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卦]宋丹丹:幸福深处
宋丹丹:幸福深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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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者:宋丹丹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宋丹丹一直想写一本书,在她彻底弄明白“人生”的时候。但她发现5年前的她比10年前明白,现在的她又比5年前明白……原来人永远生活在“此刻”。于是她提起了笔,不写昨天和明天,只写今天的所悲所喜、所忆所思。 她回忆生命中绽放过的爱情,得失不过是随缘聚散;上天赐她最好的儿子,她一想起他心就化作一汪清水;她有一个温暖的家,丈夫给她相濡以沫的感情和深深的理解;她的演艺生涯几番起落,她梦想过“奥斯卡”却又对沧桑老人一往情深……幸福和感动毫无保留,辛酸与伤痛亦毫不掩饰。文字中洋溢着才情,充盈着睿智,回味着浓情后的余甘。 读过她的故事,我们仍难读懂人生,却看到风雨过后,太阳照在通往幸福深处的道路上。 年轮·幸福深处(1) 童年时 放学了,我家院子门口聚着一群小男孩儿,齐声喊: 黄毛丫头去赶集, 买个萝卜当鸭梨。 咬一口,死辣的, 叫你黄毛丫头挑大的! 起哄声中,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嗖”地撒丫子朝家里跑去。那就是我。 我小时候有两个外号,“金丝猴”和“罗马尼亚人”。因为我头发金黄,皮肤煞白,还长了一个大鼻子。我痛恨这两个外号,痛恨自己,为什么长得和别人不一样。 我妈告诉我:“等到18岁你的头发就变黑了。”因为她的一头金发就是18岁那年变黑的,小时候抚养她的大娘还给她吃过乌鸦肉。我妈是河南人。据说河南开封在宋朝时进来过一支犹太人,世代繁衍同化了,所以在河南有许多黄头发、白皮肤的后代。我想我有可能是其中一个。 少女时 我长成了一个胖姑娘,“穿上显瘦”是我对衣服唯一的审美标准。五楼住着一个漂亮纤细的女孩小红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仰着脖子喊她下来玩儿。所有的男孩都看着她,围着她,仰慕她,而我也那么愿意和她在一起,这便注定了我将成为一个不会嫉妒的人。 在人艺学员班里排《西施》时,我最好的朋友罗历歌演女主角西施,王姬演宫女甲,有大段独白。剧本里,在她的大段独白后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写着“宫女乙惊恐状”。我就是宫女乙,整个剧本里只有这6个字属于我。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这些。 青春时 我从人艺学员班毕业后,参演了话剧《红白喜事》,获得文化部的一个大奖。获奖者中年轻女演员只有我一个,得了奖金,提了级别。跟我同在一个化妆室有个四十多岁的女演员,她那天当着我的面“问”我的同学:“哎,你们班这次提级的都是那种特会拍马屁、特虚伪的人吧?” 我听了这话,眼泪流下来,我当时“恨”死了这个每天毕恭毕敬喊她“老师”的女人。我暗下决心明天一定要扎她的自行车胎。她这样心胸狭隘的人,一定会被气疯的。 但是第二天我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第三天和后来几天也一样没想起来。 挺长时间以后,我又遇见她。她慈眉善目,拉着我的手问:“丹丹你好吗?你在忙什么?” 我发现我其实从来也不恨她。我不会恨人,所以总是很快乐。 中年时 有一天爸爸打电话叮嘱我说:“丹丹,女人啊,千万不能太厉害。” 痛定思痛,我想过去的确是我太能干了,太霸道了,表现得太“聪明”了,我爸说的“厉害”指的正是这些。爱一个人,要长久地像宠孩子一样宠着他,任由他去做喜欢的事,高兴的事,让他生活得轻松自在,让他一想起我就笑。 有时候先生和他的朋友出去吃饭,或在外面玩到很晚,我一定不打电话去追问。我会给他发个短信:“门给你留着,灯给你开着,千万不要考虑我,我睡了。” 很快,他的短信便回来:“大妮儿是我永远的、完整的最爱。” 人到中年,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 我和先生谈话时从不避讳我们从前失败的婚姻,在不断地追溯中我渐渐明白,那些曾令我忿忿不平,以为“不可原谅”的人与事,其实自有它存在的情理。我理解了英达,他在我心里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好人。如果说他的性格并不完美,是因为他在童年吃了太多苦,他的父母在“文革”中都进了监狱。他没有成年人的保护,也没有得到爱。我也理解了其他给我带来伤害的人。因为成长的环境不同,接触的人不同,性格不同,运气不同,你无法要求每个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都善良和充满理性。 除了需要法律介入的事情,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现在时 这天早上,我刚一开机便收到一条短信:“我是邮局,给我回电话。”我立刻把电话拨过去,并报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问他:“您有什么事?” “你家地址告诉我!”电话那一端一个男人没好气地说。 “您要地址有什么用吗?”我依然和颜悦色。 “有人给你寄快件,把你家地址给我!”他越来越凶,我也越发不明白。 “寄快件的人难道没有写地址吗?” “你给不给?你给不给?我给你家送快件管你要地址你到底给不给!不给算了!”“啪”地一声电话断了。 我丝毫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这人充满同情。大清早,对待一个好脾气的顾客,他的态度如此恶劣,他心里该有多么不快乐?该有多少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讨厌他?他真的很可怜。我从心底里不怨他。 宽容了他人,解放的便是自己。 那天我发高烧,同时抗生素吃多了过敏,头疼,恶心,稍微一动就想吐。 我两个姐姐在超市里给我打电话:“丹丹你想吃点什么?” “咸……菜……”我已经气若游丝,却听见她俩在电话里乐。 “哈哈,她就想吃口[color=#0000ff]咸菜
!咱上六必居给她买去!” 没挂电话,我听她们在那边吵吵:“买哪个?你说买哪个?哎我跟你说这个好吃,丹丹爱吃这个!” “这不行!她现在胃不好不能吃辣的!” “哎售货员,这榨菜丝儿多少钱一斤?啊?6块?” …… 我躺在床上紧闭双眼,她们的声音一会儿远一会儿近。我想她们可真有精神啊,真有兴致啊,真有体力啊。我琢磨着:什么是幸福呢?这就是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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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者:宋丹丹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宋丹丹一直想写一本书,在她彻底弄明白“人生”的时候。但她发现5年前的她比10年前明白,现在的她又比5年前明白……原来人永远生活在“此刻”。于是她提起了笔,不写昨天和明天,只写今天的所悲所喜、所忆所思。 她回忆生命中绽放过的爱情,得失不过是随缘聚散;上天赐她最好的儿子,她一想起他心就化作一汪清水;她有一个温暖的家,丈夫给她相濡以沫的感情和深深的理解;她的演艺生涯几番起落,她梦想过“奥斯卡”却又对沧桑老人一往情深……幸福和感动毫无保留,辛酸与伤痛亦毫不掩饰。文字中洋溢着才情,充盈着睿智,回味着浓情后的余甘。 读过她的故事,我们仍难读懂人生,却看到风雨过后,太阳照在通往幸福深处的道路上。 年轮·幸福深处(1) 童年时 放学了,我家院子门口聚着一群小男孩儿,齐声喊: 黄毛丫头去赶集, 买个萝卜当鸭梨。 咬一口,死辣的, 叫你黄毛丫头挑大的! 起哄声中,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嗖”地撒丫子朝家里跑去。那就是我。 我小时候有两个外号,“金丝猴”和“罗马尼亚人”。因为我头发金黄,皮肤煞白,还长了一个大鼻子。我痛恨这两个外号,痛恨自己,为什么长得和别人不一样。 我妈告诉我:“等到18岁你的头发就变黑了。”因为她的一头金发就是18岁那年变黑的,小时候抚养她的大娘还给她吃过乌鸦肉。我妈是河南人。据说河南开封在宋朝时进来过一支犹太人,世代繁衍同化了,所以在河南有许多黄头发、白皮肤的后代。我想我有可能是其中一个。 少女时 我长成了一个胖姑娘,“穿上显瘦”是我对衣服唯一的审美标准。五楼住着一个漂亮纤细的女孩小红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回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仰着脖子喊她下来玩儿。所有的男孩都看着她,围着她,仰慕她,而我也那么愿意和她在一起,这便注定了我将成为一个不会嫉妒的人。 在人艺学员班里排《西施》时,我最好的朋友罗历歌演女主角西施,王姬演宫女甲,有大段独白。剧本里,在她的大段独白后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写着“宫女乙惊恐状”。我就是宫女乙,整个剧本里只有这6个字属于我。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这些。 青春时 我从人艺学员班毕业后,参演了话剧《红白喜事》,获得文化部的一个大奖。获奖者中年轻女演员只有我一个,得了奖金,提了级别。跟我同在一个化妆室有个四十多岁的女演员,她那天当着我的面“问”我的同学:“哎,你们班这次提级的都是那种特会拍马屁、特虚伪的人吧?” 我听了这话,眼泪流下来,我当时“恨”死了这个每天毕恭毕敬喊她“老师”的女人。我暗下决心明天一定要扎她的自行车胎。她这样心胸狭隘的人,一定会被气疯的。 但是第二天我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第三天和后来几天也一样没想起来。 挺长时间以后,我又遇见她。她慈眉善目,拉着我的手问:“丹丹你好吗?你在忙什么?” 我发现我其实从来也不恨她。我不会恨人,所以总是很快乐。 中年时 有一天爸爸打电话叮嘱我说:“丹丹,女人啊,千万不能太厉害。” 痛定思痛,我想过去的确是我太能干了,太霸道了,表现得太“聪明”了,我爸说的“厉害”指的正是这些。爱一个人,要长久地像宠孩子一样宠着他,任由他去做喜欢的事,高兴的事,让他生活得轻松自在,让他一想起我就笑。 有时候先生和他的朋友出去吃饭,或在外面玩到很晚,我一定不打电话去追问。我会给他发个短信:“门给你留着,灯给你开着,千万不要考虑我,我睡了。” 很快,他的短信便回来:“大妮儿是我永远的、完整的最爱。” 人到中年,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 我和先生谈话时从不避讳我们从前失败的婚姻,在不断地追溯中我渐渐明白,那些曾令我忿忿不平,以为“不可原谅”的人与事,其实自有它存在的情理。我理解了英达,他在我心里仍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好人。如果说他的性格并不完美,是因为他在童年吃了太多苦,他的父母在“文革”中都进了监狱。他没有成年人的保护,也没有得到爱。我也理解了其他给我带来伤害的人。因为成长的环境不同,接触的人不同,性格不同,运气不同,你无法要求每个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都善良和充满理性。 除了需要法律介入的事情,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现在时 这天早上,我刚一开机便收到一条短信:“我是邮局,给我回电话。”我立刻把电话拨过去,并报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问他:“您有什么事?” “你家地址告诉我!”电话那一端一个男人没好气地说。 “您要地址有什么用吗?”我依然和颜悦色。 “有人给你寄快件,把你家地址给我!”他越来越凶,我也越发不明白。 “寄快件的人难道没有写地址吗?” “你给不给?你给不给?我给你家送快件管你要地址你到底给不给!不给算了!”“啪”地一声电话断了。 我丝毫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这人充满同情。大清早,对待一个好脾气的顾客,他的态度如此恶劣,他心里该有多么不快乐?该有多少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讨厌他?他真的很可怜。我从心底里不怨他。 宽容了他人,解放的便是自己。 那天我发高烧,同时抗生素吃多了过敏,头疼,恶心,稍微一动就想吐。 我两个姐姐在超市里给我打电话:“丹丹你想吃点什么?” “咸……菜……”我已经气若游丝,却听见她俩在电话里乐。 “哈哈,她就想吃口[color=#0000ff]咸菜
!咱上六必居给她买去!” 没挂电话,我听她们在那边吵吵:“买哪个?你说买哪个?哎我跟你说这个好吃,丹丹爱吃这个!” “这不行!她现在胃不好不能吃辣的!” “哎售货员,这榨菜丝儿多少钱一斤?啊?6块?” …… 我躺在床上紧闭双眼,她们的声音一会儿远一会儿近。我想她们可真有精神啊,真有兴致啊,真有体力啊。我琢磨着:什么是幸福呢?这就是幸福吧。
-★★与人为善-○⌒○-待人以诚★★-
2楼
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1)
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它多么深刻。
19岁那年,我初恋了。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语文孙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
我说:“谁是袁钢?”
