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多德—弗兰克法案是2010年提出的,主要内容是限制银行投机,以免危及储户利益,CFTC成立则早得多,是1974年,主要职责是监管期货,期权交易,它自己也参与交易,
我确实只知道这些基本面事项的大意,这点你说对了,但有些问题只需要常识,例如你说的爱沙尼亚保加利亚公司被美国罚款,其条件必须是这两国和美国共同参与了某个双边或多边协议,且有违反的行为(具体是什么,向美国人提供了高杠杆?),而没有签订这些协议的国家及其公司的行为,美国法律是无法干预的,
美国居民个人愿意参加什么杠杆的交易,美国当局也是不能干预的,退一步说,外汇公司也只需要限制其杠杆,而不需要拒之门外,
外汇投机交易中,银行,中间商,散户之间是博弈关系,中间商和厉害散户有利益冲突,拒绝使用人工智能的散户,是唯一合理的可能,