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开征“房产闲置税”是个不错的提案
来自两会的消息说,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房屋空置面积较大,房产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提交提案,建议利用税收手段加大调控力度:“对空置房屋开征不动产闲置税,适度限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行为。”“因为房屋是特殊商品,不能像股票一样作为虚拟资产在不规范的市场里无节制地炒作”。
所谓房产闲置税,就是对那些买了房子又不居住、长期闲置的房主加征税费。因为土地 今日焦点: 资源是有限的,很多人还没有足够的房子住,你浪费宝贵资源就应该缴纳高额的税费。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据知,法国近年来在大城市就实行征收房屋空置税的做法,对那些收入高、房产多而空置、造成资源浪费的人征税,这个法子不妨借鉴来使用使用。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公众资源。特别是在我国,人口众多,大多数的人家的住房还不够宽敞,有些人家的居住条件还在贫困线以下,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众多有识之士,都在大声疾呼,千千万万的人家都在翘首企盼呢,头发都要盼白了呀!可是,就有人仗着自己有几个钱,这里买一处住宅,那里购一所别墅,一家老少不过三、五人,可就是喜欢购置下多处住宅,夏天住海边,冬天住春城,多出来的就让它闲置着。
这可应了那句笑话了:我要是有了钱,豆汁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汽车买两辆,开着一辆,拖着一辆;房子买两处,一处住人,一处养猪!有钱!相-当的有钱!花自己的钱,闲置,高兴,管得着么?
可是,盖房子需要占用土地,土地是公众资源,在我国应该是属于紧缺的公众资源。你富人占用多了还闲置着,那么,穷人的利益就被你给侵占了,这是不公平的。而且,越是有钱人的住宅,所处位置就越是在风景秀丽的地方,有的干脆就把国家级的风景区给占用了——比如,你去北京逛香山,看到秀丽的风景区被大片豪华住宅给覆盖着,不管你是富人还是穷人,是不是感觉你的权利被侵犯了?
侵占了公众利益,当然要有补偿。在土地资源的分配还不能做到公平的现实条件下,在土地使用权还不能做到准确定位的现实中,对于闲置不动产征收高额闲置税,应当是个补充办法,也是利用税法调解贫富差距过大的办法。
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抑制房价,挤压房地产的泡沫。从理论上讲,投资性购房资金占总购房资金的比重,是判断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正是由于某些人的投资投机于房地产而造成房屋闲置,使房屋利用率降低,从而导致房源更加紧张,房价上涨过快、过高,让更多的穷人更加买不起房子。征收高额不动产闲置税,显然对这个问题是有所缓解的。
当然,要认真实行这个提案,也有许多的工作要做。比如说,什么样的房子是闲置的?房主雇用一个保安在那里看门,算不算闲置?房主每年来住三个月避暑或者避寒,算不算闲置?这要有一个界定。许多房主在不同的城市都有住房,可是在同一城市只有一处,又怎么认定?所以,如果不在全国各城市建立统一的房产档案和实现全国联网,把房产资源、产权归属公开化、透明化,这事还不好操作。
期望有关部门能做出详细的评估,在有条件的时候能认真的实行起来,对于调解我国的住房难的问题,会很有帮助的。
来源:财经星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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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03-17 09:20只看该作者
2楼
可是,盖房子需要占用土地,土地是公众资源,在我国应该是属于紧缺的公众资源。你富人占用多了还闲置着,那么,穷人的利益就被你给侵占了,这是不公平的。
穷人的什么利益给侵占了?是穷人的住房给富人掠夺了吗?穷人为什么不去买房子那?
心中的爱有个名字-叫做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