“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那女孩很有礼貌。
“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那时候特别爱脸红。我的心“扑嗵嗵”地跳着。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
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刺啦”一声,我掉了3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字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字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3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十八九的年龄,女孩子发育得结实丰满,两疙瘩红又热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5年,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只许外宾进,而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无法想象我那口鸡蛋是怎样咽下的。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无论什么季节都应该穿西装,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摘下金丝眼镜找门牌号码,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梳着髻,牙齿一个都没了,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我给他写了绝交信,告诉他我不能再见他了。他曾说过我心狠,他也为我哭过。
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来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名演员”。有一天在中央台做节目,我遇到了我俩共同的朋友孙淳,他告诉了我袁钢的电话号码。
我们约在中国大饭店的咖啡厅见面,老远见他晃晃悠悠走过来,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恋的感觉。我们像朋友一样聊天,谈论彼此的情况,时不时地哈哈大笑。我们心里明白,时间已经把一切都送走了。
无论你经历了多么美丽的情感,虽然你也许认为“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远不会分开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只有你到了中年,或许到了晚年,才明白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它把曾让你心碎让你失眠、让你坚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变成一个个梦,似真似幻,遥远而模糊,而人永远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现实。
-★★与人为善-○⌒○-待人以诚★★-
3楼
为他守口如瓶
对任何人,我都不曾透露过那段往事的印记,因为我答应他绝口不提。
结束了初恋以后,我为了摆脱阴影,很快和另外一个认识了很久的男孩走到一起,恋爱3个月后闪电结婚。那年我24岁。
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一年,我们就分手了。办完离婚手续我们一起看了场电影,吃了顿饭。在饭桌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丹丹,我跟你结过婚,娶过你做我的老婆,已经很幸福了。但是有一件事你要答应我。”
“什么?”我看着他。
“将来如果你有名了,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永远别提我的名字。”
二十多年过去,我一直履行着承诺。直到今天,我不想再守口如瓶。因为我尊重他,尊重那段短暂的历史。并且我相信假如我们还能重逢,他也将不再执守年轻时的意愿。
那一年我们甜蜜得发腻。每天晚上,如果我先到家,没看见他,就沿着他回家的路去迎他。反之他也会去迎我。丝毫不觉累,更一点儿不嫌麻烦,只要能早一分钟看见对方,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
他很憨厚。在他心里我聪明绝顶。
那年他在读夜大,一天早上临上班前,他惊呼一声:“哟,坏了!下午语文课老师让交一篇作文,我忘写了!”
我觉得他太大惊小怪,“什么题目?我在家帮你写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
他告诉我题目叫做《秋天》,于是整个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奋笔疾书。我一直感谢爸爸把文学修养遗传给了我,这类文章我向来驾轻就熟。
中午,我急急忙忙把写好的作文拿给他,他一边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誊抄下来。
等到第二周的这一天,他们的语文老师——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在课堂上点评作文。
“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的作文达到了可以发表的水平。他写的是自己在秋天里怀念一位老师……”
老师讲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点的细节,他却一脸茫然,心想这是丹丹写的那一篇吗?
“我在北大教过这么多学生,还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给他打了96分。”
等到作文发下来,他看到稿纸右上角果然写着一个鲜红的“96”,先是一阵狂喜,很快就又发起愁来,愁的是既然老师对他如此印象深刻,将来的作文他是没法自己写了。
后来我把这篇文章寄给了《北京晚报》,真的发表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做“小舟”。一来“舟”里包含着一个“丹”字,二来“舟”与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时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两个人的痕迹在一起。
后来我们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为再没有更多的缘分让我们继续共度更长的时光。现在想来每恋爱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并不太明智,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我能作出的选择无外乎此。因为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扰,无需躲藏,不必为了几天一次的见面仓惶等待。
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唯独没能再遇见他。
不知他将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离婚后一年多,我遇见了英达。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达这一段总好像不可触碰。然而既要写我所经历的过往,与他共同走过的10年便无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们27岁相爱,37岁分手,共同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阴,从浪漫无忧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时我曾经试图出一本书纪念那段旅程,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今天,当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约稿,便又将那些尘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来。
重温以后我惊讶无比:时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假如当初没有记录下来,那段婚姻在记忆中将只余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所以我庆幸我写过并留下了这些文字。
但面对这真实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的历史,我又犹豫了。无论初恋,还是第一次不为人知的婚姻,想来我已十分淡然。而与英达共同生活的这一段却因当时正沉浸其中,色彩显得格外浓烈。如今我们已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出太远,再没有任何重合的足迹,翻回旧的一页是否仍有必要?是否会打扰别人的生活?更何况,即使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的记忆和我的记忆又能完全一样吗?
我不知道我应该仅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叙述,筛去彼时心情,还是应该保留既然已经保留下来的一切。我不知道应该将它们留给自己看,让自己记住曾经走过那样一段路,那么温馨那么动感情,还是应该说给别人听,告诉别人现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
最后我决定尊重历史,将逝去的那一段复原。所以现在的有关英达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当然,在我们各自度过了又一个10年后回头看,37岁还是太年轻,那时的心境极端而热烈,红太红,黑太黑。于是只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静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静地,客观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来的面目——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烂,抑或新人笑旧人哭,其实不过是一个“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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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我和英达的相爱是在1987年,那年1月他母亲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奔丧。正好剧院要排一个新戏《纵火犯》,由林兆华导演,英达任副导演算作实习,也为将来能留在剧院做准备。我在里面演一个戏份很少的黑人小女仆。演出时我给自己梳了一脑袋小辫儿,满脸满手的黑油彩和一个大而厚的嘴唇,用尖而快的怯生生的声音讲话,可笑极了。那出戏演的场次不多,在我的艺术道路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它却改变了我的生活。
建组的那天,在会议室讨论剧本,大家围坐在大桌子四周,我和英达挨着。我排戏从来不带水,因为我觉得无论坐下来谈什么都先倒上一杯茶那是老年人的习惯。英达的面前放着一个保温杯,满满的香喷喷的茶水。导演正在谈剧本构想,我渴得要命又不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句:“我能喝你的水吗?我没病。”他笑了一下,在下面写:“当然能。但我有,AIDS(爱滋)。”
他就是这样一个机敏幽默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与他的第一次谈话都会很难忘。他的聪明,他的博学,他的狂放和不可一世,让喜欢他的人一见钟情,让讨厌他的人不能容忍。
“有什么了不起!”常常有人会这么说,“不就是英若诚的儿子嘛,不就是去过美国嘛。”
我们的关系有进展是在排戏后大概两星期。有一天早晨他进排练厅直接走近我,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在我的手上,松开是一个被他的手捂热了的煮鸡蛋。我笑着把鸡蛋磕开,连蛋清儿都还是水。
“你的手根本没把它焐熟!”我大笑起来。
然后是我请他在一个叫“白桦林”的小西餐厅吃饭。
然后是我接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一定要娶你!我一定会娶你的!”
“咱们得好好谈谈。”我说。因为我发现问题有点儿严重。
“好啊!我有套单元房,在水碓子13号楼,你来吧!”他的表情特别真诚。
约好下午5点见面,差5分钟5点我就到了。刚上楼梯我就听见有人在鼓掌,爬上来看见他换上了干净的白衬衫。
“我妈说女孩子跟人约会应该迟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还是早了5分钟。真够露怯的!”我说。
他笑起来。我说什么他都笑,他好像特别爱听我说话。
我们相爱了,像两个18岁的少年。每天在剧院见面我们都大喘着气。中午休息时我们跑到新侨饭店吃饭,整顿饭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会儿一句英文都不会,靠死记硬背我的发音居然还特别准。4年后我第一次去美国时给美国人唱过那些歌,有个美国人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他简直不能想象我那时不会说英文。
我不是那种把爱情一点儿一点儿给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虑是否自己像个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虑和谨慎。一旦爱上了就全心全意。爱会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为“零”。人们常说:“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热恋时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英达在看报纸。电视里演的是“世界名模大赛”。每一个模特走出来我都惊呼一声,然后我说:“快看呀英达,太漂亮了!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宠儿’!”英达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还差得远啦!”
能想象我的智商吗?不撒谎,当时体重近130斤的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他的话!
他还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儿。“大学里的那些女孩子可能会读书,但她们绝大多数都没你‘聪明’,‘聪明’不一定会读书,就像有文化不一定灵魂高贵一样,你经常会看到一个文化人有一个小市民的灵魂,而你是既聪明又灵魂高贵。”
这些话我听了心里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记了10年。
后来他回美国继续读他的学分去了。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还给我写了好多特棒的“情诗”。他说他写的诗老在“韵”上,他不会不押韵,而在“韵”上就不能算好诗。我自视为文学青年,同样以诗回赠给他,同样地每一句收尾都在“韵”上,这很糟糕:
穿一件雪白的毛线衣,
拿一张正方的小纸躲在角落里,
用诉不尽的思念折一只纸鸟寄给远方的你。
我把纸鸟放在唇边装进无数的吻,
又轻轻搂在怀里装进我心中的秘密,
带着我的嘱托,
带着我潮湿的梦,
带着那一段无声的乐曲……
飞吧,飞吧,
但千万不要歌唱,
记住啊,
做我和他的使者,
你要默默地,
默默地。
-★★与人为善-○⌒○-待人以诚★★-
5楼
嫁给英达
英达以最快的速度在美国读满了学分。1989年7月13日,我们终于在东城区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了。
我真正走进了那个家,卷起衣袖开始做“家庭主妇”。我首先打开壁橱,将英达的母亲生前存放多年的“宝贝”都翻了出来:大捆的布匹、大叠的口罩,以及许多永远不会再用的,每一个经历过“困难时期”的母亲都会保留下来的生活用品。我把它们分送给邻居和亲戚。
然后,我作出一个更为惊人的举动:我铺开了那张虽已购买多年却依然如新的仿古地毯。那是一张漂亮的地毯,是英达的父亲托朋友买的。它常年卷在沙发根处。从前只有来了重要客人他母亲才会把它打开,然后命令所有的人光脚。
我打开它的时候,英达的父亲还在看报纸。他吃惊地看着我,愣了半晌才问:“天天都铺着啦?”
“啊!”我坚定地,头都没抬。
“脏了怎么办?”他小声地说。
“洗!”我说。
“坏了怎么办?”他声音渐高。
“再买一个!”我动作麻利地收拾着。
“倒也是!”他嘟囔了一句,再没说话。
我把家里一个最大的黑衣柜里所有的东西清理出来,然后从街上叫来了收购旧家具的小贩。
“能卖多少钱?”我问。
他敲了敲木头,摇了摇头:“不要。”
“5块钱你拿走。”我着急地说。
他还是摇头:“都是三合板,卖不出价。”
“不要钱。”我狠狠心,“送给你了!你拉下去吧。”
他还是不要,他走了。这个衣柜根本没有后挡板,多年来它直接靠在墙上,里面的衣服都会蹭上白灰。我把它抬下楼,扔在了垃圾箱旁边。
8月底,我正准备接一部由滕文骥导演的电影《黄河谣》。我演女主角,英达当时还没有工作,就跟我一起去了西安,准备做那部戏的副导演。我们在西安为剧本的丰富出了一些主意。修改剧本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北京,就在那时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要这个孩子吗?”我问英达。
“要吧!”英达坚定地说,“反正早晚得要。”
“戏怎么办呢?挺好的机会,我应该再演几年。”
“也是,”英达说,“那就别要了。”
“为什么你不想要我们的孩子?”我盯着他,“为什么你想杀了它?”我开始无理取闹,开始有了做母亲的恐慌,开始撒娇和找理由哭。英达哄了我很久,我们决定生,并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滕文骥。
我非常兴奋地准备做母亲。八九月份北京还很热,我穿上宽松的孕妇服,每天都在毫无顾忌地大吃。终于可以不担心发胖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在长肉,并且十分得意地每天下午在楼下晒太阳。
“丹丹怀孕啦?”楼里的邻居见我穿着孕妇服都在问。
“当然!”我自豪地回答。
“多久了?”人家看我挺着肚子。
“1个多月了!”我努力控制着幸福的表情。每一个听见我回答的人都放声大笑,因为此时孩子大约只有一颗黄豆那么大,而我的肚子已经不小了。
就这样,我在家里准备做母亲,英达在陕西拍《黄河谣》继续做他的副导演。戏还没有拍完,英达就回来了,说滕导让他先回来写下一个戏的剧本。英达果真在写了,而且非常认真,然后很快发现人家只是找了个借口把他撤了。从来没人要用他写的东西。我想他第一次进摄制组,一定工作特别“认真”,一定显得特别“聪明”,一定给不少人提了不少意见,一定有滕导老班底的人问:“哪儿来个不知深浅的,跑这儿来指手划脚。他不走,我们走!”一定是滕导没招了,怕戏拍不下去,就想了个不伤英达自尊心的办法,把他先发配回来了。尽管情理上是这样,我还是像一个孩子被人欺负了的母亲一样被激怒了。我对后来到我家来给英达送稿费的制片主任说:“请你转告滕文骥,宋丹丹说他是个虚伪的小人……”
我不知道那个制片主任是怎样转告滕导的,没过多久我们收到了一封滕文骥的来信,字迹很工整,两页纸,印象最深的一句是“君子分手不带脏字儿”。
那时候英达刚从美国回来不久。从中学、大学到出去留学他都没有走出过校门,没有接触过社会。他常常会喋喋不休地显示他的记忆力和他那些“无用的知识”。如果一群人在谈论一个观点,他一定会找出一个人来争论。我永远为他捏把汗,因为最终他的观点常常是正确的,而对方会很下不来台。如果一大桌人围坐在一起吃饭,我常常会踩他的脚或掐他的腿。
“你为什么不能闭上嘴呢?”回家的路上我总在抱怨,“为什么你就不允许别人‘聪明’一次?”
