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中行上海分行保证金下周三就要停了!
发表于:2008-10-10 08:16只看该作者
21楼 电梯直达
发表于:2008-10-10 08:24只看该作者
22楼
根据现在的法律条款,中行绝对没有胜算.
看看一旦诉讼的依据:
现在,外保彻底停了,是时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了.
很多人打算起诉银行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这种官司毫无胜算,人家拿出银监会的通知,你一点脾气都没有.
其实,大家可以有更有效的诉讼理由:因为国内外汇保证金违法,银行提供非法服务,因此涉嫌商业欺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
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那么问题的关键就是:银行提供外汇保证金是否合法?
其实银监会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答记者问中,银监会表示:
"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曾作出规定,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境内机构不得从事外汇保证金业务,境内投资者也不得参与此业务,
但相应的对从事该业务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的管理办法一直未出台。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取得监管部门相关衍生产品
或理财业务资格后,参照关于具体的产品不必逐项进行报批要求,而采用报告制的方式,将外汇保证金业务理解为衍生产品
或是理财产品,在准备好相关系统和服务人员并向监管机构提交报告后,即开始向其客户提供该种交易服务。在业务开办初期,
个别银行提供的杠杆倍数不高,产品销售范围也不广,相关部门也未对此表示异议。"
再来看看相关规定的原文:"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它机构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各地超越权限擅自批准的,一律无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
(原文连接:http://www.csrc.gov.cn/n575458/n4239016/n6634558/n9768098/n9768555/9854313.html)
就是说:国家规定开展外保业务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注意是批准而不是其他),现在银行将外保以金融衍生品名义,
依据报告制通过了监管.请注意:报批和报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另外,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银行缺少规定要求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手续.就算银行在报批和报备的问题上蒙混过关,但是他们拿不出
外管局的手续,那就是无效的.
至此,外保是否合法已经完全水落石出.大家应该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了吧?
关于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的主管部门,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对非法产品熟视无睹,监督职能缺失.必须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失职责任.
这一点千万别忘了,他们才是最大的罪人,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发表于:2008-10-10 08:42只看该作者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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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08:48只看该作者
25楼
KNH老师:您说的有理由,您是学法律的高手。依你之见只要获利没达到100%,都可以起诉了,那我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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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08:50只看该作者
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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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09:27只看该作者
27楼
其实和和中行的纠纷整个核心就是一个:提供违法的产品或服务给消费者,最后消费者因其违法的产品而遭到损失,就是商业欺诈.违法的理由就是在94年文件已经明确规定外汇保证金任何国内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在新文件未出台此规定继续有效的前提下,银行推出外保,在明知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违法的前提下还和客户签约,本身就涉嫌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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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09:37只看该作者
28楼
国家为你着想, 不错为了不让你再赌, 不再赌就不会输钱了。 还是把钱拿到股市抄底吧;P ;P ;P ;P
谈笑间,钱已灰飞烟灭!!!
发表于:2008-10-10 09:40只看该作者
29楼
友情提醒:
[/color] 为了广大汇友的利益,请大家在此心平气和讨论,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就事论事不要讲偏激过头话,多谢合作!: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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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09:57只看该作者
31楼
谢谢管理员提醒,请把此贴保持下去,为汇民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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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10:20只看该作者
32楼
让思想 行为 情绪 相互一致,从而使生活成为一种愉悦的过程。
发表于:2008-10-10 11:09只看该作者
33楼
:handshake :hao: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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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只要是散户能公平参于的并在当前有赚钱可能的市场就该全部彻底的关掉.
只要是能让散户输得精光的市场崩了也得维稳!!!
发表于:2008-10-10 14:06只看该作者
35楼
何塞讲得对,告不倒的。这是国家规定的,一句话否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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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0 14:06只看该作者
36楼
转到其他平台不就行了,真是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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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1 02:26只看该作者
37楼
我认为中国关闭金融衍生品市场,比如外汇保证金市场是正确的。在金融危机的时刻,这些危险的市场都应该关闭,银行要转变成单纯的储蓄和传统贷款功能。
日本生命寿险公司的倒闭关门再次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亮出了危险之信号。我认为,平安、人寿等公司,应该转型,全部应该国有,并且保费由国家按照地区人头数拨付,可以考虑与社保基金合并,或者由社保基金参与董事会管理,以此建立全民医保体系和退休保障体系。
是改革的时候了,世界上的资源总价就这么多,你金融衍生产品炒高的是价格,这样老百姓头上平摊到的就是长期货币贬值。我们不要这个!
外汇保证金市场,国家应该关闭。俄罗斯已经关闭股市了,中国可以考虑在2000点以下关闭股市。等待周边市场信心恢复,再开放。中国应该做的是监管到欧美外汇保证金公司开户的国人资金安全,要允许有能力和技术的操盘手到国际上去赚钱。出于风险控制,强烈要求实名制出国炒汇,单个姓名下面限制每月可以汇出的外汇总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只要能提供外汇交易盈利记录和监管机构证明的属于真实交投利润的凭据,不设置外汇进来的额度。
这就是本人对目前情况下的伟大和谐建议,提请论坛讨论,表决。: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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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0-11 12:15只看该作者
38楼
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无法接受放弃.
发表于:2008-10-11 13:25只看该作者
40楼
老金怒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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