发出通知,本市外汇管理等部门将联手打击外汇保证金交易。
专家提示,外汇保证金交易不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且隐含商业欺诈。擅自参与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市民,一旦遭受损失权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有擅自将资金汇出境外的行为,还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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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5-09-16 15:32只看该作者
3楼
不了解
没听说过这个公司
自己保重吧
我的毛病 想赢怕输 犹豫不定 盲目跟从 短线长做 长线短做 追涨杀跌 不做计划 擅改目标 贪多嫌少 逆市而为
最大的毛病:以上错误一犯再犯,怨天尤人,只说别人 不看自己。吃的是草,挤的是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