“我不行!”他说,“我不能眼看着那个人企图踩着梯子和我一边高。”
当我深知自己不可能去改变他的时候,我就改变了策略:“英达没有社会经验,他不大会为人处世,但他人特别好。”我常常会告诉第一次见他的人。
不过几年以后,他经历了许多事,自然成熟了许多。他在离婚前还经常对我说:“我成熟了吧?现在你不替我捏把汗了吧?”
1990年3月20日上午,我被推进了手术室,剖腹产下7斤1两重的儿子。那时候我以为孩子得有个八九斤重,因为我的体重已经180多斤,我胖得谁见了都哈哈大笑。当医生把孩子剖出来,我听见儿子的哭声的时候,我想我的肚子还开着大口子。我用虚弱的声音,忍着疼痛让医生帮我数数孩子的脚趾够不够10个。生一个健全的和别的孩子一样的小人儿是那么不可思议!听我妈说在手术室门口当英达听说果真是儿子的时候,他用拳头重重地砸了一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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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聪明绝顶的“觉皇”
孩子七八个月大的时候,我们搬进了一个四合院,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枣树和一座两层小楼。我从未想过不要孩子和生孩子可能会影响我的工作。在怀他6个月的时候,我演了小品《超生游击队》,一下子大红起来。生下孩子34天,我开始四处奔波忙于演出挣钱,五六天回来一次,每一次孩子都大一圈儿。我把挣来的钱用来装修我们的新家。看着我那样辛苦忙碌,英达曾对我说:“丹丹,我今天花你1分,将来还你1万。”
话虽是这样讲的,但他却依旧整天在家里睡觉,自称“觉(教)皇”。每天睡到中午12点起来吃午饭,吃完午饭说:“天那!太困了,我必须去睡一会儿了!”
眼看着他一天天胖起来,我十分严肃而气愤地跟他谈了一次话:“我不在乎你是否成名,也不在乎你是否挣钱,但你现在已经做了父亲,你得做事,人不能不工作、不劳动,人不能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他画画儿很好,写东西也不错,我开始逼他写东西。“你小时候都发表过小说,为什么不能接着写呢?”
我的话很严厉,他说我像他去世了的妈。然后他下决心写东西。“我必须白天先睡一天,然后我写一夜!”
我们的卧室在小楼的二层。早早我就上楼睡了,看见白天睡了一整天的他走进楼下对面的小书房去“创作”。夜里3点,我醒来趴在窗前,看到他书房的灯还亮着,我欣慰极了,我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就坚定地认为他聪明绝顶,必成大器。
早上8点,我轻轻地走进他的小屋。一进去我就惊呆了!床、桌子和书架都挪了位置,窗明几净。他鼾声如雷。台灯前整整齐齐摆着稿纸,一个字都没有。
我把他摇醒,问他的“小说”放哪儿了。“丹丹,”他诚恳地说,“以后你看哪屋脏就让我在哪屋写东西,我保证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因为干什么都比写东西强!”
我不能再逼他了,我怕他的压力太大了。他那么聪明,那么可爱,那么懒。我想也许他不适合当作家。
一天,我的朋友王领来我家玩。那时候她的儿子秋秋刚从电影学院毕业,还不知会分配到什么地方,他急着想工作。
“他太急于去挣钱!”王领说。
“把他叫来,”英达故作严肃地,“我得好好给他上上课!这哪儿成啊,怎么这么不懂事!得好好批评批评他!如果他态度虚心,我就给他传授经验:教他怎么能娶到摇钱树。自己挣多累呀!”
直到后来他已经套上了工作的“大马车”以后,还总在家里拄着一根同事送给他父亲的拐棍,“我什么时候才能到‘晚年’呀?急死我了!”他常常这样叫唤。
我从来没有对他真生气,因为他让我气不起来。
大概就在那个时候,《爱你没商量》的导演来请我演女主角周华。我非常喜欢那个剧本。故事发生在一个剧院里,我演的是一个话剧演员,历经坎坷,最终走出了自己。那个故事很动人,我特别懂那个角色,因为我就是话剧演员。
虽然我小心翼翼地怕失去这次机会,但我还是对导演说:“你让我演周华我特别乐意。但英达必须演方波。”我没说不让英达演方波我就不去演周华,我还没那么自以为了不起。但我的确非常诚恳地要求导演考虑方波让英达来演。方波在戏开始时是周华的男友。我用许多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这个角色非英达莫属。导演当时犹豫着说等过两天再给回话,因为他们实在没有思想准备。于是,过了几天,我和英达一起兴高采烈地走进了《爱》剧组。
客观地说,英达的“方波”演得很精彩,他把知识分子的小聪明、小算计,浪漫而又现实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他那时已经演过了《围城》里的赵辛楣,有了一定的表演经验,再加上他天生松弛并有很高的悟性。我是那么以他为荣。
拍完《爱你没商量》,我就到美国度假去了,《爱》剧在国内的反映与我们的预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许多报刊杂志批评、嘲笑这个戏。当然,批评最多的是我的表演。
“幸亏你不在国内,”英达打长途告诉我,“不然我真担心你受不了。”他因为报刊对我的“不公正”评价气愤至极,他为我四处喊冤,夸奖我并为我的“才能”平反。
其实对于观众和记者的批评我并没有感到承受不住。我早就知道演员的艺术道路不可能永远只是鲜花和掌声。我比英达想象的要坚强得多。
我在美国度假期间英达和王朔一起见了《我爱我家》的投资商。从我认识英达的那一天起,就知道他一直想拍一种在美国已流行多年的“情景喜剧”,他梦想做导演,导自己的戏。
他打国际长途告诉我这事有进展,我没当回事,我对他所做的一切都表示怀疑,因为他懒。然后他告诉我他和英壮、梁左一起到西山远离“尘嚣”创作去了,当我从美国回来一进家门,他就拿出了几集《我爱我家》的剧本。他不让我自己看,非要念给我听。大概他怕我看不出来那些“包袱”,而念出来会比较逗。
《我爱我家》圆了英达的导演梦,并且一炮打响。他人缘好,对工作人员及演员都很尊重,大家都喜欢他。他干上了一个最适合自己的职业,他的“杂学”派上了用场,自此他不可能再懒下去了。投资商投了钱,摄制组一建起来,每一天的花销都很大,摄制组要以最快的速度运转,否则资金就不够了。
英达异常勤奋起来。有一天早上7点,我睡眼矇眬中发现他在擦地!
“我睡不着。”他告诉我,“压力太大了。”
他摘掉了戴在他头上多年的“觉皇”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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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了不起的勤杂工
在英达没什么工作的时候,他有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在我身上。记得我28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他谎称睡不着,想干点儿事,让我先睡。第二天我一觉醒来,我们小小的单元门厅被布置得焕然一新。墙上有一张我的画像,那是他用细水笔画的,上面写着“年方二八”,据说他为此画到了天亮。桌子上摆着他“变”出来的蛋糕。点亮的28根蜡烛上火苗欢快地跳跃着,他的父亲、外婆和保姆小花都坐在桌前等我。我一出现,大家就高声说:“生日快乐!”英达把给我做的纸皇冠戴在了我的头上。无法形容当时的我沉浸在怎样的幸福中。
我永远也忘不了英达挣的第一笔大钱。那是《我爱我家》的作曲关峡付给他的分成。那天他和关峡在他的小书房里谈了一会儿,送走关峡他来到客厅。
“丹丹,看!噔、噔噔噔(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主题音)……”他嘴里打着拍子,一下解开了棉外衣,里兜儿揣着整整齐齐的6万块钱。他以最快的速度一叠叠地抽出来,撒向空中,有一叠落在了房顶的大吊扇上。大冬天,我们不得不启动它,让“无数张”百元大钞纷纷飘落下来。我们全家都撅着屁股捡,满屋回荡着我们欢快的笑声。
英达有名了,能挣钱了。他的事业有成增加了我对他的信任和依赖。我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听从他的决定。不可否认在那10年的恋爱及婚姻中我是幸福的,但是也很累。很难想象我竟有如此韧性,长此以往地担当着那个家庭的“顶梁柱”,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那时的英达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的生活能力的人,他不会也不愿做属于男人的家务,他的忘性令人发指。他从来不记得我交代他做的事情。如果别人有什么东西交给我,万不能由他中转,说不准他会随手往哪儿一扔,然后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一次我给他的小书房安窗帘,我把缝制好的布交给他,并给了他一根细长的铁丝,“帮我穿上”。我开始在窗边钉钉子,我们边聊天边干活,很久了我才发现他那根铁丝一点儿都没穿进去。
“它老扎出来,这活儿我没法儿干!”他急了。
我拿过来,把铁丝头弯回来一点儿,一分钟就穿上了。每到这种情形他都会发怒:“为什么你老想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白痴?!”
基于他的这些能力,我很少让他或指望他能干什么。家里修灯、修锁、修煤气、修马桶样样都是我。
有一天我们的汽车坏在半路动不了了,谁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英达打算放弃,要叫辆出租回家。
我对他说:“把前盖打开。”
他笑了:“你什么意思?你想修车?”
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样子我根本不理,挽起袖子就开始瞎碰。请注意,我根本不懂车的构造,我那会儿还不会开车,也丝毫不知道车前盖里头的那些乱七八糟散发着热气的东西是什么。但我把它“修”好了,触拨几下车就发动了,我们开车回了家。
“你是魔女。”他对我说,“你有一双神手!”
我也许天生不该做演员,我其实可以成为了不起的勤杂工!
我们在1988年就买了刚才提到的那辆车,墨绿色的、流线型的英国车:Vauxhall。英达说在美国留学都没开过这么好的车。我们对它心爱极了。
新车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全家兴奋得坐立不安。那天正巧我刚从外地拍戏回来,吃完晚饭大家决定开新车出去兜风。请注意:家里任何一个人都还没有驾照,只是英达和他父亲在美国都曾开过车。那天晚上他父亲喝了许多酒,临出门时揣上了他的“人大代表证”。
“万一出什么事,谁也不能抓我!”他说。
我们笑着走下楼,我埋怨他这话说得很不吉利。
英达把车开到了离我家不远的红领巾公园附近,那里没什么人。他父亲强烈要求“过过瘾”,我们同意了。他坐到了驾驶的位置。先是发动不着,打火的时候发出一阵阵金属摩擦的刺耳的声音,英达在耐心教他。终于发动着了,然后车“噌”地一下就蹿了出去。
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车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马在飞奔,眼瞅着就冲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去了。那个女的还回头仿佛微笑了一下,她全然不知身后的这辆绿车的驾驶员多么可怕。他喝了许多的威士忌,并且很多年没开过车了。他没驾照,只有兜里的“人大代表证”!
我和英达都在大吼,我们疯了一样地喊:“快踩刹车呀!”然后就看见老人家手中的方向盘拐到了一边,只听见“嗵”的一声,车右侧的后视镜在1秒钟之内就没了,“咣”地一声车子撞在了一根电线杆上。
车停了,我们谁也没动,那个中年妇女又回了一下头,继续骑走了。我听见车窗外一个老大爷的声音:“镜子在后边那,还不捡去!”
我们回去了。把车停在楼下谁也不肯上楼。英达父子俩蹲在单元门口,英达说:“这下可好了,从来没开过这么好的车,一转眼就变破车了。”
我们看着车鼻子前面巨大的“酒窝儿”,谁也没埋怨已经吓坏了的“人大代表”。
第二天早晨起来,他们父子俩说夜里做的都是撞车的梦,其实我也一样,我的脚在梦里一直使劲儿地在踩刹车。
这辆车我们开了不到两年,英达相继弄丢了行车执照和车钥匙。没办法我们只好请了监狱里专干溜门撬锁的小偷把车打开了。他每天出门我都大喊着:“带驾照!”而他比预定的时间晚回来半小时我就坐立不安。最后我坚定不移地把车卖了,要不然我有可能死在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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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得心脏病都会快活
1993年我到欧洲演出,在意大利给英达买了一双细腻如丝的皮手套。那副手套太漂亮太精致了,花了我一百多美元!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给他买的,交给他时我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千万、千万别丢了,本来我可以给自己买双皮鞋!”他很郑重地收下了。
一天他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办事,出家门的时候他第一次戴上了新手套。他们一起走到胡同口叫了辆“面的”,当然他就把那副手套落在了出租车上。他只戴了不到100米,然后,是对那个朋友的一路叮咛:“不许告诉丹丹!”
过了一些时候他又要出门,仿佛很随意地对我说:“是不是应该给我买双手套?太冷了!”
“你的高级手套呢?”我担心地问。
“怎么问我?我哪儿知道,我从来没戴过。你不舍得让我戴,谁知道你又藏哪儿了!”
我开始在家里找,急死了。我想我真是老了,什么都记不住。我把箱子柜子翻了个底朝天,然后十分歉意地上街又给他买了一副。
过了很久那个朋友才把这件事告诉我,我一点儿也没生气,我已经知道他那么怕我唠叨,也已经明白了我不能要求他做“做不到”的事情。我想在接受他的优点的同时接受他的缺点,反正我们在经济上已经不窘迫了。
在这儿我还要讲一件事情,为这事儿我差点儿得心脏病。英达的父亲英若诚是一个极其顾家又热爱“科学”的人。很多年前,在别人还没听说过那些新鲜玩意儿的时候,他就把日本出的“换气机”和英国产的“电灭蚊器”搬回了家。插上电源我不知道空气是否被换过了,反正电表的指针老是在“揪”我的心。而我在“电灭蚊器”里没看到过一只蚊子,即便把它放在院子里也一个小虫都没有。
有一天,他看见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3800块钱的真空管太阳能使您一年四季24小时享受热水。”于是他决定安装。大卡车拉来了设备,能装几吨水的大锅炉往房顶上扛。我们所谓平房房顶都是斜瓦,我真怕那几个工人掉下来。我们的墙被凿了无数个大洞,直径近1尺的大圆管子从房子的最东头穿到最西头。洗手间的瓷砖都碰坏了,墙上好几个窟窿连接着错综复杂的电线、好多个水管的开关和电插座。装好以后,我们果真看见房顶的锅炉冒着烟,可以肯定水开了。可是打开我们所有的水笼头,却没有一滴热水。
我打了无数次电话请他们来修,他们确实每次都上房顶看看,但丝毫不见成效。我请求老人家让他们把它拆下来,房顶上压着一个盛着几吨开水的大锅炉实在让人害怕!他去了,回来高兴地告诉我:人家决定不收我们1分钱,并且把那些“真空管”都送给我们了。后来我发现水不冒烟了,也就没再想这件事。
不久后我去了美国,有一次跟英达通长途电话的时候,他对我说:“你能想象吗?咱们家两个星期以来一直顺着房顶往下哗哗流水,1秒钟没停过。院子里长出了许多不知名的植物,隔壁残疾人基金会每天都来敲门,因为水也流到他们院子里去了。”我在电话的这一端一下子就懵了,心动过速。
我大喊着:“快去找人修呀!”
“我不知道找谁!”
“快把所有的笼头都关上!”
“关上了。”
“再把卫生间所有的插销都拔掉,别挂电话,现在就去,然后告诉我情况!”
他放下电话去了,然后气喘嘘嘘跑回来说:“好了,水停了。你快回来吧,家里没你不行。”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让你得心脏病,而你得心脏病都会快活。
1994年我们的四合院准备拆迁。城建公司在方庄给了我们两套单元房。我觉得房子分配得不够到位,就四处奔波上告要求再加一套。
“我们家有老人有孩子,我公公和英达都需要书房。如果不多给一套,我们没法生活。”我在相关人士面前喋喋不休。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争取到了3套单元房。这下可有活干了,我开始了漫长而劳累的装修。
所有的装修材料、设备、墙纸、瓷砖、洁具、大理石、花岗岩和热水锅炉都是我挑选并拉回来的。3个单元有3个洗手间、3套洁具、3个锅炉和无数的瓷砖。我一趟趟搬运,往返于城南和城北。历时近1年,房子终于快装好了。有一天我对英达说:“今天抽空来看看新家吧,瞧瞧我的劳动成果。”
他来了,一进门看见我正趴在地上给地板打蜡。“你可爱死了!”他对我说,“咱们家真漂亮!”
装修花去我太多的心血,几乎每一个钉子我都那么熟悉。我把好多从国外带回来的小饰物挂在墙上,给许多画和证书都配了框子挂起来。整个家看上去是那样整洁典雅。
不光是心血,装修还花去了许多的钱。11间房子,每一个房顶都需要吊灯,6个房间需要空调,添买了新的电视,并购置了很多家具。没有一样不是我一个人买回来的,没有人不为我的“能干”而惊叹。当然,我也总忍不住去炫耀自己的能力,后来我发现为此英达有些不高兴。
“你让我觉得我什么都没有做,”他说,“而实际上你什么都不让我做,什么都要按照你的意志。”
他说得对,这的确是我的问题。我是那么霸道,那么精力充沛。记得有一年我出国回来,英达为了让我高兴,把家的样子改了,客厅的家具都挪了位置。我看着别扭极了,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在当天夜里3点钟,我一个人把所有家具又放回了原处。不能想象我是如何挪动那些大柜子和大电视的。我总显得那么力大无比。直至今天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和一个人共有一个家,你要照顾对方的感受。你要与他共同分享一切,包括情感,也包括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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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当爱已成往事
1991年英达的父亲出现了第一次大吐血。当时血就像水笼头里的水一样从嘴里喷出来,我被那情景吓得一声声尖叫。这样的事情自1994年至1996年又发生过多次。时间长了,我也习惯了,每每遇到这个局面我都会表现出异常的镇静。我会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进医院,然后开始漫长的守候。病房允许支床的时候我就支张行军床,不能支床了我就蜷在沙发上,一住几个月。
“你去忙吧,”我对英达说,“我一个人行。”
老人得的是酒精性肝硬变,吐血前他每天晚上手里都会拿着一杯加了冰块的威士忌,吐血后他连酒酿都不敢吃了。他病得太久了,我已经完全成了“特护”。我借来医书研究肝硬变的病理,我知道如果他发生什么情况该如何抢救,输什么药。我每天用医院的微波炉给他做两顿饭,他需要吃很软很软的食物,正常人吃的米粒可能把他的食管划破。我还负责为他洗脚、擦身、剪指甲……
他住在协和医院。过去“协和”的大部分医护人员都住在医院里,长时间不见阳光,几乎个个脸色苍白,他们自称“协和脸”。有一天,一个护士对我说:“宋丹丹,你也有一张‘协和脸’了。”
我曾经因48小时没睡晕倒过。
我曾经一连10天吃方便面。
没有人问我:“你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也没有人问我:“你是否需要回去洗个澡?”
我几乎48小时没合眼的那一次,第三天我出去给老人买饮料。当我提着两大兜饮料走进病房,迎面撞见英达的表弟英宁和他的妻子,我眼前一下子黑了,晕倒在床上。醒来后我大哭,说我需要帮忙,需要有人换班,我要睡觉!
英达不是不帮我,首先他特别忙。他不是在给上一部片子做后期,就是在准备下一个戏。并且多年来“丹丹什么都行”“丹丹不需要也不喜欢别人帮助”的概念在他心里已根深蒂固。
记得一次老人连续几天高烧、说胡话、出现幻觉,吓得我很久没敢好好休息。终于熬到有一天的后半夜,我躺在用3把椅子搭成的“床”上睡着了。凌晨3点半,我的呼机“嘀”声大作。起身打开一看:
感谢你使我没有后顾之忧,我永远都会爱你。
英达
这就是他,在你需要感情的时候,他随时散发出让你土崩瓦解的温暖。
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哪一天悄悄溜走的。那些年我只知道忙于家里家外的活儿。没有一个妻子会像我一样给丈夫更为广泛的自由。我忘了撒娇,忘了受保护,忘了得到应有的温存和体贴。我只是忙着给予,忙着告诉我的亲人们:“没关系,天下太平,再大的困难我一个人就能扛住。”
诚实地说,那些年我累苦了,到极限了,要崩溃了。离婚之后英达还对我说过:“你应该给我点儿预感,让我明白你已经支持不住了。”
我像溺水者急于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地急于得到照顾,急于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对我说:
“你要多休息。”
“你不能吃太多。”
“你该穿厚些。”
我忽略了一个生活中重要的原则:给予比接受更为幸福。我总是忙着给予,忙着让自己幸福。我不会也不太懂得接受,我忽略让他人给予,也就是忽略他人得到幸福的权利。
是陈词滥调,也是绝对真理: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两个人不断地付出。错就错在,我以为,10年的时间能包容一切尚未说开的话,能化解一切来不及疏导的郁结。我还以为10年情缘堪比血缘,不必再修正自己的弱点,反正他已习惯,并且我那些“汗马功劳”足以抵消我做错的一切了。
好像是3年前,我从报纸上看到李宗盛和林忆莲分手的消息,难过莫名,有种为他们流泪的冲动。我对一个朋友说:“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多动人的歌都是李宗盛为林忆莲写的,连他们也分手了,爱情这东西真没意思。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丹丹,当年你和英达离婚,我们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为了一对陌生人深感惋惜,我绝不相信我的婚姻破裂竟会影响到、甚至动摇了其他人心中的什么。
是的,那个冬天,所有的朋友听说了这消息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惊,所有的人都在问为什么。
必须诚实地说,离婚是我提出来的。那时候我偶然地认识了一个人,迅速堕入“情网”。10年来我有了第一次“婚外遇”。没几天我就打电话给英达:“我有外遇了,咱们离婚吧。”
“行。”他说。没有犹豫,也没有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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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
我们是1997年1月2日离的婚。那天早晨我们约在剧院门口见面。
之前他对我说:“丹丹,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模范夫妻,所以分手时也要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这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说“好吧”。
对他的话,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们挽着胳膊一同走进了人事处。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俩——要离婚?!”
“是啊。”我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以为我很痛苦,或者为我们惋惜。
要想离婚我们必须带着结婚证。像往常一样,英达把它落在车上了,当然要由我跑到楼下去取。
剧院开好了介绍信。我们找能办手续的地方。我们是开我的车去的。一上车英达就对我说:“丹丹,送你一首歌吧!”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爱悠悠,恨悠悠
为何要到无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给我关怀,为我解忧
为我凭添许多愁
在深夜无尽等候
独自泪流
多想说声真的爱你
多想说声对不起你
你哭着说情缘已尽
难再续,难再续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
再多一点点温柔
别把一切都带走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空间
再多一点点问候
别再让我独自难受
我哭成了泪人,没说一句话。
我们先去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因为结婚登记是在那儿办理的。去了以后才得知离婚在中山公园里面办。随即我们把车停在了公园门口。
那天特别冷,地上是厚厚的结了冰的积雪,公园里静极了。英达总怕我滑倒,紧紧地搂着我。我们彼此间掏出了最心底的话,好像不是要去离婚,而是在约会。
“英达,我有两个请求。”我说。
“你说吧。”
“第一,孩子跟你一起生活,但我希望随时可以去看他。”
“当然,你是他的妈妈。”
“第二,爸爸(英若诚)的病越来越重了,假如有一天老人去世,你要告诉我。”
“我一定会告诉你,他是你的亲人。”
当他非常肯定地给予我以上答复的时候,我感到很踏实,似乎除了这两样,再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当然离婚不是在中山公园,最后我们到了户口所在地丰台区街道办事处。那天不办离婚,可我们是“名人”,为我们破了例。
晚上我们拿着离婚证分手了,10年的姻缘结束。
离婚前我还对人说过:“有的人希望自己年轻,回到18岁。而我只爱现在的年龄。因为18岁你还什么都不可知:你该做什么工作?嫁给谁?生孩子疼吗?而我现在已经基本‘功成名就’了。我做着最喜欢的职业,嫁了我最爱的男人,有了最健康的儿子。”这下好了,我的年龄不可能回去,生活却都回到了原点。我又像个刚刚毕业的学生,提着两只箱子,没有家,没有前景。
当英格丽?褒曼与罗塞里尼相恋并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时,曾饱受世人非议并被好莱坞拒之门外。萧伯纳对她说:“上帝要成就一个伟大的女演员,必会让她受到挫折。”这句话一直是我前行的力量。
一场婚姻的瓦解让我痛苦,更让我醒悟。这不是儿戏,我离开的不仅是一个人,一个家庭,还有昨天的整个世界。我打乱的不仅是这个家庭中每一个人的生活,还有他们的整个世界。
假如现在你问我:“离婚你后悔吗?”
我一定会诚实地回答:“不,我不后悔!”
但你如果问我:“如果回到那时再重新选择,你还会离婚吗?”
我同样诚实地回答:“不,我不离!”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背十字架的,是要经受一些委曲、忍耐一些寂寞的,是要更多地替别人考虑的。打碎了一个家庭,便无法修补,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夫妻二人,还有彼此共同的亲友和孩子。而要建立起一个更美好的超过从前的家是件十分困难的事,需要太多的运气和缘分。只是我属于特别幸运的一个。
我很认真地检点过自己,疏忽了什么以及错过了什么,我得出很多经验,很多教训。但是事情太蹊跷,突如其来,容不得拐弯,容不得再回头。所以关于婚姻,没有谁配得上做谁的楷模,有缘时随便怎样都好,缘尽时一切灰飞烟灭。
“挨过烫的小孩都躲着火。”我是挨过烫的。我猜想命运即如此,一定有一些坎坷无法绕过,一定有一些黑暗必须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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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有了一个儿子
刚刚写下这个标题,心已化作了一汪清水。
1990年3月20日早上8:30我生下他。在其后的24小时内,我含着眼泪,对每一个来探望我的、还没生过孩子的女人用低沉而真诚的声音说:“千万、千万别生孩子,实在是太疼了!”
第三天,我已经可以下地吃饭,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盼着那辆躺着十几个新生儿的推车。走廊里惊天动地的哭声一起,他们就来了,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开始感受做母亲。我开始发现母亲的心压根儿就是和孩子连在一起的。两个礼拜以后,我的伤口不疼了,我开始问英达我们是否可以再生一个。
儿子乳名“巴图”,在满语中是“英雄”、“勇士”的意思。一开始我不好意思把这名字告诉那些问我“儿子叫什么”的人,我认为他们一定会想起烤羊肉串的。可英达执意起这个名字,并应允我孩子上学以后起个“学名”。
巴图9个月会走路,可2岁多了还不会说话。我曾经十分担心,但我妈总安慰我说:“贵人话语迟。”
有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叠衣服,电视里在播放新闻,小阿姨在洗脚,巴图在玩玩具。当播音员字正腔圆地说“新闻节目就播送到这里”时,一个幼嫩的声音接上:“谢谢搜按(收看)。”我们都愣住了。然后,我大笑着把儿子抱起来:“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巴图!”
“谢谢搜按,谢谢搜按。”巴图笑着。能想象吗?一个从不说话的孩子,第一句就说了四个字!我抱着他跑进客厅,对正在看报的爷爷高声宣布:“我的儿子,天才!”
巴图3岁的时候,我发现他第一次出现了“品质”问题。
那天下午小阿姨和我带他一起去自由市场买菜,市场上除了蔬菜水果还有许多其他东西:玩具、画书和各类日用品。那时候巴图已经很喜欢让阿姨或我每天给他读画书了,所以在一个卖书的地摊前,他停住,向小阿姨申请买一本。小阿姨对他说:“管妈妈要,妈妈有钱!”
“妈妈,我要这个!”他指着一本精装的连环画书。那么肯定、那么理直气壮,仿佛无论他的手指向什么,妈妈都可以随时掏钱。
“不行。”我说,“这本书太贵了,妈妈需要考虑,可能你得等到妈妈下个月发工资。”我想我不能让他感觉想要什么都唾手可得,这应该是母亲教给儿子的人生第一课。
他“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然后坐在了地上。这是我所想到的最坏的结果,是成年人对孩子最反感的事情之一。事实上他在跟我较量。
“不要理他!”我对小阿姨说,“我们走。”
我们走了,我警告小阿姨不许回头。不到30米,巴图的哭声逐渐小了下来,然后没了声音。大约走出有50米了,我回过头看见他在我们后面快步跟上来。
“我得跟你谈谈!”我的表情非常严肃,我没再看他,也没再多说话。
回到家,我把他叫到小书房,关好房门,好像害怕别人听到。我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开始给我的孩子上“第一课”。
“妈妈为什么关门,巴图?妈妈怕别人听见,因为你今天做了一件特别丢脸的事情!”我们对面而坐,我看到他的神色很紧张。
“大人挣钱很不容易,工作特别紧张,挣来的钱要养家,要做许多事情。你不能想要什么就一定得到,得不到就大哭。街上的人都看着,所有的人都会以为你是个不懂事的令人讨厌的孩子,因为想要什么不给就坐在地上大哭是最令人讨厌的了。而你本来不是这样的孩子,你从来都那么乖,你今天怎么了?”我看着他的眼睛,“今天你很让我为你伤自尊!”
巴图的眼泪再一次涌到眼眶里,我走过去帮他擦掉:“妈妈知道你已经明白自己错了,妈妈知道你以后再不会这样了,妈妈不会告诉爸爸和爷爷。因为妈妈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会改。”
我们抱在一起,我感觉得到他小小的心脏“嗵嗵”跳着。
“妈妈,我改。”他说。
两个星期以后他就要上幼儿园了,为了锻炼他的生活能力,我们决定让他上整托。一个星期六,我带他去买衣服,我想这是我儿子“走向社会”的开始,应该体面一些,应该让他觉得很“正式”。
我们来到国贸地下卖童装的地方,童装和玩具的柜台是挨在一起的。我正在挑衣服,听见巴图叫我,手里拿着一只毛绒绒的玩具小狗。
“妈妈,”他说,“我怎么这么喜欢这只小狗呀?你说我怎么这么喜欢这只狗?”他看着我,露出祈求的目光。
“放回去,巴图,”我轻声说,“这个小狗是挺好的,但是妈妈今天没有那么多钱。今天的钱只够买衣服的。”
“但是我太喜欢它了,它怎么这么好呀!”看着他那可笑的样子,我使劲控制着马上要笑出来的表情。
“巴图,妈妈说过了,你该放回去。”
他慢慢走开,把它放回去了。回家的路上我许诺他:“如果下个礼拜你在幼儿园表现好,妈妈带你来买。”
当然他那个星期表现很好,然后他得到了那只狗。但是有一天姥姥告诉我,他在电话里对她说:“我的妈妈拓(特)别穷呀,我的妈妈没有钱。”
从那时到现在,他没有因为想要一样东西得不到而哭过。他有非常随和的性格,他几乎从不“自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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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孩子是“夸”大的
我始终相信,一定要经常发现孩子的优点,随时表扬,因为表扬比批评重要得多。孩子很重视大人的看法。如果在餐桌上,他没吃茄子,然后你不经意地说:“这孩子怎么不吃茄子?我发现他从来不吃茄子!”于是这个信息立刻会传达给他,他会认为“我这个人不吃茄子”,于是可能他好多年或一辈子都不再吃茄子。
当孩子任起性来跟父母“较量”的时候,如果做父母的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拧呀!”“这孩子脾气太大了!”你的日子就要惨了,你将有一个“拧”孩子,他的脾气特别大,他动不动就会闹,因为你已经把这个信号强有力地输入他的大脑。
有一次巴图生病,医生开了中、西两种药。我先给他吃了西药,他很乖。我就对小阿姨说:“我发现巴图和别的小孩儿不一样,别的小孩儿吃药都哭,可他从来不哭,他不怕吃药。这一点他和别的小孩儿真的不同。”然后我把中药端给他。他捧着碗,烧得红红的小脸一副紧张的表情,闭着眼睛一口气就把药喝下去了。我们大家都赞不绝口。从那次起,多么苦的药他都不怕,并且得意地告诉在场的人:“我最不怕吃药了!”
孩子不是骂大的,孩子是夸大的。
一次我们全家去希尔顿饭店吃自助餐。那里的自助餐很丰盛,水果、汤、各类荤素应有尽有,只是饮料很贵,要50多块钱一杯。在去饭店的路上,我无意中唠叨了一句:“喝饮料真不上算,还不如喝冰水,冰水不要钱。”
我们在餐桌旁坐下,服务员走上来问:“喝点什么小朋友?有各种鲜榨的果汁。”
“我最不爱喝饮料了,我只爱喝冰水,是不是妈妈?”他看着我。
“你可以喝一杯,儿子,你可以喝杯果汁。”我说。
“不!”他趴在我的耳边,轻声说:“太贵了,还不如多吃点水果!”
我笑着亲了他,我的儿子那么懂事。我们谁也没喝饮料,但是吃得愉快极了。
每一次小阿姨带巴图出门,我都会告诉她:“让孩子自己拿自己的东西,如果不太重的话。”我需要让他学会为自己负责,并为别人着想。
为了培养儿子善良的品性,我和他爸爸都教给他应该热爱动物。他很小的时候,一次在院子里玩儿,用手捏死了好几个水妞儿(蜗牛)。我发现以后,就对他说:“你知道它们在干什么吗?它们可能正要去找妈妈,它们的妈妈出门了,可能去给它们找吃的去了。但是你把它们都弄死了,它们的妈妈回来找不到它们怎么办呢?它们的妈妈会多么难过呀!”
巴图的眼睛红了,我看得出他的懊悔。后来我常常发现他盯着水妞儿观察。“妈妈,”他说,“它们可能都病了,因为老趴着不动!”
孩子就是一张白纸,可以由你来“作画”。纸上每多一抹纯澈的色彩,你的由衷的欢乐都是难以形容的。
巴图6岁生日那天,我们为他买了一个大蛋糕,插上6根蜡烛,并没有准备其他礼物。我让爷爷和爸爸(当然还有我自己)每人给他写了一封信,写下我们最想对他说的话。点上蜡烛以后,我拆开这3封信念给他听。我的信大致如下:今天是你6岁的生日,妈妈给你写你一生中的第一封信,以后你每年生日妈妈都会给你写一封信,告诉**妈多么爱你。我的儿子,你6岁了,很快你就要上学了,这对你可能是个有些困难的事。你得像大人那样学习和独立安排生活。妈妈相信你能成为一个好学生,长大了能像爷爷和爸爸那样成为了不起的人才,因为你是那么听话、那么聪明和懂事。妈妈从来没有奢望过能有一个像你这么可爱的孩子,妈妈那么为你自豪。祝你生日快乐!
英达给他写的信大致是:爸爸非常难过不能像许多别的孩子的爸爸那样常常陪着你玩,爸爸要在这里说声“对不起”。因为爸爸得好好努力工作。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娶到像妈妈那样好的妻子,才能生像你这样可爱的儿子。尽管爸爸很忙,今后爸爸也会尽量抽时间和你在一起,告诉你很多道理并给你讲很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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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爷爷的信大致是:我们英家的人总觉得自己是个学生。你爸爸研究生都毕业了还常常觉得自己是学生,爷爷都老了还常常认为自己是学生。明年你就要开始做学生了,希望你好好学习,一生做个好学生……
之所以只能记下这些“大致”的内容,是因为几个月后我们离婚,使这几封信丢失了。我走得太匆忙,没能将它们保留下来,直到今天还是非常自责。这是巴图最后一次和父母一起过生日,而这3封信应该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纪念品。
我永远忘不了巴图听我念信时的样子。随着我的朗读,他的小脸上时而呈现出微笑,时而流露出羞涩的表情。特别是当我读到“爸爸非常难过不能像许多别的孩子的爸爸那样常常陪着你玩,爸爸要在这里说声‘对不起’”时,巴图害羞地笑着摇了两下手,小声说了句“没关系”。
在这一刻,我的心融化了,甜蜜、温暖而柔软,并且在后来的许多许多年中,无论他多么调皮,惹我多么伤心,我都始终记得他羞涩的笑,始终相信他其实是个非常善良、非常善解人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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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全班“第一闹”
1996年9月1日,巴图成了一名一年级的“小豆包”。尽管我们并没有期待他能成为优秀的学生,尽管我们做好了足够心理准备以后可能经常被老师“请”去谈话,但他的表现依然令我们失望。
他入学时我和英达正在美国拍戏,回来后我去学校接他。在回家的路上他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妈妈,老师说我是个什么马!”
“对啊,你和你的大多数同学应该都属马。”
“不是!老师就说我一个人是,是……什么什么马。”儿子急切地摇着小手,一副想说又说不出的样子。
“就你一个人?什么什么马?难道是……害群之马?”
“对啦妈妈,就是这个马!这是什么意思啊?”
哎……我在心里叹了口气,但脸上还是作出无所谓的表情,告诉儿子不用理会这种说法。
第二个周末我又去接他,这回是好消息,他告诉我他得了一个奖状。
“什么奖状?”我很惊喜。
“就是比进步退两步,妈妈。那叫什么步呀?”巴图望着我。
“多少人有奖状呢?”我想根据得奖人数的多少判断一下“含金量”。
“当然全班都有!你看,妈妈,比进步进一步叫‘有很大进步’,比进步退一步叫‘比较有进步’,可是比进步退两步叫什么‘步’呀?”
我实在听不明白。我正在开车,无法到车的后备箱去拿那个令他如此激动的“奖”。回到家里我才看到了它。我才知道全班40名同学有37人得到了“有很大进步”的奖,而只有三个同学(当然这其中就有我儿子)得到了那个“比进步退两步”的光荣称号。奖状上写着:英如镔同学自入学以来略有进步。
他太好动,他和他爸爸小时候一样有好动症。他迅速听明白了老师讲的课,然后就前后左右地骚扰同学。无论我怎样做工作,他都不可能再次“略有进步”了。
据英达说他自己直到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还没有入队,是全班仅剩的一名“落后分子”,班主任的“眼中钉”。所以与他爸爸相比,巴图还是“有很大进步”的。在他一年级结业那天,我去学校接他回来放暑假。他见到我就捂着胸口跑过来,我看见他胸前别着“预备队员”的布牌儿。一年级的最后一天,老师将这个看上去充满希望的称号授予了全班仅剩的3个“白丁”。当然,我知道巴图也曾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在同学中拉选票,并对几个关系较好的同学“行了贿”。
一路上他都在抚摸着它。他那么兴奋地向我描述着经过:3个“白丁”站在讲台前,由3个正式的、优秀的“预备队员”走上前来给他们佩戴这个“标志”。而给巴图佩戴标志的同学按巴图的话说“实在是太笨了”,他老也打不开那个别针。巴图着急地小声说:“我帮你打。”打开后巴图交给他,而他又在巴图的胸前扎了半天戴不上去。巴图再次急不可耐地小声说:“我帮你戴!”
就这样,他自己授予了自己这个称号。他成了“预备队员”,于是有资格在二年级参加评选少先队员了。
我曾经询问他在班里是否有好朋友,我告诉他每个人都应该有朋友,并且应该对朋友慷慨大方。他认真地点了点头,“当然有了,妈妈,我有两个朋友!”
“真好!两个也不算少呢!他们是谁?”我为儿子自己的“社交”感到高兴。
“一个是我们班第二闹的,一个是第三闹的。”他说。我知道所谓“第几闹”一定是那个年代的老师不顾孩子们的感受而给他们排的座次。
“第一闹是谁?是你?”我担心地问。
“对呀!”他说,“当然是我!”
气死我了!气得我半天说不出话。他就是坐不住。我知道这个毛病不可能一下子改掉,这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一生的努力。如果一个人不能专心地做一件事,他将一事无成。但我不能着急,不能简单粗暴地批判他,那样做除了伤害他,丝毫于事无补。他需要的是具体的、耐心的帮助,需要找一些他有兴趣的事情来培养他的耐性。孩子多么需要母亲的呵护和关怀,并且在今天回想起来,我多么庆幸他有那么开朗的性格,说起自己是“全班第一闹”的时候,态度是那么简单和无所谓。
巴图很怕我。我对他说过的最严厉的话是:“妈妈非常不高兴。”他每次听到这话会立刻安静下来。我不会在人前责备他,因为孩子的自尊和自信如果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很容易就会转变成自卑和自弃。每当我发现他在公共场合或客人面前表现得不太好,或有些“自我中心”,我会趴在他的耳边轻轻告诉他:“巴图,你这样不好。”他立刻会改变做法。当着别人的面我毫不吝惜对他的夸奖,告诉大家我的儿子很聪明,很优秀。有一次他到医院去看望爷爷,我对好几个护士讲他是多么懂事,他很注意地听着,然后悄悄走过来,咬着我的耳朵小声儿说:“妈妈,我知道你多么爱我,因为你总是对人夸奖我。”
我怎么能不夸奖他呢?他真的是个很可爱很懂事的孩子,虽然他太好动,在班上“第一闹”,学习马虎,成绩不怎么太好,但在学年结束时的计分册上,他的品行一栏工整地、令人欣慰地写着: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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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最寂寞时我们相依为命
巴图小时候刚刚会讲话,我们怕他丢了或出什么意外,让他熟背家里的地址、电话和亲人的名字。有一次他跟姥姥坐公共汽车,上车后一个中年妇女给他让座,并逗他:“你叫什么呀?”
“我叫英巴图,今年3岁。我妈妈叫宋丹丹,爸爸叫英达,爷爷叫英若诚。我们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富建胡同3号,我们家的电话是5131531!”他认真地、一股脑儿地把“家底儿”和盘托出,在场的人无不哈哈大笑。
是的,他曾经有一个美满的家庭,这个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出色的。而在他还不到7岁的时候,一夜之间就什么都破碎了。
离婚后我飞往美国旧金山度假。在美国期间我发现并忏悔我犯下了一生最大的错误。我心如刀绞地思念我的儿子,无法控制自己的懊悔。我原本以为一切是可以补救的,但英达的迅速再婚打破了我所有的幻想。
3月20日是巴图的生日,我从美国寄给他两张照片和一个漂亮的生日卡:
我最心爱的儿子,我的宝贝:
妈妈简直没法儿说多么想念你。美国的天气特别好,蓝极了,云彩特别白。但是妈妈无心在这里呆,因为妈妈只想尽快回去,马上见你、抱住你。回去以后妈妈会带你过周末,睡一个被窝儿,给你讲故事。
我的宝贝,你7岁了,真是大小伙子了。妈妈希望你永远做一个善良的、诚实的人。
宝贝,妈妈会在3月底以前回去,妈妈会给你带礼物。
永远爱你的 妈妈
1997.3.10.
我对不起孩子。我只想到自己。我义无反顾地离了婚,把孩子留在那个家就走了。万万没想到,从那一天开始,我的心就被吊在了半空中,无法踏实下来做任何事情,就像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不知会飞向何处。
上帝是那么公平:你迈出一步,就只有向前走了。
回国后,在约定好的一天里我见到了巴图。我对他说:“你已经大到了可以了解我要跟你分享的事了,你准备好来听了吗?”
“当然啦。”他回答。
然后我告诉他我正准备把他要回来,我告诉他妈妈现在没有家,不能给他很舒适的生活,但妈妈永远也不想再离开他了。
他是那么明亮、那么从容,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他听完后马上问我:“妈妈,爸爸已经结婚了,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不知道,儿子。”我说,“妈妈如果找到一个爱妈妈的男人,会让你来为妈妈作决定,你觉得好,妈妈就嫁给他,你觉得不行,妈妈就……”我伸出一条腿,做了一个“踢”的动作。
他大笑起来,那么开心。他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权力,他感受到了他对妈妈是多么重要。
“对呀,”他说,“要是爸爸只爱妈妈,而爸爸不爱我,妈妈就也不幸福。”
“不!”我看着他,“爸爸永远都爱你,只是由于某些原因爸爸和妈妈不能一起生活了,而爸爸和妈妈都永远爱你!”我坚定地说。
“不是!”他有些急了,“我说的不是自己的爸爸,我说的是将来的爸爸,那个和妈妈在一起的爸爸。”
那一刻我的膝盖软了,我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我抱住儿子,在那看似最寂寞的时候我们抱在了一起。
“你会比别的孩子都幸福,我保证。”我对他轻声说,“你看,别的同学只有一个家,而你有两个家,两个家里的人都是你的亲人,你比别人幸福!”
我只想告诉他也告诉自己:太阳还会发光,我们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年6月30日,我要回了儿子的“监护权”,吊在半空中的心落回了原处。
他上的是寄宿学校,星期五中午,我去接他。一进大门,传达室的老大爷就对我说:“您来啦?您儿子这礼拜从头到尾都在对别人讲:‘星期五我妈妈来接我,我归我妈妈了!’”所有的老师见了我也转达着同样的话。
我的心“扑嗵嗵”跳着,张着双臂等待着他向我跑过来。
把儿子接到身边以后,我从来不会在他面前讲他父亲半点“不好”,我不能让他在心里困惑父亲的为人。如果说从前父亲在他心目中是榜样,是权威,是偶像,那么我需要让他一直相信这一点。
我从来认为父母离婚给未成年的孩子带来的,除了“害怕”就没有别的了。他不可能懂,也没能力表达。我从来不以为孩子越怨恨父亲,便越是会爱我。
孩子的爱不是一盆水,倒给了爸爸,妈妈便没有了。它更像一口井,如果你在他幼小的时候教会他如何去爱,在他漫长一生中是受用不尽的,他会爱朋友,爱师长,爱生活,更爱父母。而一个心里被灌输了“恨”的孩子,属于他的那口井就干涸了,他不爱父亲,同样不会爱母亲,他很自私,只爱自己。
我很庆幸自己当时没有昏了头脑,让孩子背负父母间的恩怨。更何况走到今天,我已经非常理解关乎此事的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如果说有谁做错了什么,我也已经全部原谅,同样,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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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妈妈,我很快就长大了!”
巴图在一天天地长大,他继承了我引以为荣耀的一切:快乐、幽默、懂事、宽容。
他在朝阳外国语学校读初中,那是一个重点中学,大家成绩都非常好,巴图却总是调皮得让人头痛。6年小学念下来,他完全没有养成学习的习惯,自己闹不算,还打扰别人。这个学校从来没有处分过学生,他一下子受了两个处分,就连处分的名目都是单为他设计的。
当然他也有优点,就是英语口语非常好,大概是我遗传了一副好耳朵给他。我记得他的校长,一位70多岁的慈祥的老太太曾经和我说:“丹丹,你儿子根本不用学英语,闭上眼睛就会说。”
有一次,他们年级英语口语比赛,巴图自己编了一个小故事上台表演,赛后我问他得了第几名,他说:“当然是第二!”
“为什么‘当然’是第二?”我很诧异。
“妈妈!”他很不满意地看着我,“干吗非要我得第一?第一肯定是一班的班长。一班是全校最好的班,一班班长是全校最好的学生,我在我们学校是最‘烂’的,为什么老师要让我得第一名?”
这件事本身或许有失公平,但它使我看到巴图身上一种特别可贵的品性——知足常乐。有的孩子永远要争第一,得了第二就受不了。巴图却是哪怕得了倒数第二,回头一看也会大笑出声:“哈哈,后面还有一个那!”
我姐姐常说:“巴图就算有一天被人贩子拐走,在街上当乞丐,都一定是个快乐的小乞丐。甭管什么事儿,他都能发现好玩儿的一面,他的生活特别有意思。”
巴图13岁那年,我们家来了一个与他同龄的美国男孩儿。他不会说中文,和巴图用英语交流。
有一天,我带他们去俱乐部游泳。为了活跃气氛,我对巴图说:“你跟他比赛,游两个来回,看谁游得快,妈妈给你们当评委!”
“不,妈妈我不比。”巴图一脸不愿意。
“为什么呢?”
“妈妈——”他拖长了声调,“你明明知道他游得不如我好。要是比赛的话,他必输无疑啊!为什么要让他不高兴呢?”
这就是我儿子,一个善良的懂得为别人着想的小男孩儿。他的确有很多缺点,但我相信他会有一个很美的人生。
巴图大约13岁的时候,我发现他趁我不在拿过我的钱。说起来,那天我真是很没面子。我很认真地告诉巴图的老师我管教他非常严格,从来不给他过多的零花钱。老师愣了一下,疑惑地问:“是吗?那他怎么会请全班同学吃冰棍呢?”她这么说,我也愣了。
那以后我对自己的钱包严加看管。一天下午,巴图不在家,我发现钱包里少了100块!我立刻打电话给小区门卫,门卫告诉我他出去了。我又给门口小卖部打电话(可见我留下这些零七八碎的电话号码有多么英明),小卖部的老大爷告诉我:“您儿子刚走,从我这儿买了根冰棍。”
“他拿多少钱买的?”
“100块钱。”
巴图回来了,我很平静地问他:“巴图,你拿妈妈的钱了吗?”
“妈妈,妈妈我告诉你啊,那100块钱……”好小子,他倒是不抵赖,我认真听他如何自圆其说,“那100块钱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它飘啊飘,飘啊飘,就飘到地上了。”
我气坏了!我告诉他天底下没有自己“飘”下来的钱,告诉他这件事情牵扯品质,永远不可以再出现。我问他是否一定要被揍一顿才能记住这个教训。他说:“不用了,妈妈,你的目的是为了让我改,现在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肯定改。”
那天我没听他的“花言巧语”。我揍了他,在他身上留下了几道血印儿。确实我原本没想打这么狠,但我气疯了。过后我还给他照了张相。他指着照片里自己胸前的血印儿委屈地说:“妈妈,这哪儿像亲妈打的呀?”
大约10年前我参与过小崔主持的一期《实话实说》,话题是“孩子是否不打不成材”,当天我坚决站在正方:说什么也不能动孩子一个手指头!
10年过去了,我已深深体会到孩子管教起来多么难。他不听话的时候,他犯了错误老师找我谈话的时候,总有一股火苗从脚底一直蹿上我的头顶,随即我会陷入一种深深的自悯自怜。我禁不住又问起自己当初到底该不该离婚,尽管我先生对他非常尽心,尽管就算他的生父在身边,也未见得能帮得上什么。
青春期的孩子,说教对他是无力的,我几乎没有办法去扭转他已认准的方向,我只有等他长大,等待的过程却是那么漫长。我经常对着儿子说:“你是谁派来的啊?你是专门来气妈妈的吧?”一边说,一边止不住地掉眼泪。
所以当我后来又与小崔见面,第一句话就是跟他说:“咱再来场‘实话实说’吧,这回我一定站在反方!孩子不打不行,我实在受不了了!”
在我每一次扬起巴掌不知是想揍他还是想自残的时候,他总是使劲地抓住我的双手,抓得紧紧的,不让它们动弹,然后他捧起我的脸,对我说妈妈,妈妈,你看着我的眼睛!再给我一点时间吧,很快我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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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他该有个完整的家
巴图写过一篇关于课堂的作文:“在我看来,上语文课和下课没什么差别吧?可以睡觉、看书、画画、打闹……我真的没有好好上过几节语文课。总是觉得语文课很无聊,还是睡觉的好。”
然后他说有几节语文课讲《范进中举》他觉得很有意思,那天他“奇迹般地”听了两节课。
张老师让同学们分角色朗读,我也使劲地举手。于是,张老师便叫了我读范进。
一开始,范进老是说一些特别窝囊的话,什么“岳父见教的是”。我那岳父嘛……就是杀猪卖肉的胡老爹。而张老师还让班上最猛的侯星云来当胡屠夫。这不是要了我的命吗?台词里,胡老爹对我说的话全都是骂我的话,什么“像你那尖嘴猴腮,也该撒泡尿自己照照!”之类的话,像是真比我爸还厉害。但是,天无绝人之路。不一会儿,我便中了举人,我虽然疯了,被胡老爹打了一嘴巴,但是我醒了以后,胡老爹反而成了我儿子了,三番五次地讨好我。我想:哈哈!侯星云!以前你是风光够了,今天也栽在我手里了吧?弄得班里也热闹起来了,大家都很积极地回答问题、读书……张老师也很高兴。
现在想想,这样上课难道不比画画、睡觉强吗?同时,知识也学到了,也没有违反纪律。
我还是喜欢这样的语文课啊!
那篇作文老师给他打了90分,我很感谢老师愿意去理解一个不那么“乖”的孩子。然而事实上不可能每一节课都那么“好玩”,都能够由着他的喜好来安排,所以巴图在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毛毛躁躁的破坏分子,因为课堂让他感到“无聊”而表现得任性和多动。
他上初中时,老师始终安排他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紧挨着教室后门。他的视力其实很不好,经常看不清黑板,我曾经请老师考虑把他的位置换得靠前一些,老师说她做不到。
“您儿子实在太闹了,话太多了。他要逮所有的话茬开玩笑,不甩出包袱逗得大家哄堂大笑不算完。他要是坐在前面,我们这个班就没法上课了。”
开家长会的时候,我向全体家长道过歉。我站在教室最前面向大家鞠躬,说对不起,我对儿子管教不严,让你们的孩子学习受影响了。我看到坐在底下的家长有的用眼斜觑着我,一脸不买账,心里在说“你有什么了不起”,也有的眼中含着泪花,他们是理解我这样的母亲的无奈的。
每天下午临放学前,我儿子的教室后门外都有只眼睛透过门上的窄玻璃盯着他,那就是我。我偷偷观察他到底有多“闹”,有多“害群之马”。我看见离下课还有20分钟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书包收拾得规规整整,往桌上一摆,然后就抄着手看其他同学写作业,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
放学后,他一坐进车里,我就想揍他。虽然我明知他不是一个喜欢读书喜欢写作业的孩子,天底下也没有这样的孩子,虽然我明知自己小时候也比他强不到哪里去,但我控制不住我的愤怒和我的手!在中国的学校,面对中国的老师,我不得不被中国家长的价值观念牵着鼻子走……
“巴图,巴图你为什么啊?为什么别的同学都写作业就你坐在那儿?妈妈为你难过死了,和你说过几百遍了你都不听,你是谁派来气我的啊?”
巴图的校长非常喜欢他,虽然曾经亲自给他两个处分。校长办公室就是巴图的避难所。她告诉我:
“宋丹丹你就偷着乐吧,我们从来没见过像巴图这么孝顺母亲的孩子。他调皮捣蛋的时候谁也管不了,但只要我们一说‘巴图,你再这样老师就要找**妈谈话’,他一下子就受不了了。他可以给老师写很长的信承认错误,他可以把老师堵在办公室门口说:‘老师你说吧,我有什么缺点?我什么缺点都能改,只要你不告诉我妈妈!我就是一不小心没控制住!’”
校长还偷偷把巴图写给老师的信拿给我看:
张老师:
听您说今天下午要请我妈妈来以后,我心里非常着急。我知道要找她来是因为我上美术课的时候影响了别人,可是我实在不想让她来,不是因为我怕她打我或者骂我,而是我真的害怕她的心理会受不了。您一定会说:“你如果真的体谅她,就别干让她伤心的事啊。”我也真的非常后悔,我上美术课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会使您把她请来啊!
星期天的下午,我打完了球回到家里,看见她两只眼睛哭红了,躺在床上。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我问她是不是因为我的事,她还是说没事。我就猜到了是因为我的事,就问她到底是为什么。她说,到了英国,那里的中国孩子的父母都很有钱,他们会买车,买房,你可不能跟他们比。原来是因为那天中午我说过我很羡慕林子有好几个手机跟电脑。她怕我到了英国以后不学习,跟别人攀比。
但她的苦恼不只在经济上,还有父母、姐妹、家庭,还有她的剧院都在不同的方面给她压力,她的精神、身体上都受着各种的折磨。但她最不放心的还是我的前途。我实在不希望今天您再给她一个沉重的打击。当然,这不怪您,是我不好,但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给您找麻烦了!我保证!
求求您再帮我一次,谢谢!
赵如镔
2004.6.14
听校长一席话,又看到巴图幼稚的笔迹写满了密密麻麻两页纸,我的心是暖的,也是痛的。10年了,我一直相信自己是一个幸运的女人,离开那个家庭后,又找到真正的归宿,找到一个好男人,疼爱我,并接纳我的儿子。然而一想到巴图,从6岁的孩子长成17岁的少年,我始终不能确定父母离异对他的伤害更多,还是督促他成长更多。
今天的我,还是想劝做了母亲的女人们,哪怕自己多受些委屈,为孩子维护一个完整的家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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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给他一个他想要的人生
巴图上初一,我试过陪读,他自己什么都学不懂。
代数、几何、物理,已经依稀成浆糊的记忆全部重新清理出来,我陪他背长长短短的数学公式,教他算奇奇怪怪的长度角度,帮他画枝枝杈杈的受力分析图……还有英语,我买了一本英文笑话给他,让他背诵然后默写,我戴副老花镜坐在台灯下逐词对照,少写一个s都不行。
一陪1年多,我一部戏也没拍,还累得精疲力尽。开始我打算坚持,因为我认为这是我在为自己的错误埋单,人生中没有哪桩错误不需要埋单。后来,实在受不了了,我发现再这样下去我既养不活他,也养不活自己。我给他联系了一所英国的中学,送他远走高飞,不爱学习的孩子在国外会愉快一些。那时他刚满14岁。
他第一天在英国上学,我送他到宿舍就回酒店了。学校到酒店要坐1个多小时的火车。刚到酒店我就接到他的电话,
“妈妈,我饿,我特别想你。”巴图在电话里哭。
我不能跟他一起哭,只好很平静地告诉他:“巴图,你去找管生活的老师,问问他有没有面包给你吃,然后给妈妈回个电话,告诉我你吃到东西没有。”
一会儿,电话打过来了。“妈妈我吃饱了,老师不光给了我面包,还给了黄油和果酱。”
好像后来他就很少给我打电话。他很快适应了在国外的生活,不饿就想不起我。
可以想象,假如我们身边来了一个外国人,我们可以跟他客套地聊聊天气,聊聊新闻,却很难和他成为知己。巴图对于他的英国同学,就是这样一个外国人,更何况那群小男孩儿连客套也没有,他们很喜欢恶作剧。
刚开始巴图一进浴室,总有谁在外面“啪”地一下把灯关了,他只好穿上衣服,走出来打开灯,看见外面一个人也没有。然后他再进去,刚准备放水,“啪”一下灯又灭了,他又穿上衣服出来开灯,还是找不到是谁干的。直到那帮孩子看巴图被折腾来折腾去却不急不恼,自己觉得没意思了,他才能踏踏实实洗个澡。
但他很快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小时候向同学拉选票“行贿”那一套在国外还是否行得通,只觉得他在人际交往方面是个天才,或许和他的快乐开朗有关。
由于女儿及我们所有的朋友都在美国,巴图在英国的学校呆了不到3个月我就把他转到了纽约。
巴图的英语口语真是好,刚到美国,老师几乎不相信他是一个外国孩子。但是真正上课的时候他就懵了,尤其是生物课,肝硬变、肺叶、心肌炎——很多词听不懂可以猜,这些词却没法儿无师自通。所以在美国的第一年,巴图有好几门课得了D,用中文讲叫“挂红灯”。但是到了第二年、第三年,成绩单上的字母就不再让我担忧了。
巴图在美国的第一个情人节很特别(在中国,没有哪个成人认为“情人节”和十四五岁的孩子有关)。他告诉我在那一天,老师作为“爱的使者”,可能会敲开305宿舍的房门,带着一束花,告诉他们这是407的Helen送给Johnson的,你愿意今晚与她一起看场电影吗?
于是我问巴图:“有人送花给你吗?”
“目前没有,亚洲人都没得到花。”巴图措辞严谨,强调这种状况可能只是暂时的。
“那你给别的女孩子送花了吗?”我忍住笑问。
“目前没有,那些女生我都看不上。”这次他的回答理直气壮得多。依我猜,这孩子要是有钱,宁可拿去买“比萨”吃也懒得讨好哪个女孩子。
随着儿子一天天地长大,我也在学习不再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否则我累,孩子更累。
那天我闲来无事,打电话给巴图,是录音留言状态。“嘀”一声响后,我欢快地对着电话说:“巴图,妈妈给你打电话,妈妈很想你,你方便的时候来个电话好吗?拜拜!”
等了俩小时,没有回应,我又把电话追过去,仍是留言:“巴图,妈妈一直在等你电话,你怎么不回啊?你给我回一个好吗?”我装成很可怜的样子。
又过两个小时,我有些愠怒,心想这孩子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巴图,你怎么还不来电话?我告诉你,妈妈特别生气?你干吗呢?给我回电话!”
打第四个电话时我的情绪已经要失控了。“巴图我告诉你,今天晚上妈妈不睡了!看你什么时候打电话过来!”
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的女人就是这样,很容易钻牛角尖。其实孩子能有多大个错呢?可能他听到第一个电话留言时正在和朋友玩儿,没工夫理我。听到第二个留言觉得妈妈又是老一套,没什么意思。然后稀里糊涂就接到第三个、第四个留言,妈妈已经气疯了,叫他还怎么回呢?这时候回电话,就必须瞎编,刚才为什么没有回,在干什么,和谁一起……最后就变成了惹不起躲得起,任凭你怎么喊怎么骂,我干脆不回了,舒服一会儿是一会儿。
而当他真的打电话给我,通常是遇到了什么麻烦:犯了错误、缺钱花,或是没考好。“妈妈!”电话里他一喊我,我的心“噗通”一下便落了地,“我跟你说件事……”一听这开场白,刚刚落地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儿。
所以现在我再留言给他通常是这样措辞的:“巴图,你要是想跟妈妈说话就打个电话给我,实在懒得打就算了。妈妈很想你。”
我无法要求一个16岁的男孩子每天思念我,每周都想听我说话,我必须接受的是他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会经常思念着另外一个女人。我养了两只小狗,照顾它们给我带来乐趣。至于儿子,我一定会让他过自己想过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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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离婚后的那个夏天,我要回了巴图的“监护权”。我们娘儿俩在亚运村租了一套公寓住下来,一室一厅,月租高得惊人。白天,我以泪洗面,晚上抱着枕头说话,逢人便哭诉自己的悲惨境遇。听的音乐不是充满宗教色彩,就是“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基本上离精神病不远了。
这时候,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两个特别好的朋友:苏小明和张暴默。她们认为我不能一直以这副祥林嫂的形象示人,发誓要帮我一起开创新的生活。
每天,苏小明就在我面前“哗哗”地翻她那本通讯录,边翻边发牢骚:
“怎么他妈没一个未婚的!”她一心给我找一个可靠的男朋友,哪怕暂且不谈婚论嫁。
第一个男朋友用现在的话讲是个“海归”,非技术型人才,外形很各色:体重200多斤,头上系小方巾,开大吉普,敞着天窗。
“这人……身体太好了吧……”他硕大的体型使我不得不望而却步。
“我靠,那你说清楚了,你喜欢身体不好的?”苏小明恨铁不成钢,很快给我介绍了第二个男朋友,此君高瘦儒雅,对我非常体贴入微。我与他约会过两次,除了吃饭和聊天,绝无“越轨”之举。
苏小明知道后急了,一个电话打过去:“我说你怎么回事?有你这样的吗?你得‘扑’啊!(意指主动点儿)” 又回头对我劈头盖脸:“你也得主动点儿知道吗?今儿你跟我说清楚,你到底想找什么样儿的呀?”
我想了想,条件有三。第一,我是非常注重交流的人,他必须跟我说得上话。第二,我不要他特别有钱,我可以养活他。如果我的条件在某一方面比他好一点儿,他可能就不会丢掉我。第三,他最好是丧偶的,于是他懂得珍惜我,知道有一天爱人会离去……
“得了得了,你这忒难了!”苏小明不耐烦地打断我,“还得先把人家老婆弄死!”
如此这般折腾几回,我已经心灰意冷,决意与儿子相依为命了此余生。很久没有人找我拍戏,为了维持生活质量,我打算“出卖隐私”写书赚钱。于是在我家里是这样一幅情景:桌子上、椅子上、床上、地上,铺天盖地全是稿纸,稿纸中间有一个不洗脸、不梳头、面如菜色的女人正在含着眼泪奋笔疾书,旁边是她幼小的儿子,坐在那里寂寞地玩着玩具。
有一天,我正在家里回顾前半生的血泪史,苏小明打来一个电话:
“干吗呢?”
“写东西呢。”
“得了别写了,你今天晚上得出来跟我们一块儿吃饭。”
“不行啊姐姐,你是不是又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啊?”
“你真没劲,我告诉你啊,绝对不会!就我们几个女的。”
尽管她一口咬定只是普通的朋友聚会,我还是隐约觉得“有情况”。
“姐姐你死了这条心吧,我就是一个黄脸婆,还拖着个‘油瓶儿’,人家谁愿意理我呀?”话虽有几分玩笑,内心确是凄凉。
这时候,正坐在床上玩儿的巴图说话了:“我妈妈不是黄脸婆。”小人儿抬脸望着我,表情颇认真。突然间,我的眼泪奔涌而出。电话里苏小明还在做工作:
“哎我说,你在听吗?我跟你说你现在这样儿不行啊,这叫自暴自弃你懂不懂?”
“行,姐姐,你说几点吧,在哪儿。”
“今晚6点,建国饭店。你给我化点妆啊,见我们几个女的也不能拿自己不当人,听见没有!”
当晚5点55分,我再次提前到达建国饭店。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我逢约会必提前,永远学不会摆谱儿,特露怯。还好,尽管我再次提前,却是最后一个。
这伙儿人,果然被我猜中了。在座的除了苏小明、张暴默,还有一位英俊儒雅的男士,一眼望去相当赏心悦目。她们软硬兼施地哄我过来,我本有几分怨气,这会儿全打消了,脚下有些飘飘然,不过又立刻警觉起来——这人……肯定是有什么毛病吧?要不能落在我手里?
席间我与这位姓赵的先生比肩而坐,话语十分投机。我记得他问我老家是哪里,我说山东,苏小明为了活跃气氛赶忙举手说她也是山东人,可是人家根本就像没听见,注意力全在我这里。我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今天居然白拣一个大便宜,忧的是天下真有白拣的便宜吗?
趁着我去洗手间的工夫,苏小明和张暴默也“噔噔噔”脚底生风跟了过来:“怎么样怎么样?你看他还行吧?”
“这个人,条件忒好点儿了吧?是不是生理上有问题啊?”我其实特别不愿意这么不浪漫,但又确实不敢把现实想象得过于美好。“他要是没问题,怎么可能留给我啊?”
“没问题,我跟你说,不信咱可以打个赌!”
“多少钱?”
“2万!他要是有问题,我给你2万!”
“成,就这么定了。”
三个女人重新入席,各自心怀鬼胎,玩笑间动辄就提到那个2万的赌。赵先生不明就里,还很真诚地问道:“你们打的什么赌啊?我也下个注好不好?”
那天晚上我没开车,我的车坏了,于是赵先生送我回家。到了楼下他帮我打开车前盖看了看,弄了黑乎乎的两手机油。我说:“上楼洗洗手吧!”他犹豫着这是否合适。我告诉他没什么不合适的。于是我们一起回到我那小得可怜的公寓中。
洗了手,我给他看我正在写的“作品”,他边看边笑。那些文字真是太重要了,尽管最终没有发表,却让他从中读懂了我伤痛而落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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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他们在一起
我从来没敢想象我的幸福来得那么突然。
那一天,他出现了,像一束光,把我和我的四周以及我目光所及的世界照亮。
我是那么幸福,浑身暖融融。我失去过爱,才懂得如何珍惜爱,才知道我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我忘记了高声说话的感觉,我回到了18岁。
“我有一个儿子,你能接受他吗?”在我们相爱的开始我认真地问他,因为这对我太重要。
“当然。”他说,“我从来都希望有个儿子,但这需要你做一定的工作,让他接受我。”
他有一个14岁的漂亮可爱的女儿,我见了她,我们像成年人那样谈了话。我愿意做她的亲人,因为我的心里洋溢着太多的爱,我愿让人分享它。我爱他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我乐意付出,只要他能够快活。
但我担心巴图,因为他还太小。他怎么能够理解我们将打破从前的模式,去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呢?他怎么能够懂得妈妈对感情的期待和寻求归宿的急切心情呢?他能接受这个高大的陌生人吗?我惶恐不安,我决定让他们见面。我在心里祈祷着他们能够彼此喜欢,因为这对我至关重要!
那一天巴图正在二姨家玩,我到楼上接他,我的爱人在楼下的车里等着。天上下着小雨。我把巴图叫出来,在楼梯上我紧张地对他说:“儿子,一个叔叔爱上了妈妈,现在他就在楼下呢,妈妈打算让你认识他,帮妈妈看看他是不是行。妈妈希望你特别乖、表现特别好,因为妈妈非常爱他!”我替他抻抻衣服,抹去他嘴角上的脏。
“行,”他说,“但是我也得看看他是不是对我好。”
我们牵着手走出来。他举着伞等在车边。
“你好,巴图先生,我姓赵,男子汉见面都该先握握手。”他伸出了那只大手。
“赵叔叔好。”巴图把小胖手伸过去,他们的手握在了一起。我的心从嗓子眼儿放回原处。
一路上巴图都在为我们唱歌,他左手搂着赵叔叔,右手搂着我。他在幼儿园时参加过全国少儿独唱比赛,得过第八名,他有很好的乐感。他唱了参赛歌曲,然后唱了新学的迎接香港回归的歌。他几乎唱遍了他会的所有的歌。车里洋溢着欢乐的歌声和笑声。我是那么快乐,我想我幸福地快要晕过去啦。
这以后的日子里我的睡眠很少,我总是不能入睡并且吃不下什么东西。我和我的爱人常常会捏一下对方的腿,问一声:“这是真的吗?”
有一天早晨五六点钟我就醒了,走出我和巴图的卧室,发现他在门厅里睁着眼睛。我们开始聊天,然后他拿出一个漂亮的心形的丝绒首饰盒交在我的手上。打开一看——一条精美的K金项链。那是他在澳门买的,意大利著名设计师的设计:两只手捧着一颗心形的钻石。我得到了一生中第一个“定情之物”。
正在这时巴图也走了出来。我的爱人对巴图说:“你看,这只大一点儿的手是叔叔的手,小一点儿的手是妈妈的手。”
“那颗心是谁?”巴图诡秘地看着我们,亮亮的眼睛里有所期待。
“当然是巴图,我们捧着巴图。”我们俩大笑起来,我们三个搂在一起。
我注视着他们两人的眼睛。在他们的眼神里,心灵的太阳光辉灿烂!如果用我的两条腿换那个时刻,我愿意换。我愿意从此为他们活着,做一切事,吃一切苦。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对我说:你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他们在一起。
那天晚上,他们俩关上灯在屋里讲故事,我坐在外屋的书桌旁写东西。我看到时间太晚了,决定让他们停下来休息。
“巴图,你该睡了,让赵叔叔出来。明天再讲吧。”我温和地说。
他们互相亲了一下,他就走了出来。我们小声在外屋聊天,聊了很久。我们以为儿子早就睡着了。突然巴图说“妈妈,你写东西不能有人打扰,赵叔叔呢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要不然还是让他过来跟我再躺一会儿吧。”
我们俩大笑起来。他走进去,他们在黑影里抱在了一起。
我的儿子需要父亲,正如我需要丈夫。
如果我的生活一帆风顺,我将失去发自灵魂深处的喜悦。只有经历了黑暗,见到光明时才会欣喜若狂。
1997年8月25日,我与他注册结婚,距离相识仅有28天。那天恰是我的生日,新的年轮的开始,我从一个婚姻走向另一个婚姻的过程得以告终。
或许,这一次决定得有些仓促,以至于我们彼此都用了很长时间从上一次婚姻中抽离出来。
记得我们结婚一年多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突发感慨:“我这人啊,活了这把年纪,除了我老婆和你,没跟别的女人过过夜。”我当下愕然,合着一年多了,你还没把我当老婆那?
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努力地适应着新的角色,新的家庭,让自己慢慢地从过去的10年中走出来。结婚前两年,我常常从梦中哭醒,梦见自己被抛弃,被欺骗。我与英达再也没有联络,只是从朋友那里听说,他们很快有了一个孩子,又很快,有了第二个。这些消息使我越来越真切地意识到,他真的已经离开我的生活了,而我的生活中没有这个人,一样可以向前继续。
知道补牙的感受吗?一颗牙坏了,医生把神经抽出来,再向空洞中填满新的物质,将洞口封死。奇怪的是神经抽走了,依然会感觉疼,感觉新的物质还没有与自己的牙齿融合在一起。对于这疼,每个人都需要适应,有的十几天,有的几十天。离婚到再婚很像这个过程。不同的是它会疼得更久,几个月,乃至几年。相同的是都有那么一天,我们永远不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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